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21-00198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府办〔2021〕42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6
  • [ 发布日期 ]
  • 2021-12-27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
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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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分别从减税降费降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全融惠企支持、持续扩大内需四个方面制定了助企纾困政策27条和纾解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强金融惠企、促进就业稳定、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优化涉企服务五个方面17条措施对助企纾困工作作了明确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对相关任务进行分工,并就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实体企业面临融资、经营、市场销售、用工、用地、用电等重重困难,为帮助实体企业渡过难关,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助企纾困工作,强化优惠政策宣传、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服务保障、强化财政支持、优化融资环境,牢固树立“企业就是经济,项目就是经济”的思想,全区“一盘棋”的大局意识,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企业困难放在心上,把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学习重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并按照武隆区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任务分解,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通过印发小册子、APP、微信群推送到企业,也可以主动到企业进行政策宣讲,提高各企业对助企纾困政策知晓度、获得感,发挥好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

三、压实责任,强化督查考核

区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统筹,区级各责任部门要明确责任,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持续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对标对表主动作为,将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把责任担起来、压力传下去、任务落到位。区政府督查办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对政策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未认真履职的责任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区政府每季度听取助企纾困工作推进情况,把责任部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附件:1. 武隆区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任务解表

      2. 武隆区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表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武隆区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任务分解表

序号

政策内容

责任

区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

一、纾解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

1

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款。2021年四季度,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实现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应缴纳的税费),实行阶段性部分税费缓缴。其中,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实现的前述税费全部缓缴;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至4亿元(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前述税费按50%缓缴;缓缴自2021111日起实施,至20221月申报期结束,期限为3个月。

刘高永

区税务局


2

实施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企业可提前享受的研发费用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扩面到今年前三季度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刘高永

区税务局


3

支持能源电力保供稳价。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稳价,落实国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对煤电、供热企业2021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缓缴时间最长3个月。研究制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

马应华

区经济

信息委

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4

延期补足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规定,已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从202225日延至20221231日。202026日至20211018日(含当日)期间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21231日。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且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202110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应依法足额交纳保证金。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

刘高永

区文化

旅游委


5

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信用保险资金池使用范围,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简化报损和理赔程序。保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政策的稳定性。

区商务委

武隆银保监管组

6

实施生猪规模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区财政统筹资金,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期间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

何圣春

区农业

农村委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金融惠企

7

运用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用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货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以及单户授信3000万元(含)以下的民营企业,市场主体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优惠利率贷款。做好扶贫再贷款展期,力争实现扶贫再贷款余额不下降。

人行武隆支行

区乡村振兴局

8

实施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20211231日前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采取信用发放贷款,降低担保抵质押要求。按规定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延期贷款本金1%的激励,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信用本金提供40%免息政策。

人行武隆支行

武隆银保监管组区金融服务中心

9

实施融资担保奖补。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担保倍数和风险容忍度。按照累进激励方式实施担保费补助,逐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至1%,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

刘高永

区财政局

区金融服务中心

三、促进就业稳定

10

促进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继续按照2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区人力

社保局


11

支持企业共享用工。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稳岗意愿强的企业,以及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长期停工停产企业,支持其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短期内用人需求量大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员工需进行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范围。开展共享用工期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企业间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共享用工期间员工劳动报酬、社保缴纳、工伤责任等。

区人力

社保局


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2

巩固产业链合作体系。围绕工业企业33条重点产业链,制定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中小企业产品(服务)供给清单,围绕汽车芯片等紧缺材料,针对性召开行业协调会、企业供需对接会,促进信息联通、订单共享、产能对接、高效协作。

马应华

区经济

信息委


13

支持做大外贸实绩。鼓励企业产品出口,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整合区级专项资金,建立区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池,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和帮扶措施。

区商务委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4

促进通关便利。支持企业自主选择进出口货物申报模式,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措施,保障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快速通关。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

区商务委


五、优化涉企服务

15

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指导企业按照程序进行信用修复,尽快重塑企业信用。

刘高永

区发展

改革委


16

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拖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

马应华

区经济

信息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17

落实落细惠企政策。对2020年以来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企业应享尽享。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建立定期走访服务企业机制,积极帮助解决政策、资金、经营、用地、办证、用工、用水、用电、产业链供应链、要素保障等方面问题,确保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速执行。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办、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法院等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

一、减税降费降成本

1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20211231日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刘高永

区税务局

区财政局

2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执行至2022430日。

区人力

社保局


3

降低转贷应急周转金费率。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其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费率继续按照0.1‰执行。

