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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武隆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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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9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 索引号 ] 115002320086900349/2022-00047 [ 发文字号 ] 武隆府发〔2022〕9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配套改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27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武隆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2527

    

    (本文有删减)    


重庆市武隆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重庆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22号),深入推进我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创建市级营商环境示范区,推动武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深化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清理取消对企业注册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企业跨区域迁移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推动客货运输电子证照和招投标领域CA数字证书与其他试点城市兼容互认。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依法保障外地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监测、归集、通报制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及处理机制。开展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实现企业名称自查自择。探索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可根据企业注册登记等信息实时生成预约账号并在线反馈。增强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功能,优化“E企办”手机端掌上服务,实现企业登记信息变更、员工社保登记等全程在线办理。推行涉及市场监管、社保、税务、海关等事项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建立强制退出制度。建立完善破产预重整制度,引导债务人通过预重整等方式化解债务危机。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允许破产企业相关权利人推荐破产管理人,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破产管理人相关费用。持续巩固府院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破产过程中的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财产处置等事项。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服务平台,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探索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将各阶段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建立成果共享互认清单,统一测绘成果标准规范,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完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水电气讯视报装、过户“集成办”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经营许可,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力。制定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建设国家重要的生物医学研发、制造基地。落实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创新。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开展数据确权探索,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信用金融、物流、会计、税务等领域的探索应用。

)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围绕科技、商业、教育、金融、健康医疗、电力电信等重点领域,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深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实施重庆英才计划,整合推出重庆英才集聚工程,加大国际人才引进力度,做好精细化服务管理工作。依托“塔尖”“塔基”政策,结合市级标准探索制定我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健全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举措。优化重庆英才“渝快办”平台,一站式多语种展示投资、工作、生活等政策信息,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建立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体系。加快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有关规定,重点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加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形式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规范运行,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空间。

)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完善公开透明、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政策解读。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监管赋能,强化对监管数据的归集整合和分析运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扩大联合抽查检查覆盖面,制定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快构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会员信用档案,形成行业经营自律规范,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完善“免罚清单”制度,逐步扩大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范围。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行政合同、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失信补偿、赔偿制度。施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开展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以政务履约和守诺情况为主要内容的诚信考核评价。清理涉政府机构拖欠市场主体账款、不兑现政策、未履行承诺等行为。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格落实《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法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充分论证立项必要性和方案可行性等内容,强化政策后评价规定执行力度和评价结果运用效果,推进评估评价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依法规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罚款设定,严禁乱设罚款。

)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将“渝快办”平台作为全政务服务的总门户、总平台、总枢纽,全面推行涉企事项“一网通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充分运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市场主体有关营商环境的咨询和投诉举报实行“一号应答”。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企业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进水电气讯等全流程“一站式”集成服务和帮办服务,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对外线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实行在线并联办理。提升不动产登记涉税、继承等业务办理便利度,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改革。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探索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提升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便利度。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行代征税款电子缴税并开具电子完税证明。在银行开户、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加强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逐步推广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

三、工作举措

(一)细化改革措施。各改革事项牵头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有关部门指导支持,逐项细化改革事项工作方案,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操作规程、办事指南等。要建立改革事项任务台账,按照整体工作安排,倒排时间表和路线图,高质量高标准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二)强化分类推进。各改革事项牵头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我具有比较优势的改革事项,要率先形成试点成果;对各试点城市同步推进的改革事项,要进一步发掘特色亮点;对需要补短板强弱项的改革事项,要等高对接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三)抓好落地落实。各改革事项牵头部门要强化工作调度,定期组织相关配合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加强与其他试点区县的交流协作,并适时向对口市级部门报送有关事项进展情况。要强化协调联动,加强业务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四)加强事项监管。各改革事项牵头部门要完善全链条监管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风险处置合作,做到放管结合、风险可控。

(五)开展总结评估。各改革事项牵头部门要坚持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检验标准,常态化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加快培育实践案例,注重总结改革经验。要按照国家、市级要求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评估,争取更多改革成果、典型案例获得支持认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根据评估意见,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欢迎的改革措施进行复制推广,对出现问题和风险的及时调整优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各改革事项牵头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主动与市级有关部门对接,争取将武隆纳入全市试点范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系统研究、协同配合、深入推进,确保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各项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常调度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调度”,及时掌握各改革事项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对于改革有关重大情况、重大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动态反映有关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效。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会同区营商办,围绕各项改革任务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三)强化法治保障。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作出相应调整。

(四)加强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用好国家、市级授权使用的相关领域政务数据和电子证照,探索实施地域授权和场景授权,实现更多应用场景电子化。优化“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更多数据资源依托平台实现安全高效优质的互通共享。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横幅、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宣传我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武隆区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

