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81461530D/2021-00131
  • [ 发文字号 ]
  • 武农〔2021〕87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9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武隆区2021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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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武隆区2021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430


武隆区2021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51日正式生效施行。为切实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工作,按照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印发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执法发〔2021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健康”为主题,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平台,综合运用多形式的宣传载体,面向社会公众、面向监管对象等开展大范围、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活动,讲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故事,宣传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展现依法治疫的实践和成效,强力打造农业执法宣传品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11215日。

三、宣传方式

(一)通过电视广播、多媒体字幕、微信、视频等方式广泛宣传。

(二)通过拉横幅、印发宣传单、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宣传。

(三)利用换届选举等契机,通过院坝会等各种会议开展宣传。

四、重点任务

本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集中宣传工作重点开展好以下五项活动。

(一)“全民总动员”学习活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培训会、专题讲座、研讨会或座谈会等方式,组织本系统人员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学习贯彻,做到全员发动、全员学习,全员提高。

(二)“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全覆盖投放各类宣传载体,同时解读相关法律知识,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切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到村到社,入户入心,不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知晓率,强化“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健康”理念,增强法治观念。

(三)“宣传主阵地”创建活动。各乡镇(街道)要将本辖区的每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屠宰厂(场)官方兽医室、指定道口检查站作为宣传工作的主阵地。

(四)“社区广场”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在社区广场搭建舞台、设置集中宣传点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组织开展“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健康”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两次,通过集中展示宣传载体,大力营造宣传声势,起到动员社会参与宣传效果,达到提高社会影响目的。

(五)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竞赛活动。各乡镇(街道)要通过举行微视频比赛、演讲比赛、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贯彻工作,把握正确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科学细化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要积极引领广大从业者主体主动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自觉守法生产经营,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动物防疫活动,实施社会监督,有力营造依法治疫的新局面。

(二)创新宣传方式。在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杂志、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基础上,要充分发挥抖音、微信等现代媒体宣传作用,采用社会公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贯彻活动。

(三)塑造行业品牌。要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增强宣传载体、宣传物料、宣传渠道、宣传内容、宣传方法,着力打造“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健康”宣传品牌,开创工作新局面、树立行业新形象。

(四)宣传执法同步。要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个案行政指导、案后回访等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执法全过程,推进宣传与执法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五)总结经验报送。要及时梳理总结上报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乡镇(街道)于20211215日前将本次宣传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系人:陈波,联系电话:13996870255,邮箱:2695936423@qq.com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标语

      2.宣传活动统计表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宣传标语


一、公众篇

1.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健康!

3.动物防疫法,是动物防疫活动的根本大法!

4.动物防疫人人关注,人类健康保障有力!

5.深入贯彻动物防疫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6.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7.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就是保障人体健康!

8.持续抓好动物防疫工作,有力保障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9.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0.实施动物防疫,助力乡村振兴!

11.依法开展动物诊疗行为,不断提升动物健康水平!

12.落实执业兽医制度,规范动物诊疗活动!

13.加强犬只狂犬病免疫,保护人体健康!

14.出门遛犬戴牌牵绳,文明养犬爱护你我!

15.野生动物勿食用,展示演出须检疫!

二、行政执法篇

16.严厉打击拒绝防疫、逃避检疫的行为!

17.用法治的力量守护肉食品安全!

18.维护肉食品安全人人有责,打击违法犯罪人人参与!

19.发现动物疫情快报告,发现违法行为速举报!

20.从养殖源头抓好监管,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三、畜禽养殖篇

21.饲养动物要免疫,经营动物要检疫!

22.免疫档案要建立,畜禽标识要佩戴!

23.畜禽出栏要申报,官方兽医来检疫!

24.消毒灭源清除疫病威胁,强制免疫筑牢防疫屏障!

25.成败看防疫,安全出效益!

四、畜禽屠宰篇

26.畜禽屠宰要检疫,肉品安全有保障!

27.病死畜禽不加工,病害肉类不买卖!

28.对动物防疫多一点关注,为食品安全多一份保障!

29.依法检疫畜禽肉品,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30.产品不检疫不出厂,产品有问题要召回!

五、动物运输篇

31.运输动物应备案,指定通道入重庆!

32.运输畜禽要规范,车辆和人要备案!

33.无检疫证明不承运,经指定通道入重庆!

34.运输动物随附检疫证明,装前卸后勿忘清洗消毒!

35.引进种用乳用动物,落实隔离观察制度!

六、无害化处理篇

36.规范处置病害动物,随意弃置要受处罚!

37.依法处理病死畜禽,建设美好人居环境!

38.丢弃病死畜禽犯法,贩卖病死畜禽判刑!

39.病死畜禽不乱弃、不销售、不宰杀、不食用!

40.病死畜禽危害大,污染环境传疫病!


附件2


宣传活动统计表

宣传情况

培训情况

其他

印发宣传单页数(份)

发放宣传单页数(份)

印发宣传海报数(张)

宣传海报张贴数(张)

宣传视频投放场地数(个)

使用宣传车宣传数(车次)

出动宣传人员数(人)

媒体宣传报道次数(次)

举办专题培训班数(次)

培训人数(人次)

开展竞赛活动数(次)

参与竞赛活动人数(人)

开展院坝会(次)

投入宣传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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