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为保障人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提高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应对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水质的影响,规范水源地突发事件应对的各项工作指导,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武隆区域范围内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有42个,其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40个。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联动;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五、主要特点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统一指挥,明确区政府是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最高行政领导机关。
(二)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保障。
(三)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预案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统筹协调,强化各职能部门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同联动。
(五)坚持保障基础,加强队伍、物资装备、科技和财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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