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推动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谋划好全区“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武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是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以及经济下行、新冠疫情的风险挑战,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统筹谋划和推动人力资源和事业保障事业,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过去五年,全区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化改革、稳中求进,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方式更加多元,就业质量继续提高,就业技能不断提升,城镇新增就业2.83万人。社保待遇稳步提高,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立足特殊区情,以改革促发展,以统筹惠民生,参保覆盖范围持续扩大,重点改革全力推进,基金运行安全有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城乡养老保险覆盖近21.7万人,社会保障卡发行超过42.56万张。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深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储备。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开发人才工作,人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高技能人才新增0.5万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工资水平稳步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逐步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社会就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今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15年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2020年 |
超过规划目标值 |
一、就业 | ||||
1、五年新增就业岗位(万人) |
【1.36】 |
【1.5】 |
【2.83】 |
【1.33】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1.2 |
≤3.7 |
1.87 |
-1.83 |
3、促进渝东北片区和渝东南片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
【0.41】 |
【2】 |
【2.06】 |
【0.06】 |
4、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 |
≥90 |
≥90 |
≥90 |
- |
5、发放扶持创业贷款(亿元) |
【0.79】 |
【2.5】 |
【7.64】 |
【5.14】 |
6、就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
【0.19】 |
【0.8】 |
【1.12】 |
【0.32】 |
7、协助重点企业招工(万人次) |
【0.54】 |
【1.5】 |
【2.56】 |
【1.05】 |
二、社会保障 | ||||
8、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95 |
- |
9、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8.61 |
16 |
21.7 |
5.7 |
10、社保基金总收入(亿元) |
4.17 |
5 |
4.18 |
-0.82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6100 |
1 |
1.02 |
0.02 |
12、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1:4:5 |
1:4:5 |
1:4:5 |
- |
13、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0.7 |
1 |
1.2 |
0.2 |
四、劳动关系 | ||||
14、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3 |
>95 |
>98 |
- |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
>95 |
>95 |
- |
16、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5 |
>65 |
>65 |
- |
17、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5 |
>95 |
>95 |
- |
五、公共服务 | ||||
18、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实现率(%) |
>95 |
>95 |
- | |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
(二)发展趋势
迈入“十四五”时期,全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转户居民就业任务依然繁重的情况下,旅游行业和工业经济的蓬勃发展对劳动者素质和年龄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年轻劳动力资源比较紧缺,导致招工难问题逐步显现,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可持续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人口老龄化加快,社会保障长期资金平衡和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巨大。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人才的数量需求更大、素质要求更高,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储备机制亟待完善。经济转型中的利益关系进一步调整,劳动者利益诉求深刻变化,劳动关系领域进入矛盾凸显期,协调难度加大。人民群众要求分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的呼声更加强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仍比较薄弱,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我们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开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全区将发挥武隆联结重庆主城都市区、联通黔北的重要节点作用,加快打造渝东南旅游集散中心、重庆主城都市区后花园,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户外运动和避暑休闲康养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产城景”融合发展先行区,携手南川合作发展,联动贵州道真协同发展。联通基本原则是: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力社保工作的各方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战略导向、全局谋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更加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将人力社保工作最大程度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努力发挥武隆联结重庆主城都市区、联通黔北的重要节点作用,促进“重庆主城都市区”与“黔北”地区产业、人才、劳动力资源优势互补和交流互动。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民生。按照符合区情、体系完善、覆盖城乡和可持续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在保障改善民生工作中发挥人力社保部门的重要作用,既做到尽力而为,又做到量力而行。将保居民就业和稳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再分配的调节功能,使人民群众都能享有相应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安排。
——坚持发展导向、推动创新。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创新可持续的发展,以创新思维打造渝东南旅游集散中心、重庆主城都市区后花园,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户外运动和避暑休闲康养基地。努力使武隆区成为全国各地游客的向往之地、聚集之地。
——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础。聚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资源、精准投向,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认真分析查找服务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和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发展条件和承载能力,提出“十四五”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为:
——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重点群体就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更加注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全面助力参保扩面,促进、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确保法定人员应保尽保,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十四五”期末,全区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万人。
——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人才发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人才规模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十四五”期末,全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高技能人才人才总量达到2.5万人。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分配差距进一步缩小,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规范、维护公正,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十四五”期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制度和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持续增强智慧服务能力,广大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为:
到2035年,推动全区实现充分、高质量的就业,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人才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促进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人力社保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一、就业创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83】 |
【2】 |
预期性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 |
≤5.5 |
预期性 |
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1.12】 |
【1.2】 |
预期性 |
4.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0.75】 |
【0.5】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预期性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6 |
2.7 |
约束性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8 |
