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武隆区教育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武隆区教育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本校(园)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12日
武隆区教育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发〔2020〕64号)和《重庆市武隆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隆区2021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隆燃管组发〔2021〕1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禁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区教委成立了教育系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任黄锋任组长,区教委副主任李世君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科,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校(园)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认真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检查等工作,确保教育系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24日前)。各校(园)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各校(园)要围绕《条例》和《通告》开展宣传引导工作。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师生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21年2月6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各校园要在全区的组织领导下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三)重点管控阶段(2021年2月11—26日)。各校(园)按照工作部署,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放看护工作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四)常态化监管阶段(2021年2月26日后)。各校(园)围绕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园)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教育系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安全教育。各校(园)要根据《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武隆府发〔2019〕22号)(见附件1),利用短信、QQ、微信、微视频等网络平台以及橱窗、板报、标语等载体开展宣传活动;要围绕禁放区域、禁放场所、安全措施、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寒假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燃放烟花爆竹的专题安全教育,在2021年2月11日(除夕)和2月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提示提醒,增强师生及家长的守法意识。
(三)落实管控措施。禁止学校内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将校产房屋租赁用作生产或存放、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学生参与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未成年人在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校内危险化学品、电力设施、化粪池、实验室及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场所或关键位置进行排查,要对房前屋后、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防盗窗护栏、建筑施工工地、外墙装饰防护网等进行可燃物清理,最大限度地将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在春节之前完成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订严密的安保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人和防控措施。
(四)加强应急值守。在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各校要落实专人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的巡逻防控,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防死守,确保安全。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校(园)要对本地、本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区教委将在春节期间成立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组,对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抽查。凡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及时报送信息。
1.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021年1月29前将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盖公章,见附件2)报送至区教委应急管理科。
2.各中小学、幼儿园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区教委应急管理科。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docx
附件2.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2021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docx.docx
附件3.教育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情况统计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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