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试行)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隆府办发〔2019〕78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重庆市节约用水
管理办法(试行)的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想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完善节约用水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生活、生产和消费全过程,使节水成为国家行动和全社会自觉行为,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利用向节约集约利用的根本性转变,不断提高用水质量和效率,真正把重视水、节约水、治理水、管好水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全民参与、久久为功,以制度规范全社会节水行为,培育节约用水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形成自觉节水的良好社会风尚。到2022年,全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要迈出实质性步伐,取得明显效果,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面推进用水方式转变,用水结构进一步优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到2035年,全社会节约水、保护水的理念深入人心,节水法规标准体系、政府监管体系、市场激励机制、公众参与机制更加完善,节水型社会全面建成。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节水制度,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1. 制定和落实节约用水规划。按照“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定期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的协调、衔接,强化对节约用水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2. 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管理。把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和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分解至相关部门,明确全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年度用水控制管理。年度用水计划不得超过经批准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3.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协助、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行业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城市生活的用水定额体系。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用水计划核定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
4. 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用水户用水规模、水源类型及用途,扩大计划用水覆盖范围,逐步将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公共供水管网的用水大户、特种用水行业用水户等全部纳入计划管理,严格监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定期组织重点取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对用水水平未达到用水定额标准的用水户,核减其年度计划用水量。
5. 建立用水计量、统计、通报制度。加强对用水单位计量设施管理,确保用水单位依法安装和使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计量准确。加强用水统计和通报,建立规范统计台账,健全年报制度,定期通报不按规定开展计量和统计的用水单位。
6. 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将年地表取水量300万立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年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取水量50万立方米的取水单位,大型和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服务企业和公共机构纳入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初步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体系,并逐步扩大监控范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用水计量设施应当符合水资源远程监控要求,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7. 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严格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
8.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适时完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并逐步在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推行。非居民用水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二)推进水的循环使用,着力抓好各行业各领域节约用水。
1. 优化调整工业产业结构。根据全区水资源条件和行业特点,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将发展节水型工业与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有机结合起来,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资源消耗少、用水效率高的产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的项目建设。
2. 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积极引导高耗水行业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工艺,实施节水改造,提升装备水平。
3. 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加大纺织染整、造纸等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节水管理制度健全、用水指标先进的节水型示范企业,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4.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和废水处理回用,重点推进工业园区水循环改造,建设节水型工业园区。重点支持市级园区开展循环改造。
5.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合理调整农业生产,优化用水结构,缓解重点农业生产区的用水压力,提高农业用水总体保障水平。加强节水抗旱农作物品种推广,在水资源短缺地区,严格限制种植高耗水农作物,鼓励种植耗水少、附加值高的农作物。
6.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优先推进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地区节水灌溉发展,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发展节约用水高效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工作,建设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和节水型灌区。
7.加快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改造。科学制定和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对受损失修、使用年限较长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
8.推进城镇节水。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规划引领,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节水要求,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定期开展用水效率评价,强化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节水管理,推进教育、餐饮、洗浴、宾馆、洗车、娱乐等行业实施节水改造,严格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强制推行节水措施。
9.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组织开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完善节水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用水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积极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加强示范引领作用。
10.加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合理用水,以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为重点,加强对物业公司和居民生活节约用水的指导,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
11.加强水效标识管理。建立先进节水技术、设备、产品推广机制,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逐步实行水效标识制度。
12.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把再生水、矿井水利用作为水资源和节约用水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和支持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再生水、集蓄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非常规水资源。
13.加快再生水回用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开展再生水回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中心,建设区域性系统再生水回用系统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城市再生水回用比例。鼓励城镇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内建设再生水回用示范项目,推广城市建筑再生水利用技术。
14.推进雨水利用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雨水、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改造,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滞留渗透、收集利用等设施。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利用设施。在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要配套建设雨水资源利用设施,积极推进雨水利用,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实施雨水集蓄利用改造。
(三)加快节水技术推广,强化节水服务和支撑。
1. 推广节水型器具和产品。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严格节水产品市场监管。城镇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2. 加强节水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节水产品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和产品。
3. 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等领域,率先推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或个人签订节约用水管理合同,以节约用水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4. 出台节水激励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制定促进节约用水的政策措施,通过水价调节、财政补助、节水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企业、工业园区、单位、居民小区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项目给予支持。
5. 鼓励节水服务机构发展。支持节水服务机构开展节约用水咨询、检测、水平衡测试、认证和合同节水管理等服务。
(四)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良好节水风尚。
