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13-9935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员招录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13-07-08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人民政府
  • [ 有性 ]
中共武隆县委组织部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的公告
日期:201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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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中层干部队伍活力,根据《重庆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规定》(渝委办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位进行跨部门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为主原则,坚持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竞争原则。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上岗涉及8个县级部门,共12个职位,其中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8个职位,事业单位4个职位。具体职位及条件见《武隆县2013年跨部门竞争上岗职位表》。
三、范围、条件和资格
    (一)竞争范围
    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符合竞争上岗条件资格人员,职位所在单位人员不报考本单位职位。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可竞争行政单位、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职位,若竞争上事业单位职位后将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确定为事业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可竞争事业单位职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处事公道,群众基础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
    2、具有竞争任职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实际工作经验,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2010、2011、2012连续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副科级职务需现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科员级职务需现任科员及以上职务;
    6、八级职员级职务需现聘八级职员及以上岗位,或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现聘在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或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或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担任过下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
    7、九级职员级职务需现聘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及以上岗位,或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或现聘在九级职员及以上岗位;
    8、各竞争职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9、在现单位工作两年以上;
    10、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至2013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争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争申报表。每人只能竞争一个职位,对达不到1:5比例的,将不予以开考,采取其他方式或途径选拔任用。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16日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
报名材料:武隆县竞争上岗申报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度考核证明,职位要求的任职聘用文件或经历证明等。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缴纳考务费100元,并于7月17日下午凭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试题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制,分值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由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三)专业测试
    需加试专业测试科目的职位,其专业测试科目分值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若有专业测试的职位则根据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从高到低按职位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报考同一职位合格人员未达到1:5但不低于1:2的,则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低于1:2的该职位取消)。面试分值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竞争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通知为准。
    (五)组织考察
    根据竞职人员的总得分(总得分=笔试成绩×50%+面试分×50%,有专业测试职位总得分=(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50%+面试分×50%),按拟任职位1:2比例,择优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以并列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
    (六)公示及任职试用
由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职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实行任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并办理手续;试用期不合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负责竞争上岗工作的部门应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1、武隆县2013年跨部门竞争上岗职位表.doc

      2、武隆县竞争上岗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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