马应华

区经济

信息委

区财政局

4

减免注册申请费用。对由我区收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予以免征,执行至20221231日。

区市场

监管局


5

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上一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减免50%;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的,减免60%;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的,全额减免。对应年限内须在我区行政区域有建设项目记录。

区住房

城乡建委

区人力社保局

6

调整项目资本金监管政策。2021630日前,对于符合项目资本金缓存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缓存期延至6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对于已监管项目资本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周转确有困难、工程建设进度未达到申请使用节点要求的,可申请提前一个节点使用项目资本金。

区住房

城乡建委


7

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受疫情影响的新开工项目,可申请延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申请办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331日。

区住房

城乡建委


8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策划线上房交会,在条件允许时恢复线下房交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可按规定予以税费抵扣。

区住房

城乡建委

区税务局

9

优化快捷通关。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给予快速通关保障。对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试点实施先声明后验证便利化措施。对涉及CCC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

区商务委

区交通局

10

支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冷链物流和全区设立的监管首仓冻品统一仓储、检疫检测、集中消杀,对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高频次检疫消杀的冷链物流企业、监管首仓给予一定支持。

区市场

监管局


11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严格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支持构建全区城乡冷链物流体系,逐步提升我区铁路货运分担比例,强化水运物流服务能力。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全面取消不合规收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马应华

区交通局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二、促进科技创新

12

支持科创型企业上市。优化调整我区对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重点培育企业奖补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新经济新业态中小企业上市。

区金融

服务中心

武隆银保监管组、区财政局、区科技局

13

科创企业奖补支持。对参与国家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引进或新建的重大创新链功能项目,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并实现本地配套的项目,综合性创新平台项目,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优秀产品和标杆应用等,给予一定奖励补助或优先支持区级科研项目立项。

区科技局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税务局

14

优化创新主体要素保障。完善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在产业功能区内合理规划布局用于融合研发、设计、检测、中试、新经济等创新性业态的产业用地,可按新型产业用地类型管理,并兼容配套一定比例的职住平衡生活性服务设施。对科技型企业新建总部、研发中心等使用商务用地的,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三、金融惠企支持

15

延期还本付息。对202111日至3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规定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

人行武隆支行


16

加大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111日至331日期间新发放的、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信用经营性贷款),按规定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信用贷款本金的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严格落实总行分配的小微信贷计划。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

人行武隆支行

武隆银保监管组、区财政局

17

强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原则和风控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放制造业信用贷款审批权限,合理提高制造业不良容忍度。加强制造业重点企业银团贷款推广应用,加强制造业重点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引导债委会积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制定落实脱困计划和风险化解处置方案,构建银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人行武隆支行

武隆银保监管组、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18

加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支持力度。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对制造业企业投资新建、改造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等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手续,提升技术改造项目贷款业务办理便捷性。引导政策性银行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发挥自身优势,丰富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运用转贷款模式等,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人行武隆支行

武隆银保监管组、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

19

中小微企业定向授信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放定向授信贷款,最高额度增至300万元。

区住房

城乡建委

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银保监管组

20

外贸企业金融纾困。鼓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予以中小微外贸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协调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强外贸企业理赔前期服务和后期追偿。

武隆银保

监管组

区商务委

四、持续扩大内需

21

促进首店”“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零售企业在我区开设全球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并根据其经济贡献、注册到位资本、落户年限等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重点消费品品牌生产企业利用媒介渠道开展品牌集中宣传的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区商务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22

支持线上线下消费。鼓励中央厨房+线下配送”“无接触配送”“餐饮+零售等经营模式,支持直播带货等线上业态发展,推动生产企业运用新业态扩展市场渠道,做大网络零售规模。策划围绕民生消费品为重点的消费活动。

区商务委

区经济信息委

23

促进汽车家电更新换代消费。自202051日至202312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新一轮家电下乡活动,对本地农村居民购买高清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智能手机、电饭煲、热水器、智能手表、服务机器人等家电下乡产品给予一定补贴。

刘高永

区税务局

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24

强化成渝双城协同消费。搭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商旅文推广联盟,充分发挥两地商旅文特色资源优势,举办双城联动惠民消费宣传推广活动,提升成渝双城消费影响力、集聚力。

刘高永

区文化

旅游委

区商务委

25

支持旅游业营销。按照差异化、个性化原则,研究制定我区十四五期间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加快文旅融合,助力全区旅游业全面复苏。