1. 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新闻媒体(武隆区报社、武隆区电视台)应当开展节约用水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积极宣传节水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实施效果等,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营造良好的节约用水风尚。
2. 加强节约用水知识普及。将节约用水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节约用水的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节约用水管理责任。成立区政府分管联系副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税务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水利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进一步明确、细化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培养节约用水管理专家型人才,强化节水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形成素质过硬、结构合理的节水管理队伍,强化担当意识,提升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加大财政投入规模和补助强度,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补助,将节约用水工作作为重大生态保护和民生工程,纳入公共财政重点支持领域。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并于每季度结束前5日内将工作进展报区水利局(联系人:潘宇;联系电话:13452585206)。相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 贯彻落实《节约用水管理办法(试行)》总体任务分解表
2. 重庆市武隆区2019年节约用水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健全节水制度,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
1. 制定和落实节约用水规划 |
按照“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定期编制节约用水规划。 |
区水利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
做好节约用水规划、指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的协调、衔接,强化对节约用水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水利局 | ||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
区水利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 ||
2. 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管理 |
按照市级分解的用水总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明确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建立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年度用水控制管理。年度用水计划不得超过经批准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
区水利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统计局 | |
3. 严格用水定额管理 |
协调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行业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城市生活的用水定额体系,用水定额应当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变化、技术进步情况及时修订。 |
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 |
区教委、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 |
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和用水计划核定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标准。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
| ||
4. 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 |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用水户用水规模、水源类型及用途,扩大计划用水覆盖范围,逐步将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公共供水管网的用水大户、特种用水行业用水户等全部纳入计划管理,严格监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 |
区水利局、区城管局 |
| |
定期组织重点取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对用水水平未达到用水定额标准的用水户,核减其年度计划用水量。 |
区水利局、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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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节水制度,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
5. 建立用水计量、统计、通报制度 |
加强对用水单位计量设施管理,确保用水单位依法安装和使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设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计量准确。加强用水统计和通报,建立规范统计台账,健全年报制度,定期通报不按规定开展计量和统计的用水单位。 |
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6. 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控 |
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将年地表取水量300万立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年地下水(地热水、矿泉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单位,大型和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服务企业和公共机构纳入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初步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管理体系,并逐步扩大监控范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用水计量设施应当符合水资源远程监控要求,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 |
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 | |
7. 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要求 |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严格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 | |
8.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 |
适时完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并逐步在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推行。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 | |
(二)推进水的循环使用,着力抓好各行业各领域节约用水 |
1. 优化调整工业产业结构 |
根据全区水资源条件和行业特点,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将发展节水型工业与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有机结合起来,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资源消耗少、用水效率高的产业,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的项目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推广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 |
积极引导高耗水行业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工艺,实施节水改造,提升装备水平。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
| |
(二)推进水的循环使用,着力抓好各行业各领域节约用水 |
3. 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 |
加大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设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节水管理制度健全、用水指标先进的节水型示范企业,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水利局 |
4.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
加大工业用水重复利用和废水处理回用。重点推进工业园区水循环改造,建设节水型工业园区,重点支持市级园区开展循环改造。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工业园区 | |
5. 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
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合理调整农业生产,优化用水结构,缓解重点农业生产区的用水压力,提高农业用水总体保障水平。推广节水抗旱农作物品种,在水资源短缺地区,严格限制种植高耗水农作物,鼓励种植耗水少、附加值高的农作物。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水利局 | |
6. 大力发展农业节水灌溉 |
加快骨干水源工程、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优先推进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地区节水灌溉发展,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发展节约用水高效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工作,建设节水型农业示范区和节水型灌区。 |
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 |
| |
7. 加快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改造 |
科学制定和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技术方案,对受损失修、使用年限较长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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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进城镇节水 |
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规划引领,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城市节水要求,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定期开展用水效率评价,强化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节水管理,推进教育、餐饮、洗浴、宾馆、洗车、娱乐等行业实施节水改造,严格限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强制推行节水措施。 |
区城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 |
9. 加强公共机构节水管理 |
组织开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完善节水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用水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积极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加强示范引领作用。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 |
10.加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 |
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合理用水,以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居民小区为重点,加强对物业公司和居民生活节约用水的指导,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
