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保障产业用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更好服务现代化武隆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 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全力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持续扩大就业容量和提升就业质量,优化就业帮扶措施,引老乡回家乡建家乡,促进农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让农民工回得来、有工作、发展好,不断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2025—2027年,全区每年新增农民工就近就业7000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就业容量拓展行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持续推进以国际化为引领的武隆旅游“三次创业”,深化“就在文旅”就业名片,聚焦“三栖”经济与就业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水上经济、“高铁+高速”经济、低空经济,做强资源型产业链,提质发展山地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迭代构建“310”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每年新吸纳农民工就业3000人以上。〔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就近岗位开发行动。依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1+2+2”的城市发展空间和新旅游景区开发布局,深入推进以工代赈,挖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通过产业项目带动和扩链吸纳增加就业岗位,每年吸纳不低于2000人。鼓励各乡镇(街道)重点引进一批机械加工、手工作业、文旅产品生产的劳动密集型帮扶车间,促进“家门口”就业保持在1000人以上。支持“市场+政府”合作模式,采取购买服务方式,适度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每年公益性岗位不低于3000人。〔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稳市场稳就业行动。全面落实组合式减负稳岗政策,积极推广“直补快办”“免申即享”,支持用人单位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等方面的困难,鼓励银行机构优化途径主动向企业让利,援企政策应享尽享,稳定企业发展。健全“一企一策”机制,强化服务支持,探索建立中小微、个体户一体化一站式政策服务平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每年协调提供稳岗贷不低于1.2亿元,扶持企业政策性补贴不低于0.5亿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金融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劳务品牌培育行动。加快劳务品牌提档升级,开展分类精细指导,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技能过硬、口碑良好的劳务品牌,持续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重点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手工艺、乡村旅游等,开发碗碗羊肉、豆腐干、苕粉、喀斯特印象等,打造文旅类劳务品牌。到2027年力争新培育市级劳务品牌1个以上,每年吸纳农民工就业创业500人以上。实施家政品牌培育计划,提升家政服务职业化水平,每年新增家政从业人员500人以上。〔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技能素质提升行动。聚焦服务产业、服务就业导向,围绕文旅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需求,深化“政府+市场”模式,大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推进技能服务与技能培训衔接融通。健全武隆人才全量信息库,完善“武隆工匠”人才库。力争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确保培训后总体就业率达到60%以上。每年开展新市民培训200人次;力争新增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以上。〔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行动。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网络直播、移动出行、夜经济等新业态发展,增加灵活就业机会。探索“公共+社会资源”模式,建设零工驿站等就业服务平台,分类完善灵活就业服务保障措施,促进灵活就业供需高效对接。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到平台新业态发展中,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适当给予补助,对各类灵活就业的从业者按规定兑现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市外回引就业行动。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驻外劳务办事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强化市外务工人员回引力度,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就业。动态掌握武隆籍农民工返乡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市外集中的地区每年开展乡情回引就业对接活动50场次,区内每年举办“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30场次以上,介绍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宣传武隆就业政策。建好用好劳务经纪人队伍,助力农民工就近就业。每年回引不得少于1000人。〔区委宣传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返乡创业扶持行动。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在外创业成功人士信息库与返乡创业招商团队,组织在外武隆籍企业家返乡考察,创办实体企业,推动“武商回归、外商来武”。出台专属区级就业创业政策,为有意愿返乡就业创业的务工人员牵线搭桥,帮助回乡投资兴业、参与发展、建设家乡。招商引资中,加强对武隆籍在外创业成功人员的回引力度。新认定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1家以上,武商回归、外商来武不低于10家。〔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区招商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困难农民工帮扶行动。健全大龄农民工就业帮扶机制,开展送岗上门活动,帮助大龄农民工实现就近就业。尊重大龄农民工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指导企业根据农民工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做好生活困难农民工社会救助。强化对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1311”就业精准帮扶。以工代赈工程项目要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脱贫人口实施兜底安置。〔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就业区域协作行动。全面深化鲁渝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就业创业活动,深化与乐山市的劳务合作,提升政策共享水平,高质量探索推进两地就业创业合作建设。强化与涪陵、南川“一区两群”协同发展。完成山东帮助武隆转移就业1500人以上,其中脱贫人口就业1000人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到山东就业200人,其中脱贫人口100人。强化鲁渝帮扶培训900人次(其中脱贫人口600人次)。力争完成“一区两群”共享岗位信息2000余个,协同培训300人次。〔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劳动权益维护行动。推动社保高质量扩面,精准动员引导未参保人员参保、中断缴费人员接续缴费。全面落实超龄人员工伤保险参保政策,推进建设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深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督促平台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促进平台劳动规则公平透明。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为农民工在维护权益各环节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作用,优先受理、快调速裁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公共服务保障行动。推进“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将农民工公共服务纳入“15分钟高品质生活服务圈”服务目录,让其就近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落户、住房、教育、卫生、文化生活、工会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权益保障,确保“应保尽保”。加大劳务经纪人培育,迭代完善“4+26+N”的专兼职劳务经纪人服务体系,提高劳动力转移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完善智慧就业服务体系,打造区级就业数据展示中心,加强数字就业赋能,推进“一网通办”、打包办“一件事”和就业政策“免申即享”,提质公共服务能效。〔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区就业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建立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化政策措施。
(二)做好数据监测。依托就业数据中心,实时掌握农民工返乡返岗信息、外出务工和本地就业规模、行业分布等情况。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情况清、参保情况清、服务需求清。公安户籍信息管理、市场监管、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加强数据信息共享。
(三)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引老乡、回家乡、建家乡”主题宣传,讲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就近就业故事,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民工就近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期间,若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武隆区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行业目标任务分解
附件
武隆区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行业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
行业 |
目标任务(人) |
牵头指导单位 | |||
总目标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农、林、牧、副业 |
2700 |
900 |
900 |
900 |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 |
2 |
制造业 |
2100 |
800 |
700 |
600 |
区经济信息委 |
6 |
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 |
2400 |
800 |
800 |
800 |
区商务委 |
3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3000 |
900 |
1000 |
1100 |
区文化旅游委 |
9 |
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以工代赈 |
2100 |
700 |
700 |
700 |
区发展改革委 |
4 |
建筑业、房地产业 |
900 |
400 |
300 |
200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5 |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
1200 |
400 |
400 |
400 |
区交通运输委 |
7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00 |
200 |
200 |
200 |
区经济信息委 |
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其他服务业 |
1500 |
400 |
500 |
600 |
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等 |
10 |
一区两群帮扶就业 |
3600 |
1200 |
1200 |
1200 |
区人力社保局 |
10 |
其他 |
900 |
300 |
300 |
300 |
暂未明确具体牵头单位 |
合计 |
21000 |
7000 |
7000 |
7000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