刘高永

区文化

旅游委


26

激活夜间经济消费。加强夜间经济规划布局,加快发展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完善夜间经济功能配套。推动影剧院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采取上云模式预约、错峰开放。鼓励核心商圈(商家)、影院剧场、精品书店、文博场馆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发放惠民消费券。开展夜经济主题消费活动,持续提升夜间消费品质。

区商务委

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

27

引导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指引,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

区市场

监管局

区级有关部门


附件2

武隆区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表

序号

政策内容

落实情况

(截至填报日累计)

涉及金额

(亿元)

责任部门

《进一步助力企业纾困政策措施》进展情况表

一、纾解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

1

缓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款。2021年四季度,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实现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应缴纳的税费),实行阶段性部分税费缓缴。其中,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实现的前述税费全部缓缴;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至4亿元(不含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前述税费按50%缓缴;缓缴自2021111日起实施,至20221月申报期结束,期限为3个月。



区税务局

2

实施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企业可提前享受的研发费用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扩面到今年前三季度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区税务局

3

支持能源电力保供稳价。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稳价,落实国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对煤电、供热企业2021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缓缴时间最长3个月。研究制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



区经济信委、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4

延期补足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规定,已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从202225日延至20221231日。202026日至20211018日(含当日)期间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为应交纳数额的80%,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21231日。旅行社在享受暂退80%保证金政策期内,且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可依法再降低50%保证金。202110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应依法足额交纳保证金。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之内。



区文化旅游委

5

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信用保险资金池使用范围,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简化报损和理赔程序。保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政策的稳定性。



区商务委、武隆银保监管组

6

实施生猪规模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区财政统筹资金,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期间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补助。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金融惠企

7

运用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用好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货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以及单户授信3000万元(含)以下的民营企业,市场主体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向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优惠利率贷款。做好扶贫再贷款展期,力争实现扶贫再贷款余额不下降。



人行武隆支行、区乡村振兴局

8

实施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20211231日前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采取信用发放贷款,降低担保抵质押要求。按规定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延期贷款本金1%的激励,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信用本金提供40%免息政策。



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银保监管组、区金融服务中心

9

实施融资担保奖补。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担保倍数和风险容忍度。按照累进激励方式实施担保费补助,逐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至1%,减少或取消反担保要求。



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三、促进就业稳定

10

促进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继续按照2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区人力社保局

11

支持企业共享用工。对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稳岗意愿强的企业,以及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长期停工停产企业,支持其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短期内用人需求量大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员工需进行岗前培训、转岗培训的,可按规定纳入技能提升培训范围。开展共享用工期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企业间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共享用工期间员工劳动报酬、社保缴纳、工伤责任等。



区人力社保局

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2

巩固产业链合作体系。围绕工业企业33条重点产业链,制定大企业产品需求清单中小企业产品(服务)供给清单,围绕汽车芯片等紧缺材料,针对性召开行业协调会、企业供需对接会,促进信息联通、订单共享、产能对接、高效协作。



区经济信息委

13

支持做大外贸实绩。鼓励企业产品出口,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技术升级改造。整合区级专项资金,建立区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池,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和帮扶措施。



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4

促进通关便利。支持企业自主选择进出口货物申报模式,深化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措施,保障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快速通关。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



区商务委

五、优化涉企服务

15

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指导企业按照程序进行信用修复,尽快重塑企业信用。



区发展改革委

16

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做好拖欠问题线索核查办理。



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17

落实落细惠企政策。对2020年以来出台的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企业应享尽享。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建立定期走访服务企业机制,积极帮助解决政策、资金、经营、用地、办证、用工、用水、用电、产业链供应链、要素保障等方面问题,确保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快速执行。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办、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法院等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进展情况表

一、减税降费降成本

1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减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20211231日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2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执行至2022430日。



区人力社保局

3

降低转贷应急周转金费率。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对其按期还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资金,费率继续按照0.1‰执行。



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4

减免注册申请费用。对由我区收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予以免征,执行至20221231日。



区市场监管局

5

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我区行政区域内上一年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减免50%;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的,减免60%;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的,全额减免。对应年限内须在我区行政区域有建设项目记录。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

6

调整项目资本金监管政策。2021630日前,对于符合项目资本金缓存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缓存期延至6个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项目施工进度,分楼栋申请使用项目资本金;对于已监管项目资本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周转确有困难、工程建设进度未达到申请使用节点要求的,可申请提前一个节点使用项目资本金。



区住房城乡建委

7

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对受疫情影响的新开工项目,可申请延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申请办理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331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