| |
(二)推进水的循环使用,着力抓好各行业各领域节约用水 |
11. 加强水效标识管理 |
建立先进节水技术、设备、产品推广机制,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逐步实行水效标识制度。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 |
12. 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
把再生水、矿井水利用作为水资源和节约用水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
区水利局 |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局 | |
推进再生水、集蓄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 ||
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非常规水资源。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
13. 加快再生水回用示范工程建设 |
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 |
区城管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中心,建设区域性系统再生水和中水回用系统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 | ||||
鼓励城镇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内建设区域性系统再生水回用示范项目,推广城市建筑再生水利用技术。 | ||||
14.推进雨水利用设施建设 |
城市建设应当结合城市雨水、污水管网和排水设施改造,采取措施加强雨水收集利用,配套建设雨水滞留渗透、收集利用等设施。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 |
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配套建设雨水利用设施。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 ||
新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要配套建设雨水资源利用设施,积极推进雨水利用,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实施雨水集蓄利用改造。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城管局 | ||
(三)加快节水技术推广,强化节水服务和支撑。 |
1.推广节水型器具和产品 |
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严格节水产品市场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展改革委 |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
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
区级有关单位 |
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 ||
2.加强节水技术创新 |
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节水产品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和产品。 |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 | |
(三)加快节水技术推广,强化节水服务和支撑。 |
3.推行合同节水管理 |
鼓励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或个人签订节约用水管理合同,以节约用水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商务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税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
4.出台节水激励政策 |
加大财政投入,制定促进节约用水的政策措施,通过水价调节、财政补助、节水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企业、工业园区、单位、居民小区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项目给予支持。 |
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
5.鼓励节水服务机构发展 |
支持节水服务机构开展节约用水咨询、检测、水平衡测试、认证和合同节水管理等服务。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 | |
(四)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营造良好节水风气 |
1.加强节约用水宣传 |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约用水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积极宣传节水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实施效果等,引导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护水行动,营造良好的节约用水风尚。 |
区水利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
2.加强节约用水知识普及 |
将节约用水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节约用水意识。 |
区教委 |
区水利局 |
附件2
武隆2019年节约用水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
事项 |
主要内容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
1.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准确把握201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和水利系统节约用水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水利部关于节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重庆市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行动上来,切实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着力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 |
区水利局 |
二、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 |
2. 商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指导实施。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战略,积极推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围绕推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商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确保新时期水利各项改革举措和节水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
区水利局 |
三、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 |
3. 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 |
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节约用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措施,以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工作作风,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奋力开创节约用水工作新局面。 |
区水利局 |
四、制定完善定额标准体系 |
4.市级提出修订工作措施。 |
协调、配合相关事宜。 |
区水利局 |
5.市级将针对农业用水定额不全面、工业用水定额标准不高等问题,再次修订完善。 |
协调、配合相关事宜。 |
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 | |
6.加强定额应用与监管 |
在取水许可、节水评价、计划用水管理、水价改革等工作方面严格使用取用水定额。同时,根据武隆区实际情况,细化各类取用统计,每年对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的用水指标进行分析总结。 |
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 | |
五、建立节水评价机制 |
7.市级根据水利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技术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等方面开展节水评价的具体要求,有序清理修订有关法规、制度和规范。 |
协调、配合相关事宜。 |
区水利局 |
8.开展节水评价工作。 |
从严从实开展节水评价工作。对有关规划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等方面开展节水评价进行技术审查时,对其中的节水评价章节进行审查,从严叫停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实行节水评价一票否决制度。 |
区级各部门和单位 | |
六、节水机关建设 |
9.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 |
按照示范要求、标杆定位,落实资金,扎实开展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建设。2020年上半年完成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创建工作。 |
区水利局 |
七、节水宣传教育 |
10.组织节水宣传活动。 |
围绕节约用水攻坚战四个“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结合实际制定节水宣传教育方案,加强节水宣传、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 |
区水利局 |
11.推动节水进学校。 |
在学校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合在低年级小学生中开展“节水大使”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节水宣传教育引领作用。 |
区教委 | |
八、计划用水管理 |
12.强化计划用水管理。 |
所有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应全部实施计划用水管理。要加强农业灌溉用水、工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新(改、扩)建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要切实贯彻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认真开展节水业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以问题为导向,以问责为抓手,重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节水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
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13.组织开展重点用水单位监控。 |
依托国家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监控重点用水单位实际用水量,监管取水许可量、计划用水执行情况。制定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单位名录,以监控数据为基础,掌握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指标,强化对重点用水单位的日常监管。 |
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 |
九、节水型社会建设 |
14.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
积极推进武隆节水型社会建设。 |
区级各部门和单位 |
15.推进节水载体建设。 |
2019年度,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不低于l0%(节水企业不得少于2个。 |
区经济信息委 |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不低于15%。 |
区机关事务中心 | ||
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不低于5%(节水型居民小区不得少于2个)。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要大力推进节水灌溉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
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 | ||
十、节水体制机制建设 |
16.推进节水政策和机制建设。 |
推进节约用水制度建设,开展水效标识建设、水效领跑、节水认证等工作,严格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执行。 |
区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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