武隆区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改革事项

具体举措

牵头单位

时间节点

备注

一、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1

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

业在住所外设立多个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与住所在武隆辖区内的,可以申请经营场所备案,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对同一市场主体在武隆辖区内存在两个及以上食品生产地址的,符合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经申请,准予在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多个生产地址。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


2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

优化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分支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变更流程,强化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协调,对于办理不涉及现场核查经营许可信息变更的,申请人可到区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和领证。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3

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

清理政府采购中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禁止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协调、指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落实相关要求。

区财政局

20226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要求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注册设立分公司、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区政务办

202212


4

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积极配合市级层面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全力做好本辖区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等各方主体的CA推广应用工作。

区政务办

20226


5

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推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9类电子证照项目全国互认,推动营运客车二维码、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4类电子证照全市互认

区交通局

20225


6

优化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流程

按照市级要求,取消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省际间调运检疫要求书,优化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流程。整合农业植物检疫行政审批、技术支撑、行政执法力量,加大植物疫情监管及违规调运查处力度。

区农业农村委

20226


优化林业植物经营者身份实名信息申报校核系统,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标准化。对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申请调入应施检疫植物及植物产品,系统自动签发调运申请。按照线上申请、网上查看、现场核验、随到随办的模式,区分不同业务类型实行限时办结。

区林业局

已完成


二、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7

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业务范围

在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和“E企办”小程序新增社保延伸服务功能,优化“渝快办”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发放,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发票的应用。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8

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

优化开办企业银行开户预约功能,增加企业授权、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反馈、部门共享推送等。根据企业登记信息和开户申请即时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推进银行账户开立信息在相关系统互通共享及确认。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9

开展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实现与市场监管总局业务系统衔接,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公布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申请条件、程序,便利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区市场监管局

20224


10

试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网上办理

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和人员身份认证及签名确认等功能,通过公示、寄递等方式完善营业执照缴回和发放流程,实现企业变更登记“零见面”。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11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明确纳入“多报合一”的事项、报送时限、操作流程、数据交换等内容,制定办事指南,做好年报提醒提示。拓展年报报送路径,打通数据共享通道,实现“随时年报”“随地年报”。

区市场监管局

202212


12

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

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根据指标体系验证评估情况,按照市上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区级层面试评估工作。序时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信息平台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

20226


13

优化破产企业土地、房产处置程序

按照市上统一部署,对因债务人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由人民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将有关资料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鉴定及交付使用。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按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不动产登记。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5


14

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

按照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改革范围,完善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商,通过府院协调联席会议等方式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并实施。

区法院

20226


15

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

明确破产管理人依法查询的破产企业财产信息范围,相关部门按要求增设破产企业信息查询的政府服务事项,按照规范化、便利化的要求,明确具体查询流程。优化破产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对接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债务人财产以及审执案件信息的相关事项。

区法院

20226


16

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

按照市级明确改革范围,将有关改革事项纳入府院协调联席会议议事事项,要求有关部门在相应网站、系统、数据库中添加企业重整信息,与相关部门协商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的具体方案并出台相应政策文件。

区法院

20226


三、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17

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建立“多测合一”平台,执行市级“多测合一”统一技术规范。实现竣工核实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测量、房产测绘及地籍测量等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互认”,避免重复测绘、重复收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6

重点改革事项

18

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水电气讯有线电视报装过户一件事

各行政审批部门明确市政工程接入涉及的并联审批的管理流程、办结时限、前置条件,更新办事指南。依托“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用水、用电、用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同步受理、线上流转、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的联动网络。印发《武隆区“水电气讯有线电视报装过户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水电气讯报装过户业务流程,整合优化和过户一张表单,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各相关部门与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企业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

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政务办

20226

重点改革事项

19

开展联合验收“一口受理”

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厅,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综合窗口“一口受理”。强化主协办工作机制,主办部门牵头受理、按责转办,各部门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避免建设单位反复与多个政府部门沟通协调。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26


20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类别,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事项,原则上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事项应当纳入联合验收,对不影响投产使用的其他验收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投入使用的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允许先行办理验收手续,建设单位限时完善,进一步提高验收效率。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各部门申请提前指导服务。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25

重点改革事项

21

简化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通过全部联合验收事项后,可现场直接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政府部门直接备案,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得需要的验收结果,企业无需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25


22

试行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

完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对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均可申请单独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25


23

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对符合产业园区规划的新进企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被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规划审批机关采纳的,适当简化入园建设项目的环评内容。

区生态环境局

20226


24

承接落实市级下放部分工程资质行政审批权限

承接落实市级下放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建筑幕墙工程二级和特种工程资质等审批权限(包括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等事项后资质核定),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对接、沟通、交流。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26


四、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25

允许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

贯彻落实市级印发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许可(散装食品销售)及食品自动现制现售工作指导意见。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优化新办备案、备案信息变更、备案信息注销、备案信息查询等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26