4.8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 | |||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02 |
1.2 |
预期性 |
9.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
0.1 |
0.11 |
预期性 |
10.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0.76】 |
【0.8】 |
预期性 |
11.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0.02】 |
【0.02】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1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5 |
>60 |
预期性 |
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
>92 |
预期性 |
1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5 |
>95 |
预期性 |
五、公共服务 | |||
1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42.56 |
43 |
预期性 |
16.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14.65 |
37.5 |
预期性 |
注:【】内为五年累计数。 |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联动,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就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下限,发布就业指数,加强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协调联动,强化就业影响评估,实现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良性互动。加大对新经济、新平台发展的支持力度,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健全全区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开展交流培训、调研督导等行动,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面尽责”的良好工作格局。
2.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消除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持续加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新就业形态用工监测和调查统计分析制度,加强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加快全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建设,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3.推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鼓励打造就业创业服务超市。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建设,创新开展网络直播招聘公共就业服务,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升级版”。推进职业指导服务和标准化建设,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指导服务体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社会民营机构合作,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
4.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实施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持续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打造大学生基层就业示范项目。推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全力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打造线上线下并存,精准、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加大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帮扶力度。提高农民工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实施产业回引外引农民工专项行动,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规范发展。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着力拓展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5.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定期举办创业创新活动,推进创业项目跟踪扶持,促进创业项目发展,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服务,营造良好创业生态。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健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用工、就业服务、权益保障办法,支持劳动者灵活实现就业。支持新职业发展,为求职者提供更多元的就业选择。
专栏3 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1.重点群体就业扶持工程。实施百万青年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开展全方位就业帮扶,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就业服务。“十四五”期间,建成2个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培育1个农民工劳务培训基地. 2.创业促进就业工程。实施“渝创渝新”创业促进计划,创建1个以上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积极推荐参加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参加评审,举办5场创业论坛;开展创业指导2500人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力度,积极落实创业金融支持,每年发放不少于5000万元,推荐辖区内创业主体参加市级及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等专项活动。 3.职业指导服务提升工程。以各类专项活动为载体,有序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依托市级职业指导服务线上平台,开展网络直播及职业指导培训、职业指导活动;招聘现场设置职业指导专区,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各类职业指导讲座和活动。“十四五”期间,提供职业指导服务2.7万人次,职业介绍成功0.9万人次。 4.就业服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城乡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培育“双更基地”1个。积极推广“智能就业”信息平台,实现智慧人力资源市场全覆盖、智能自助终端设备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平台全覆盖。 |
6.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城乡全体劳动者,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围绕劳动者就业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培训体系,开展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和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建立培训资源优化配置、培训载体多元发展、劳动者按需选择、政府加强监管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教学资源、基础平台建设。优化技工院校布局,扩大优质技工院校办学规模,支持社会力量和优质资源参与发展技工教育。
7.建设开放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大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和领军人才。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人力资源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诚信主题创建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
(二)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推动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1.持续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充分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推进部门间、区县(自治县)之间信息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持续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不断推进精准扩面,推动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积极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保。扎实做好工伤保险参保扩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建立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建筑业和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保工作。健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平台,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结时限,推广电子化转移业务模式,畅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渠道。
2.持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部署安排。持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现新老待遇计发的平稳过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探索创新集体补助方式和相关考核机制,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进一步协助市局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协助市局构建更加积极失业保险政策体系,完善失业保险费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实市局拟定的扩大失业保险政策受益面及放宽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落实市上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配合市局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统筹机制,不断提高基金抵御风险能力。
进一步落实好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探索建立适合灵活就业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持续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落实工伤预防费管理使用办法,有力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职业年金制度。不断完善职业年金经办规程、转移接续办法、监管考核办法、计划监督和风险控制等制度,持续优化待遇核定相关办法和信息披露办法。
