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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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划分及调整方案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202449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做好相关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调整方案

序号

调整事项

水厂名称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乡镇

保护区划分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新增

河心水厂

凤山街道河心水库河心水厂水源地

水库型

凤山街道

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1292.5)以下的全部水域。

正常水位线以上纵深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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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汇水区,但不超过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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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增

核桃水厂

仙女山街道核桃水库核桃水厂水源地

水库型

仙女山街道

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1274)以下的全部水域

正常水位线以上纵深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西侧不超过道路。

/

一级保护区外的整个汇水区,但不超过分水岭。

/

/

3

新增

木根水厂

武隆区双河镇龙宝塘水库木根水厂水源地

水库型

双河镇

龙宝塘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1345)以下的全部水域及上游200范围内的全部水域。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不小于200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第一座山脊线。

一级保护区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的全部水域,但不超过水域出露点。

一级保护区外至第一级道路的全部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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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撤销

木根水厂

石坝大塘

水库型

双河镇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纵深1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

/

正常水位线以上(一级保护区以外)库周纵深1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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