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

探索创新知识产权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交易运营模式,加大知识产权供需对接,解决企业知识产权供需难题。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27

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

推动银企对接机制,协助银行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开设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28

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

配合市科技局,完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加强信息核实,对情况属实并符合规定的予以审批通过,并推送市科技局。

区科技局

20226


29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贯彻落实重庆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积极加入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探索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权属分离。

区经济信息委

20226


30

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

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开展公共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贯彻落实《重庆市数据条例》;引导社会团体开放自有数据。

区经济信息委

20226


五、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31

探索将境内仲裁机构的开庭通知作为签证材料

结合上级签证签发政策,对持中国驻外签证签发机关签发的相应签证证件来武参加仲裁的境外商事主体,在其签证有效期届满前,武隆的仲裁机构还未组织开庭的,境外商事主体可凭境内仲裁机构的开庭通知等材料,向区公安局申请签证证件延期、换发;武隆的仲裁机构已组织开庭的,境外商事主体所持签证有效期短于整个仲裁期限的,境外商事主体可凭正在进行仲裁庭审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向区公安局申请签证证件延期、换发。

区公安局

20226


32

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

发挥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作用,为人才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深入实施重庆英才计划,优化整合人才工程项目,健全完善全区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政策。深入推进重庆英才“渝快办”联网联动服务,建立“服务专员+联络员”服务模式。

区人力社保局

20226


六、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33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细化需清理取消的具体事项,对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清理整合,协调、指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落实相关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区财政局

20226


33

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加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区政务办

202212


34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

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配合市级层面做好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升级改造,丰富系统功能模块,并加快推广应用;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推动电子招投标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

区政务办、区财政局

20226

重点改革事项

35

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积极配合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武隆区)增加招标计划编制和发布等相关功能,并在全区推广应用。

区政务办

20223


36

优化水利工程招投标手续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可能存在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中以“监理单位已确定”为条件的情形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专项整治范围,通过政策文件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加大清理整治力度。

区政务办

202212


37

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

在政府采购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证明材料。优化政府采购系统建设,完善供应商库登记系统功能,有效规范供应商在形式审查简化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区财政局

20226


七、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管




38

在部分领域探索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贯彻落实重庆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分析研究预付消费领域现状及问题,提出相应应对举措。

区商务委

20226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成品油涉税清查和整治,突出安全环保和质量计量监管,严厉打击查处黑加油站(点)等非法经营行为。

区商务委、区税务局

20226


贯彻落实《重庆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一品一码”追溯管理衔接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一品一码”追溯管理衔接融合、承诺达标合格证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制。

区农业农村委

20226


39

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和内部举报人制度

贯彻落实食品领域内部举报人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发挥内部举报人的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惩罚性赔偿、案件信息曝光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


贯彻落实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食品药品领域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制定内部举报人制度。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


建立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武隆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贯彻落实修订后《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区生态环境局

20226


贯彻实施重庆市安全生产领域惩罚性赔偿相关文件。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内部举报人制度协调机制,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制定《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区应急局

20226


40

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按照市级统一安排,强化各类系统的综合运用,全面归集市场主体在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行为及信用信息以景区等场所为重点领域推动“山城有信”企业信用码的运用,继续强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


41

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

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强化高风险对象重点监管。

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6


按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等不同环节确定监管部门、监管方式,并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审管衔接,优化系统建设,做好监管行为、监管对象、检查情况、投诉举报等数据汇聚。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


按照市级统一要求,落实市场主体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做好异常生产经营企业的退出。强化部门、区域协作,开展联合检查。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印发《武隆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设定随机抽查频次,分类实施随机抽查,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区生态环境局

202212


建立完善水土保持协同监管机制,分层级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确保监管过程全覆盖。

区水利局

20226


制定出台武隆区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武隆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动机制、武隆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协同工作规定、武隆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方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联合监管力度和频次,督促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按照“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可办理。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用档案并开展信用评价。

区卫生健康委

20226


42

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贯彻落实《重庆市医务人员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用好智慧卫监系统、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及运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数据化。

区卫生健康委

20226


以身份证为个人唯一标识,以岗位基本信息、荣誉表彰信息、师德失范信息为重点,制定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信用管理制度;用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信用平台;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从业人员职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从体系建设、信用标准、正(负)面清单、结果运用、动态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覆盖从业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信用档案。

区教委

20226


42

探索对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建立个人信用体系

贯彻落实关于工程检测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对失信检测人员在资格管理、日常监督检查、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惩戒,营造检测行业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环境。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检测人员信用信息。

