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9825035B/2022-0012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成文日期 ]
  • 2022-11-23
  • [ 发布日期 ]
  • 2022-11-23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教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学校办学水平暨学校绩效考核评估评价体系(2022年修订)
日期:2022-11-23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一、考核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全区中小学、特殊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

二、考核评价的内容

(一)第一板块:党建工作(等级制)

党建工作以武教工委发〔2020〕29号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武隆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为准。党建工作不列入督导评估的百分制,以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评定结论。党建工作必须是优秀结论,才能进入高出绩效奖励的优秀序列。

(二)第二板块:教育保障25分

教育保障主要包括安全稳定、教学管理、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社区教育等内容。

教学管理包括村完小管理、附属幼儿园管理等内容。

后勤服务包括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含营养计划)、学生资助、卫生防疫、基建管理、宣传报道、工会工作等内容。每年抽取其中的三项内容评估。

(三)第三板块:教育发展75分

教育发展包括教师发展、学校发展、学生发展、自主发展目标、特色办学、办学满意度。办学满意度以第三方评估为依据套算得分。

(四)第四板块:智育计分方法

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和学生行为习惯评价。其中智育(教学质量)占30分。教学质量计算办法:

1.高完中:武隆中学高中与初中之比为8:2;白马中学、长坝中学初中与高中之比为7:3;鸭江中学初中与高中之比为8:2。高中以完成高考指标为依据,未完成按比例扣减。初中部分按照初中所占分值的60%计算得分,七、八、九年级根据抽考成绩按1:2:3计算得分;余下40%得分值按照中考成绩在全区排名的前10名、50名、100名、前500名、前1000名的占比计算得分。

2.小学以乡镇为单位核算(含村完小、校点在内,以及设置了统一考试的所有年级和学科成绩):1-6年级分别按照一二年级各占10%;3-5年级各占15%;六年级占35%计算综合得分。

3.职高与普高:火炉中学、平桥中学职高与初中按照4:6计算智育得分。职高部分参照普高高考完成指标计算得分;初中仍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分。

三、考核评价的方式

(一)计分方法。过程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评估+第三方评估

2.评估组织。无论是专项督导、过程督导、还是综合督导,凡是要对学校量化评分的行为,都要统一组织,提前告知,下发评分标准。倡导当场亮分,并将评估成绩反馈被督导单位。每年组织评估的次数,除特殊板块内容有明确要求之外,全学年一般不超过2次。

3.现场民主测评的方式。由综合督导评估组统一组织,组织人事科牵头测评,由综合督导评估组统一收取测评资料,并统计测评数据(被测评单位人员不参与此项工作)。

四、评估结果认定

(一)全区学校分四类,中学组、小学镇级组(含街道)、小学乡级组、幼特组。以现有的行政区划命名为准。各相关科室核算各项成绩的时候均按照这个类别来计算。

(二)同类学校等级的划分,按照同类学校总数2:6:2的比例排等,每年表彰的先进集体不超过同类学校总数的50%。

(三)高出绩效部分优秀单位的评定,以区委考核办和人社局核定通知为准(每年的优秀比例标准不确定)。按照比例标准划分,以督导评估成绩为依据,从高到低确定优秀单位。

(四)特殊学校和职教中心分别归类在中学组、幼特组评估,但排名不在同类学校混排。根据当年办学取得的成绩和综合督导评估成绩临时确认,如三年中若前两年均超标且未进入优秀等级,第三年仍然超标,第三年就可以直接进入优秀等级。以后每三年一次与自己的成绩进行比较,按照上述方法评定优秀等级。

五、加减分法则

(一)加分细则

1.集体获奖加分(1分)。

(1)学校集体获奖加分。学校获全面综合奖,涉及到学校教育教学方方面面的工作评估、考核获奖,如综合督导评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国家、市级、区级分别加0.6、0.5、0.4分。

(2)学校部门单项奖加分。国家、市级、区级分别加0.4、0.3、0.2分。

2.教师加分(1分)。

(1)教师团体获奖加分。国家、市级、区级分别计0.6、0.5、0.4分。

(2)教师个人获奖加分。国家、市级、区级分别计0.4、0.3、0.2分。

3.学生加分(1分)。

(1)学生团体获奖加分。国家、市级、区级分别计0.6、0.5、0.4分;

(2)学生个人获奖加分。国家、市级、区级分别计0.4、0.3、0.2分。

说明:获奖加分总分3分;时间以学年度为单位计算,即上一年的9月1日至本年度的8月31日止(以奖证或者文件的落款日期为准);获奖级别以本级行政职能部门署名和印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机构牵头组织的活动)为准,其余部门获奖降一级计算;获奖统计在评估当面核对时限之后,如有遗漏不再增补;同一项目获奖只计最高级别奖项,不累计加分;除特色办学的命名挂牌之外,其余的命名挂牌概不列入获奖范畴。

(二)减分细则

1.学校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重伤2人以上或3人以上集体性受伤害事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火灾等其他安全责任事故,视其情节,一次扣0.5—1.0分;被区教委警示约谈或挂黄牌警告的,一次扣0.3分;被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0.5分。

2.学校发生较大疫情,达到四级标准的,一次扣0.5分。

3.学校被区教委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被区级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查处或媒体曝光或发生影响较大网络舆情的,一次扣0.8分;被区级以上纪委监委、公检法部门查处的,一次扣1.0分。

4.教职工(含退休)违反师德师风且影响恶劣的,一人次扣0.5分;违纪违法被区级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查处的,一人次扣0.8分。此项扣分累计计算,扣完为止。

5.在籍学生违纪违法被区级以上纪委监委、公检法部门查处的,一人次扣0.5分。此项扣分累计计算,扣完为止。

注:同一案例同时被相关部门通报,记最高层次的扣分。减分项目,累计不超过3分。

(三)一票否决

1.学校发生学生高坠、暴力伤害等非正常死亡事故(死亡1人及其以上)的、发生市上考核控制指标亡人事故的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发生重大疫情,达到三级标准的。

2.教职工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1人次的;学生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并被判处刑罚2人次的。

3.教职工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被区级以上纪委监委、公检法部门查处3人次的。

4.学校教职工出现非法上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教职工存在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对教育系统造成负面影响严重的;发生影响重大网络舆情等情况的。

5.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质量不高,教学成绩低劣,家长意见较大,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情况的。

注:评估时限为上年9月1日至本年度的8月30日止,凡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在评估时间范围内全部处理。被“一票否决”的学校不得确定为学年度先进表彰单位和超额绩效优秀单位。

五、结果运用

(一)校长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的主要依据;

(二)校长任、留、免职或岗位调整、诫勉谈话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及教师绩效分配、优秀等级确定的依据。

(四)教师遴选、招聘、考调等辅助参考。

六、其他说明

(一)乡镇中心校应有村完校、附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校级干部联系制。

(二)没有幼儿园和村完小的单位,将该项分增加到教育质量的“智育”项目之中。

(三)三所公办幼儿园统一按照幼儿园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特殊学校和职业教育分别按照《武隆区特殊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武隆区中职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