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2886/2020-0101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成文日期 ]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0-08-20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民政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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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民政服务机构:

20181028日以来,全区民政系统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日排查制度,对标对表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了民政领域安全形势稳定。今年,正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局之年,新冠肺炎疫情进入常态化阶段,加之近期我区已处于主汛期,是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的关键节点,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为更好推动全区民政系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责任,现将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排查内容

为更好落实每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现将隐患排查内容做进一步规范。

(一)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器材数量配置是否合理、消防给水水压是否充足、消防器材是否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2.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标志、标线设置是否清晰合理;

4.烟感、喷淋、消防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5.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是否存在乱接电线现象;

6.是否落实巡查制度,做好相关巡查登记。

(二)食品安全隐患

1.采购食品原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相关凭证,台账是否清楚、齐备;

2.厨房操作间是否做到生进熟出,流程不交叉;

3.食堂操作间是否整洁卫生干燥,无卫生死角;

4.食堂消毒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并正常使用;

5.是否落实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注明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

(三)卫生安全隐患

1.疫情期间是否做好进出入服务对象的登记录入工作;

2.是否对养老服务对象进行健康档案登记;

3.是否定期对服务对象房间进行清洗消毒,是否有异味。

(四)人身安全隐患

1.沼气池、排水沟等作业现场是否按要求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留有安全员;

2.在处理危险化学品、煤气泄漏、电力维修等危险作业时,工作人员是否持证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五)地质安全隐患

1.是否对临河、临江、临危岩的服务机构进行巡查,掌握了解风险点;

2.是否在民政服务机构周边地质滑坡点设立检测点;

3.是否对不能一次性整改到位的危险安全隐患服务机构采取临时有效的安全措施。

(六)建筑安全隐患

1.是否定期对建筑起重设备、土方开挖及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督查检查;

2.施工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是否会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定期对民政在建工程进行巡查和自查。

(七)心理安全隐患

1.是否对新入院人员进行心理评估;

2.是否跟踪掌握服务对象心理情况;

3.是否定期疏导重点服务对象心理问题。

(八)内部安保隐患

1.安保人员是否在职在位,履职尽责;

2.安保人员对本单位人员及各安全点位等情况是否熟悉;

3.是否制定突发应急事件预案,安保人员能否根据预案及时应对。

(九)其他安全隐患

是否定期排查其他有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

二、规范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各街道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政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规范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街道乡镇要督促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日排查工作制度,并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二是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每周至少对辖区内一家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抽查检查;三是每月结合日排查和周抽查的情况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四是每季度要收集整理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总结上季度安全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下季度安全工作重点;五是对于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或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区民政局将提请区政府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规范排查报送方式

(一)工作日报送:每日15时前,将本单位、本辖区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表(附件1)报邮箱993012181@qq.com。如排查无问题,可通过电话(77725525)或QQ、微信工作群报平安。

(二)节假日及周末报送:各单位值班人员在17时前将本单位、本地区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汇总后电话报区民政局值班室,值班电话:77722683

四、规范排查报送要求

(一)各街道乡镇及各单位每天上报的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需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定后报送。

(二)如遇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及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按照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要求,及时上报区民政局值班室。

(三)每日只报送新增隐患排查整改内容,未整改的历史隐患待整改完成后报送销账,不必每天重复报送。

各街道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紧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日周月季年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全力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区民政局将每半年对各街道乡镇、各单位安全隐患日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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