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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22-00296 | [ 发文字号 ] | 武隆府办发〔2022〕4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7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7 |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区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培育壮大一批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高、产业支撑作用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全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着力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统称“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200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5家,纳入重点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重点培育上市企业1家。
二、重点任务
(一)把握工作方向,聚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1. 提升企业专业化竞争优势。引导中小微企业立足于主业方向,专注核心业务、集聚要素资源,提高专业化生产能力。推动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大项目建立稳定的配套协作关系,在细分领域形成突出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在行业供应链中的价值,努力融入行业高端供应链。
2. 提升企业精细化生产水平。引导中小微企业实施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在生产中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积极推进企业两化融合、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全力助推企业申请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推动企业以美誉度高、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占据优势。
3. 加强打造地方特色企业。聚焦武隆特色资源和独特的传统工艺,引导支持优质传统特色产品生产主体入园开展工业化生产;引导中小微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取得相关特色称号。
4. 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扶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专项经费、有专门设备、有开发项目”五有标准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发新产品,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指导扶持企业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大力支持成熟度好、附加值高的科技孵化成果落地转化。
5. 强化精准扶持推进梯度培育。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成长一批、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强化规上企业培育,壮大“专精特新”培育储备量;紧扣认定标准、聚焦重点企业,建立 “专精特新”企业动态培育库。通过加强精准扶持、实施梯度培育,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工业发展〔集团〕公司)
(二)夯实科技支撑,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持续创新。
6.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推进研发机构全覆盖,大力培育区级、市级和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
7. 聚焦清洁能源、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旅游装备及消费品等重点产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开展产业技术攻关,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
8.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培育数字化车间2个、智能工厂1个、绿色工厂2个。
9. 积极对接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促进我区企业与平台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开展交流对接、资源共享。
10.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促进标准化建设,提升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导入先进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发展〔集团〕公司)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后劲。
11. 积极争取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基金,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对“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机构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
12. 用好“渝企金服”平台中的“专精特新”企业银企对接通道,引导融资服务机构做好需求对接、培训路演等线下服务活动。
13. 鼓励银行业创新“央行再贷款+”“央行再贴现+”专属产品,将央行低成本资金直达“专精特新”企业。
14. 引导商业银行为“专精特新”企业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结合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体系,开发“专精特新贷”系列产品。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达到一定额度的“专精特新”企业,适当上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和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授信额度。
15. 商业银行要积极落实延期还本付息和转贷应急政策,推广无还本续贷产品。
16. 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中长期融资支持力度,落实“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
17.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债券融资项目储备和推荐辅导机制。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开发专属信用担保类产品,适当降低担保费用。
18. 用好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专精特新板”服务功能,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管理,实现股改挂牌融资。
19. 用好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平台,动态遴选2家“专精特新”企业纳入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并开展“一对一”上市辅导服务,落实各项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银保监管组、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发展〔集团〕公司)
(四)优化公共服务,解决“专精特新”企业困难问题。
20. 健全并运营好武隆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提升专项服务能力,在技术创新、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知识产权、市场开拓、合规化建设等方面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21. 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申报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强自主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指导“专精特新”企业在关键技术领域开展发明专利布局。
22.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专业咨询等服务,组织各类平台、机构、专家为“专精特新”企业上门问诊,开展专属服务和定制服务。
23. 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服务联系机制,按照“一企一策一人”配备服务专员,为企业解决用地、用工、用能、配套等实际困难。
24. 做好“专精特新”企业人才评定工作,做好落实政策待遇和服务工作。建立“专精特新”企业用工统筹招聘机制,开展好“直播带岗”等活动。
25. 全面落实“专精特新”企业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政策。
26. 积极组织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展会,开展中小企业跨境合作服务,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7. 搭建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鼓励重点骨干企业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开放市场、创新、资金、数据等要素资源,促进“专精特新”企业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活动,促进大型企业扩大向“专精特新”企业采购规模。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发展〔集团〕公司)
(五)加大财税扶持,增强“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动力。
28. 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小巨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9. 对“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给予重点资金支持。对“专精特新”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模式和应用场景的,给予资金补助。
30. 对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孵化的创新型企业,根据企业经营发展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增值税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31. 对“专精特新”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场所挂牌、上市的,按《武隆区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奖补办法》(武隆财政发〔2020〕89号)给予奖励。
32. 对“专精特新”企业用工、用厂房、用地、用能、融资贷款、配套等实际困难和需求,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专项扶持。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招商中心、区工业发展〔集团〕公司)
三、机制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武隆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听取“专精特新”企业意见建议,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系,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点对点对接帮助“专精特新”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共同做好“专精特新”企业引进、培育、发展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定期将“专精特新”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分门别类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予以解决落实。(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开展监测评价。加强“专精特新”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将“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情况纳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情况督查。(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统计局)
(四)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市级专家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对接机制,积极协调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专家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运营管理、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加强舆论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