8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策划线上房交会,在条件允许时恢复线下房交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可按规定予以税费抵扣。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税务局

9

优化快捷通关。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给予快速通关保障。对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试点实施先声明后验证便利化措施。对涉及CCC认证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



区商务委、区交通局

10

支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强冷链物流和全区设立的监管首仓冻品统一仓储、检疫检测、集中消杀,对因疫情防控需要、采取高频次检疫消杀的冷链物流企业、监管首仓给予一定支持。



区市场监管局

11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严格落实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取消港口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航空公司征收标准降低20%。支持构建全区城乡冷链物流体系,逐步提升我区铁路货运分担比例,强化水运物流服务能力。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全面取消不合规收费。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二、促进科技创新

12

支持科创型企业上市。优化调整我区对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重点培育企业奖补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新经济新业态中小企业上市。



区金融服务中心、武隆银保监管组、区财政局、区科技局

13

创企业奖补支持。对参与国家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引进或新建的重大创新链功能项目,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并实现本地配套的项目,综合性创新平台项目,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优秀产品和标杆应用等,给予一定奖励补助或优先支持区级科研项目立项。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税务局

14

优化创新主体要素保障。完善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在产业功能区内合理规划布局用于融合研发、设计、检测、中试、新经济等创新性业态的产业用地,可按新型产业用地类型管理,并兼容配套一定比例的职住平衡生活性服务设施。对科技型企业新建总部、研发中心等使用商务用地的,实行差异化土地供应价格。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及区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项目用地,予以重点保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三、金融惠企支持

15

延期还本付息。对202111日至3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规定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



人行武隆支行

16

加大信贷投放。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111日至331日期间新发放的、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信用经营性贷款),按规定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信用贷款本金的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要严格落实总行分配的小微信贷计划。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普惠金融力度。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



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银保监管组、区财政局

17

强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原则和风控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放制造业信用贷款审批权限,合理提高制造业不良容忍度。加强制造业重点企业银团贷款推广应用,加强制造业重点企业风险防范化解,引导债委会积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制定落实脱困计划和风险化解处置方案,构建银企合作命运共同体。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武隆银保监管组、人行武隆支行、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

18

加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支持力度。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对制造业企业投资新建、改造生产线、智能化改造等项目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手续,提升技术改造项目贷款业务办理便捷性。引导政策性银行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发挥自身优势,丰富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运用转贷款模式等,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银保监管组、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

19

中小微企业定向授信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放定向授信贷款,最高额度增至300万元。



区住房城乡建委、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银保监管组

20

外贸企业金融纾困。鼓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予以中小微外贸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协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加强外贸企业理赔前期服务和后期追偿。



武隆银保监管组、区商务委

四、持续扩大内需

21

促进首店”“首发经济。鼓励国内外零售企业在我区开设全球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重庆首店,并根据其经济贡献、注册到位资本、落户年限等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重点消费品品牌生产企业利用媒介渠道开展品牌集中宣传的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22

支持线上线下消费。鼓励中央厨房+线下配送”“无接触配送”“餐饮+零售等经营模式,支持直播带货等线上业态发展,推动生产企业运用新业态扩展市场渠道,做大网络零售规模。策划围绕民生消费品为重点的消费活动。



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

23

促进汽车家电更新换代消费。自202051日至202312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新一轮家电下乡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对本地农村居民购买高清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智能手机、电饭煲、热水器、智能手表、服务机器人等家电下乡产品给予一定补贴。



区税务局、区商务委、区财政局

24

强化成渝双城协同消费。搭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商旅文推广联盟,充分发挥两地商旅文特色资源优势,举办双城联动惠民消费宣传推广活动,提升成渝双城消费影响力、集聚力。



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25

支持旅游业营销。按照差异化、个性化原则,研究制定我区十四五期间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加快文旅融合,助力全区旅游业全面复苏。



区文化旅游委

26

激活夜间经济消费。加强夜间经济规划布局,加快发展多元化夜间消费业态,完善夜间经济功能配套。推动影剧院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采取上云模式预约、错峰开放。鼓励核心商圈(商家)、影院剧场、精品书店、文博场馆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发放惠民消费券。开展夜经济主题消费活动,持续提升夜间消费品质。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

27

引导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完善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指引,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



区市场监管局

注:各责任部门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每月15日前将助企纾困措施落实情况汇总收集后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区发展改革委,邮箱:244437009@qq.com,联系人:徐代超,电话:7772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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