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维护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443号)、《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化粪池长效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2021〕—3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化粪池长效管理及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化粪池是重要的基础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各乡镇(街道)务必提高认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体要求,将化粪池作为安全排查整治的重点对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投入,确保化粪池排查整治取得突出成效,形成良好长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长效管理
(一)完善责任体系。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等相关要求,落实化粪池行业监督、辖区监管和日常维护责任主体,确保做到化粪池有人分管、有人巡查、有人监管、有人维护。对于直管化粪池要严格按要求进行监测和清掏作业,对产权明确的化粪池加强监督,对于产权不明的协调明确责任主体,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无污染运行。
(二)完善功能设施。一是规范设置化粪池禁燃防爆警示标志。二是定期维护化粪池主体设施、井盖、导排管及相关设施,导排管应就近接入安全的排气管道,就近没有排气管道的应规范、安全设置排气管,严防臭气直排,严禁粪水外溢。三是广场、农贸市场、公园、车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结合实际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和通风除臭、喷淋消杀、生物降解功能。
(三)强化日常管护。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即时消除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做好日常检查巡查台账。二是加强清掏。结合实际确定化粪池清掏频次,原则每年清掏的次数不少于两次。三是加强化粪池周边环境治理,全面消除脏乱差现象。四是加强监测。各乡镇(街道)根据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量,对化粪池监测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相关台账。
三、实施排查整治
各乡镇(街道)根据以上标准,在2021年12月10日前,开展一次化粪池“拉网式”排查整治,完善基础台账(详见附件),于12月15日前,反馈区城市管理局(邮箱:516023747@qq.com),化粪池基本情况在每年《重庆市环卫基础数据统计表》中据实填报。
(一)整治范围。各乡镇(街道)以广场、农贸市场、公园、车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建成区化粪池排查整治,做好排查台账表。
(二)整治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臭气扰民问题和脏乱差现象。
(三)整治方式。请各乡镇(街道)通过现场核查、技术监测等方式,确保全面消除化粪池安全隐患、脏乱差现象,尤其务必消除废气直排和臭气扰民问题。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将化粪池日常管理和安全排查纳入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定期清掏处理,杜绝隐患,防患未然,严禁安全事故的发生。
重庆市武隆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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