区住房城乡建委

20225


43

建立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

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搭建的监管平台,加快我区监管平台的建设。

区卫生健康委

20226


44

优化网络商品抽检机制

贯彻落实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加强辖区内网络销售平台产品的监督检查,配合市级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抽查,严格履行监督抽查工作程序,对网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开展后处理,加大网售不合格产品案件的查处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


45

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实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并通过“渝快办”申领电子证书。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46

贯彻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贯彻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按照市级统一部署,落实相关工作。

区税务局

20225


贯彻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推动落实。

区市场监管局

20224


47

在市场监管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尽职免责制度、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规定,明确在仅需形式审查的部分监管领域,以及因现有科学技术、监管手段限制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行政相对人、第三方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部分情形,试行不予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

20224


八、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48

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组织辖区企业积极申报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项目,支持企业制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预案,加大PCT、马德里商标等海外知识产权布局。

区市场监管局

20226


49

推行人民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

按照市高院统一部署,推广适用档案电子化管理。

区法院

20226


50

开展司法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

按照市高院统一部署,推广适用人民法院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

区法院

20226


51

调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及费用

贯彻落实关于审理知识产权小额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知识产权小额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程序、审理组织、裁判文书、诉讼费用缴纳标准、信息化推进、多元化解纠纷等。按照新调整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标准的规定,降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标准。

区法院

20226


九、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52

便利开展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

按市级统一安排,升级完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相关主管部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提供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数据共享接口。名称为索引的查询功能,提供以担保人实现各类担保信息的统一查询。建立数据异议处理协作机制。

人行武隆支行

20226


53

简化水路运输经营相关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提升数据交换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变更水路运输经营者“固定办公场所”“主要股东”信息后,通过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将相关数据传输至区交通局系统,区交通局系统实现接收数据并备案。

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

20224


54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完成认证认可业务行政许可在线申报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并试运行,实现机构在资质认定系统自主完成相应人员变更信息,无需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55

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

优化登记流程,实现我区在办理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加强申请人身份验证,将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纳入电子签批屏申请,留存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电子签名、指纹、现场影像资料等。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5


56

对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部分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

贯彻落实关于在不动产登记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军官证(或士官证等)与身份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三种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申请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获取死亡证明的,参照前款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管理,并承诺若有隐瞒实际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5


57

贯彻落实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贯彻落实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遗产管理人的认定办法。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前款办法认定的遗产管理人,落实遗产管理人参照自然人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体流程。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5


58

探索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

贯彻落实推行工作方案,按照市级要求推广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

区税务局

20226


59

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

完成登记窗口调整设置,全面实现存量房屋登记、交易和税收“一窗办理、即办即取”。整合多方数据资源,优化流程,调整系统,实现办事群众一次性缴纳税费和登记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20225

重点改革事项

60

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推进信息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和系统功能调整,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强化资源整合,持续优化共享,逐步实现并强化部门系统对接和信息的实时互通,提高信息质量和利用效率,并不断优化改进不动产登记流程,实现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的有效协同管理和服务。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5


61

试行有关法律文书及律师身份在线核验服务

完善系统建设,推动与司法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律师执业证基本信息核验;推动法院系统数据共享,实现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核验。同时,依托“渝快办”平台和登记窗口电子签批屏、自助设备等,优化查询流程,实现律师可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便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25


62

探索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

根据市级统一部署,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发放税务UKey相关工作,做好宣传与操作辅导。制定推行工作方案,发布推行通告。

区税务局

已完成


63

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11个税种合并申报功能已于2021年在电子税务局上线使用,根据总局及市级工作安排,加强宣传辅导工作,让纳税人尽快熟悉和掌握合并申报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扎实推进企业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少纳税次数、降低纳税负担。

区税务局

已完成


64

进一步拓展企业涉税数据开放维度

按照要求开展欠税信息按季(半年)公告一次,一般处罚信息按周公告一次。根据《行政执法公示指引》(渝税办发〔201958号)关于行政执法公示期限、公示时长、信息撤下等要求,及时完成执法信息公示相关工作。

区税务局

20225


65

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制定武隆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综合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选取12个派出所纳入市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试点。制定全面推进派出所窗口综合服务工作方案,在全区中心派出所推动实施“一窗通办”综合服务。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结合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警快办”,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区公安局

已完成


66

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依托“渝快办”平台,以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以相关涉企信息、电子证照的共享互用代替企业自主填报,实现“减材料”“减填报”“减环节”。

区市场监管局

20223


67

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

在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网上办”需求。在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积极推广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的应用,依托全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扎实推进网上招标文件备案、场地预约、电子保函、电子开标、电子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区政务办

20226


68

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

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洗染经营者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无需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商务部门。强化商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统计等部门协作,定期收集相关行业发展信息数据,统筹指导洗染行业健康发展。

区商务委

已完成


69

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

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调整为企业自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和计量标准准确。

区市场监管局

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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