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武隆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合作银行的公告
日期: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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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武隆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稳妥推进资金监管机制建设,保障监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我区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的合作银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背景与目的

根据《工作方案》,武隆区教委将对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及财政补助资金等实施全面、全流程监管。为确保监管账户的独立、安全、规范运作,并兼顾服务便利与成本控制,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若干家合作银行,负责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开立监管专用账户、提供资金存管、支付结算、信息报告及相关金融服务。

二、工作组织

本次公开遴选由武隆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教委”)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职成幼教科)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选条件

申请参与遴选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申请银行”)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质合法合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持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备为教育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二)经营稳健审慎。内部管理规范,风险控制体系健全,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声誉良好。

(三)系统支撑有力。具备稳定、安全的业务系统和数据接口能力,能够根据区教委资金监管需求,配合建立或对接资金监管信息端口,实现资金流水、账户余额等信息的实时或定期传输,满足动态监管与风险预警要求。

(四)服务方案完备。能够针对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特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专用账户管理、资金划拨(含按《工作方案》约定的分期解冻模式)、对账服务、利息计付、费用减免等在内的综合服务方案。

(五)其他要求。理解并支持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政策,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区教委、幼儿园签订的三方资金监管协议,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及时合规支付。

四、申请银行需提交材料

申请银行应按照以下顺序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一)报名申请函。正式表明参与遴选意向,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格式自拟)。

(二)资格证明文件。最新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营与风控状况。

1.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摘要或主要财务数据。

2.关于主要监管指标符合情况、近三年无重大风险及违法违规事件的自我声明。

(四)服务能力与方案。

1.资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方案(含技术实现路径、数据安全措施、响应机制等)。

2.针对民办幼儿园资金监管的专项金融服务方案(重点阐述账户管理、资金结算、划拨流程、信息报告、费用优惠等内容)。

(五)其他认为必要的材料。

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在重庆市武隆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发布,公告期为即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

(二)材料递交。申请银行须于2026年2月3日18:00时前(以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准),将密封完好的申报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50号

收件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3-77728880

(三)资格初审。区教委工作专班对申请银行提交的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四)综合评审。对通过初审的申请银行,工作专班将组织评审小组,根据其资质、方案、服务能力、经验、费用优惠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可能进行现场陈述或调研。

(五)结果确定与公示。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合作银行名单,报经区教委审定后,在重庆市武隆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签署监管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教委将组织民办幼儿园到指定银行开户并签署监管协议。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银行应对其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无论是否入选,提交的申报材料均不退还。

(三)本次遴选不向申请银行收取任何费用。

(四)区教委对本次遴选活动及相关事宜拥有最终解释权。

欢迎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共同为规范我区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重庆市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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