专栏4 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1.不断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 2.持续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完善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位一体功能,推动失业保险从基本生活保障向职业技能提升拓展、从事后帮扶就业向事前预防失业拓展、从失业人员向所有参保职工和企业拓展。 3.探索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合灵活就业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根据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研究拟定地方配套政策。 |
3.合理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及市级统一部署,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两个机制”,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等政策举措。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过渡办法,实现平稳过渡。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加大对困难家庭、双失业家庭、大龄失业人员等重点领金群体的生活保障力度。落实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机制。推进全区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工作,建立医疗费预警机制,为工伤职工就医治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运营。持续优化监管制度机制,加强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控,研究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和基金监督机制。持续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稽核管理和内控检查,对侵占、欺诈基金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创新完善监督方法手段,加大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基金监管领域运用,持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健全工伤协议服务机构监管体系,强化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科学化布局,完善工伤保险服务监督经办规程。
5.持续优化经办管理能力。推动社保业务流程再造和服务重塑。梳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整合经办规程,简化办事流程,结合市上制定全区统一的业务经办操作指南,合理下放业务权限,实现社保业务“优先网办、全域通办”,方便群众办事。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推进精确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推动网上服务、自助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互补联动发展,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建立社会保险大数据应用分析机制和精算分析机制,用大数据分析风险、强化监督、优化服务。
6.推进信息化应用。通过全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纵向延伸,横向拓宽,推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经办、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进电子档案在社保经办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
(三)推进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着力推动人才强区。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高层次人才、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链和供应链,推动人才政策科学化、引才工作精准化、人才服务智能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环境营造为重点,不断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升创新能力,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不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努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以统筹城乡人才资源开发为主线,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重大人才项目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着力构建渝东南人才高地,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队伍保证和强大的智力支持。弘扬工匠精神,聚焦主导产业,承接“巴渝工匠2025”计划,大力培养智能人才、技能人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统筹整合利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区内骨干企业(集团)、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推动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定期公布紧缺职业培训目录,按技能紧缺程度实行差异化培训补贴,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实现职业资格目录动态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落实好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2.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到我区创新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到我区兼职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活动;鼓励高校学生特别是武隆籍在校学生到我区参加实习、实训或实践教育,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活动。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群众首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全区人才公寓周转住房总量充足。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和资源优势,加强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引导优秀人才向重点行业领域集聚。建立健全创新性人才培养、引进规划,加大优秀民营企业带头人、高层管理人员培育力度,造就一支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创新型企业家队伍。采取团体引进、个人调入、借用、客座、任职、兼职、顾问、承包、租赁、合作开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人才。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参与吸才引智活动,多种渠道引进急需人才和智力。实行“人才+项目+基地”培养模式,依托重大人才计划、工程、产业项目,在创新实践中培养人才。
3.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根据市上政策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按国家部署落实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倾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强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指导、监督工作,建立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薪酬管理体系。完成网络版“渝芯薪”宏业工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再造工资审核管理服务流程,重塑工资审核系统。
4.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继续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制度,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专家(含学术技术带头人)津补贴增长机制。支持对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效益工资制、项目工资制、成果工资制。加强人才要素保障,树立科学人才观,统筹抓好各类人才,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注重培养高技能人才;实施人才返乡计划,吸引走出去的本土优秀人才回乡创业。通过加强以上各要素保障,助推生态旅游、生态工业、城市建设、基础设施等领域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项目落地。
5.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着眼于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使各类人才用当适任、用当其时、用当尽才。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定期评选认定“武隆英才”,开展便捷、高效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政策,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政策体系。加强新闻宣传,培育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鼓励人人争作贡献、人人立志成才,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主动应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劳动关系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和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健全三方四家机制组织模式,完善三方四家机制职能,充分发挥区政府、区总工会和企业代表在拟定劳动标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集体协商、调处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完善及时介入和有效协调处理集体协商争议的办法。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为标准,打造一批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和谐企业示范点,并通过示范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2.进一步完善劳动权益维护机制。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提高中小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全面提高集体协商能力。以企业集体协商为主体,以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为补充,努力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提升集体协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助推企业良性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务派遣规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全面贯彻实施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标准。落实劳动定额定员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加强对企业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监管,推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劳动者更加体面的劳动。
专栏5 劳动关系能力提升行动
