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支持灾区应急抢险、隐患排查等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4〕47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环〔2024〕54号)精神及区政府领导对《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武隆区财政局关于呈报武隆区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武隆应急文〔2024〕95号)的批示精神,结合乡镇(街道)灾情实际,现下达羊角、白马等26个乡镇(街道)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370万元(其中:洪涝灾害90万元、地质灾害244万元、低温雨雪冷冻灾害36万元)。本次下达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支出。各单位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虚列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此函。
2.武隆区2024年解决地灾应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资金安排表
重庆市武隆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王小锋;联系电话:77723808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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