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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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9日,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委办发〔2022〕30号)。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12月,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强力实施“生态优先、旅游引领、三产融合、强区富民”发展战略,加快建成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区,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该方案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专班,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按照切实解决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方案,坚定不移整改到位的要求,组织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形成《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13日至1月21日以书面形式通过党政内网征求全区各单位及乡镇街道意见,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1日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收到相关单位意见,作出相应修改。区司法局组织多次会议研究讨论起草初稿。2022年4月7日,经审核同意,形成《武隆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达到全市一流,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特色亮点突出,更多乡镇(街道)和部门实现率先突破,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武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五、主要任务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教育。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建立提请立法建议请示报告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加强行政调解。规范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重点人群风险防控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六、创新举措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树立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完善激励措施,加大推广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区域推进、整体提升。落实《重庆市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办法》,用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块牌子,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和综合示范,狠抓武隆“让一让”人民调解示范、法治乡村示范等一批法治示范,推动全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护航”系列活动,加大农村司法援助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水平,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工作机制。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法治轮训,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畅通基层法律服务渠道。

三是法治保护“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贯彻落实《重庆市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自然遗产原真性与完整性。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学好用好“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常态长效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优化完善川渝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推动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发挥长江生态检察官积极作用,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力度。

七、解读机关: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解读人: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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