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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解读

日期:2021-07-27

一、目的意义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实现“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的重要举措,也是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实支撑。

二、研制过程和背景

为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抓好以高标准农田为主体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建立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耕地质量提升、粮食面积稳定、粮食产能增加。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综合各部门意见,制定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

三、适用对象

全区人民

、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主要措施有8

一是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稻谷、玉米、薯类等粮食作物。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按照“粮食生产优先”的原则,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允许耕地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

二是切实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力度。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切实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沟坑占比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三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在确保划定任务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补划。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经营主体确保至少有一季生产粮食。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四是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农业技术装备支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及时“上图入库”,加强工程管护利用,明确管护责任,发挥工程效益。探索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强化农田生态系统保育及退化农田改良修复。加快粮食生产综合技术攻关,推动优质粮油保障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和有机肥施用等技术,稳步提升地力。实施粮食稳产提质增效行动,加强粮食作物新品种和生产新技术示范推广,大力发展优质稻、优质玉米等特色效益粮食。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开展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综合示范,着力解决山区水稻机插、机收等技术,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试验示范。

五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分解粮食安全任务,落实面积和产量任务,建立生产调度和通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防止耕地撂荒。建立到户台账清单,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乡镇(街道)行政主官包片责任制,引导农户复耕复种,对浅丘耕作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支持从事粮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开展示范创建,申报和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和鼓励在现有经济作物中间(套)种粮食作物。

六是大力培育发展种粮主体。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助政策,引导粮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序扩大生产,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经营效益。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引导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规范流转土地经营权,到农村从事良种繁育、粮食加工流通和粮食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打造特色粮油品牌。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对工商资本违反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非粮化”行为,立即停止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坚决予以纠正。

七是落实好种粮支持政策。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产粮(油)大县奖励以及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着力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农田建设再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农业项目资金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支持建设粮食产后烘干、加工设施。加大粮食作物保险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稻谷、玉米、马铃薯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国家试点。引导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发展订单生产,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八是做好防灾减损工作。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灾情发生后迅速启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加强农业生产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粮油作物苗情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灾情调度等预警信息,及时指导农户生产作业。加强病虫害监测防控,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检疫性有害生物及野猪等生物危害。

、如何保障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措施落到实处?

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来推进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切实担起责任。

二是强化日常监测。按照统一部署,建立健全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系统,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监管。建立耕地“非粮化”情况通报机制。定期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内目标作物种植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及时更新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爱耕地、广种粮、种好粮”的自觉性,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

政策原文: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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