1.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培育计划。打造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全区每年选出1-2名市级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力争3年内实现基础条件较好的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乡镇(街道)配备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能够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的目标。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年内,培育打造1-2家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3年内,在乡镇(街道)、园区、企业等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中打造金牌调解组织15个。打造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在全区重点企业中培育6户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每年各培育2户。服务一批新注册企业。3年内,力争服务200户新注册企业。 2.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在全区选取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制造企业,建立企业用工监测机制,指导企业稳岗稳员,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 3.实施企业薪酬指引计划。建立薪酬定向反馈与重点人群针对性指导相结合的薪酬信息服务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
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预防、做实调解、细化仲裁、强化服务,持续做好调解仲裁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基础,健全调解制度,落实仲裁员分片联系指导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开展巡回仲裁、驻点调解、庭审观摩活动,发放仲裁建议书,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深化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沟通协作,健全仲裁与诉讼在法律适用、信息共享、程序衔接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大调解员仲裁员素质能力培训力度,拓宽兼职仲裁员来源渠道,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执业律师、高校专家学者等法律工作者成为兼职仲裁员。深入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持续优化调解仲裁办案信息管理系统。
4.提升劳动保障检查执行效能。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落实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建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工程项目严格落实“一金三制”核心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归口管理、属地处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根治欠薪工作在政绩考核中的“指挥棒”作用。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守法诚信的企业减少主动监察频次。开展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对失信企业实施部门间联合惩戒。规范执法程序,按“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落实监管,探索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机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的推广运用,及时发现欠薪隐患,发挥监控预警平台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对监察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五)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
落实人社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形成覆盖全体、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提升人社服务质量。高标准打造窗口服务队伍,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多元培训,全员覆盖”的原则,抓好窗口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组织职工参加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培育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服务能手,大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面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的“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大力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及时受理反映问题,通报行风建设负面案例。
2.推进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持续推进“标准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性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协作联动,促进区域内人社基本公共服务有效链接。鼓励各乡镇社保所将优化服务、提高满意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内部标准。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实现社保经办机构政策执行、业务流程、信息系统、经办方式、服务手段、风险控制与市上统一。
专栏6 标准化体系建设
1.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全面深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社会保险标准体系,推进社保标准贯彻实施。在全区范围内打造首个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 |
3.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创新提升行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社工作深度融合,推进人社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人社业务流程再造重塑和信息系统一体化整合,实现人社全业务“一窗综办”“打包快办”“全域通办”。推进与市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人社监测指挥平台、部级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平台对接,实现“一网通办”。探索以大数据技术构建“人社数字化档案”,5G、区块链等在视频办事服务、电子劳动合同等方面应用。进一步落实数据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网络等运维安全保障制度,加强人社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
专栏7 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项目
1.智慧人社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一库、一系统、一平台”总体建设思路,构建以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线下综合柜员制受理服务平台、全领域业务经办信息处理平台为主体,以共享协同、智能监控、决策监管、可视化为支撑的一体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
4.推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保卡自然过渡换发,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实现实体与电子社会保障卡的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缴费和待遇领取、就医结算、信息记录、自助查询、金融支付等能力,在人社领域实现“全业务用卡”。推进“一卡通”应用,逐步实现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就医购药、信用服务等其他政务民生、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为智慧武隆建设助力,成为市民群众身边的便民卡、贴心卡。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聚焦乡村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口,建立施策精准、机制灵活、服务高效的人社帮扶机制。依托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地区协作机制,持续推进有意愿的乡村地区劳动者就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高质量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强化公益性岗位协同管理,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推动实现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
四、支撑保障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法治建设
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好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领域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执法监督,构建社会监督环境,在监督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实施保障。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加强普法宣传,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认真总结推广“七五”普法经验,巩固普法成果,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
(二)强化财政保障
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规划内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
(三)加强监测评估
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控、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统计监测和评估分析,倡导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发挥统计的监督决策作用和规划实施的预警预判作用。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实现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和管理应用的现代化。
(四)强化宣传引导
进一步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夯实宣传工作平台、创新宣传工作方式,将宣传工作与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紧密结合,同步策划,同步安排,同步落实,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抓好政策解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人社惠民政策举措说清说透。抓好成就宣传,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经验和成效。
(五)加强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健全规划实施责任体系,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将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规划主要指标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年度计划的监测分析,有效保证规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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