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增强外出务工人员抵御、防范意外伤害的能力,提高外出务工人员风险保障水平,区政府将印发《武隆区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方案》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其内容作出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我区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仍然遵循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武隆县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2〕99号)文件,文件执行了已快10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意外和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高,非常有必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文件。上位文件依据:重庆市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外出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劳领办发〔2010〕12号)。
二、《方案》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征求意见情况
本次《办法》起草拟稿主要涉及区财政局、区银保监管组等单位,我局于2021年7月以函告的方式征求了武隆区财政局、区银保监管组意见,同时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汇总各单位和公众反馈意见后形成了《武隆区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凡16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武隆籍外出务工人员和在武隆辖区务工的外来人员均可购买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40元/份,每人最多可购买2份,每份保险金额最高30000元,另外,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在各乡镇及以上公立医院治疗可享受最高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为减轻外出务工人员经济负担,区财政对符合投保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每人补助20元/份。
四、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指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购买的一种商业保险。
(二)每份保险金额:指购买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可获得的赔偿金额。
(三)医疗保险金:指购买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可获得的医疗赔偿金。
(四)保险费:指购买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需要支付的费用。
五、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一)新政策每份保费40元/份,财政为每人补助20元/份;原政策为每份保费30元/份,财政为每人补助15元。
(二)新政策每人最多可购买2份;原政策每人最多可购买5份。
(三)新政策新增最高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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