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区四举措加快推进全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
日期: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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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区共计发生自然灾害11起,其中洪涝灾害5起、风雹灾害4起、地质灾害1起、干旱灾害1起,受灾人口83678人,倒塌房屋8户15间,严重损坏房屋152户460间,一般损坏房屋972户1382间。

为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武隆区通过强化统筹、严格程序、明确时限、安排资金等措施加快推进2024年度全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调动力量、整合资源,全程跟踪过程、随时掌握进度、及时解决困难,确保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准确核定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办法(试行)》(渝应急发〔2024〕76号)要求,对因灾倒损救助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三是明确时间要求,加快建设进度。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恢复重建任务量,倒排时间表,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受灾群众在2025年春节前住进新居,全面完成重建任务。

四是安排救助资金,加强过程督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重庆市武隆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武隆应急发〔2023〕39号)相关标准和要求安排资金,确保重建工作有效推进。区减灾办每月通报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开展实地抽样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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