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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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相关单位:

武隆区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为优化完善城乡快递物流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改善电子商务消费环境,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5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2020年,以服务“三农”,加快城乡农特产品流通为目标,以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为重点,基本实现城市末端公共取送点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快递物流网络进一步优化完善,先进技术和标准广泛应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更加紧密协同发展,城乡快递物流效率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农特产品走出武隆。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完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

1.加强规划协同引领。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全渠道、多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进行预控。将公用型仓储、智能快递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和城乡末端公共取送点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2.推动物流园区建设。引进品牌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和区域性集散中心、公共智能仓储等企业落户武隆。加快推进五洲物流园区建设和土坎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规划建设,缓解城区及乡镇(街道)仓储、配送压力。鼓励引导传统物流园区适应电子商务和快递业发展需求转型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化电商快递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区招商中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3.优化完善城乡快递物流网络。鼓励大型电子商务、快递等企业共建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中心,建设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和以快递实体门店、智能快件箱等为载体的城市末端公共取送点。推进现有城乡末端快递物流配送网点“多站(点)合一”,并向公共取送点转型,城乡社区、物业公司、机关等单位积极为快递企业进驻提供条件和便利。支持传统信报箱升级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建设1+10+186”的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第一级为1个区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第二级为10个镇街级区域物流中转站,第三级为186个村级物流服务点)。开通5条物流配送专线,实现城区仓储配送中心至镇街级区域中转站,中转站负责辐射周边乡镇的快递物流包裹收发,乡镇(街道)物流配送站负责将包裹收发至村级电商服务点。拓展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功能,支持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快递公共服务站(点),建立农村电子商务与快递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委、区扶贫办、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二)强化规范运营,优化电子商务配送通行管理。

1.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研究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符合快递业特点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险等险种。(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局、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2.便利城市快递配送车辆通行。优先为重点快递物流企业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共同配送车辆办理“绿色通行证”。在商圈、医院、人口集中的社区等人口密集区,合理规划设置快递配送车辆临时停车位,允许其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畅通的情况下,可以在除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以外道路临时停靠装卸快件。机关、企业、学校、小区物业等应当为快递服务车辆临时停靠、装卸、充电等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区公安局;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教委、区交巡警支队、区电力公司、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三)强化服务创新,优化快递物流配送组织方式。

1.促进企业创新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企业之间资源整合,发展共享物流,重点培育12个城乡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骨干企业,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水平。鼓励城乡末端配送企业提供快递配送、商品销售、电子商务服务、金融服务、代收代缴、信息服务等增值服务,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2.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联收联投服务合作,提供共同配送、网订(柜)店(送)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支持发展主城区分区化、乡镇城乡一体化共同配送等集约化配送模式,鼓励发展异业协同、线上线下融合的共同配送。促进天天、百世汇通、申通、圆通、韵达、中通等多家快递公司,开通5条快递物流专线,开展城区到乡村快递包裹共同配送。实现镇、村物流全覆盖,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督促区电商运营公司与邮政等物流快递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对各网点上行的农产品物流收费实行优惠。(牵头单位:区商务委;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四)强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协同运行效率。

1.提高标准技术应用水平。加强快递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建设标准化的公用型仓储设施和末端公共取送点,鼓励使用电子运单,提高服务质量。推广使用现代物流装备技术,发展智能仓储,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大力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努力实现信息协同化、服务智能化。(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2.鼓励信息互联共享。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促进设施设备、作业流程、信息交换一体化。完善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数据保护、开放共享规则,建立数据中断等风险评估、提前通知和事先报告制度。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共同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3.推动供应链协同。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延伸服务链条,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商务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五)强化绿色理念,发展绿色快递物流。

1.促进资源集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重复利用率,降低企业成本。加强能源管理,引导推动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仓储物流设施、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等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

2.推广绿色包装。推广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推动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根据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等多方协同回收利用体系。研究制定生产、使用快件绿色包装物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3.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逐步提高铁路等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鼓励企业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在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商务委牵头督导、其他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的协调推进机制。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完善政策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二)完善体制机制。各单位要迅速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搞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和主管单位关于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业务指导及配合,加强对下级单位的业务指导。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强化政策扶持。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促进快递企业发展面向消费者的增值服务。明确公用型仓储、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和城乡末端公共取送点的公共属性,将项目建设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支持范围。有关部门统筹专项资金,支持各类资本参与三级配送体系、标准车辆、共同配送和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等项目,对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中心给予重点招商项目政策扶持。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企业用水、用电、用油等与工业企业同价。

(五)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电商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并减免城市建设、人防易地建设、教育附加等相关费用。在不改变用地主体、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闲置厂房等发展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完善手续。

(六)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发挥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推动出台行业自律公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快递协会与消委会合作,推动落实“黑名单”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赋能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现行业间和企业间开放合作、互利共赢。

(七)优化快递市场监管效能。支持搭建武隆邮政业安全监管平台。探索审慎监管,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拓宽监管渠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推进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督促企业落实好“三项制度”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稳妥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综治、公安、国土等部门共同加强智能快件箱、电商快递综合服务平台、快递末端网点的管理。完善与海关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为跨境快递提供服务便利。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审批平台及执法监督平台对接,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定期发布企业诚信“红黑榜”,引导快递企业强化诚信意识。

附件:武隆区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武隆区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任务分解

结构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规划引领

1

编制规划

统筹规划物流建设土地,编制城乡物流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

区住房城乡建委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推动物流园区建设

引进品牌快递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和区域性集散中心、公共智能仓储等企业落户武隆。引导传统物流园区转型升级,打造1个现代化电商快递物流园区,加快推进五洲物流园区建设和土坎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规划。

区商务委

区招商中心、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

优化完善城乡快递物流网络

建设区级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中心,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健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配送网络。

区商务委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规范运营

4

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

出台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

区交通局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区交巡警支队

5

便利城市快递配送车辆通行

优先重点快递物流企业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共同配送车辆通行证办理,合理规划设置快递配送车辆临时停车位。

区交通局

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服务创新

6

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重点培育1―2个城乡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骨干企业,鼓励城乡末端配送企业综合服务。

区商务委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服务创新

7

大力发展共同配送

鼓励快递、物流企业整合往返干线运输,支持开展农村支线集中配送合作。

区商务委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提高效率

8

提高标准技术应用水平

推广使用现代物流装备技术,发展智能仓储,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

区经济信息委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9

鼓励信息互联共享

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推动数据交换共享,提高信息安全防护,加强信息经济利用。

区商务委

区经济信息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10

推动供应链协同

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

区商务委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第三分局

绿色快递物流

11

促进资源集约

加强能源管理,引导推动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仓储物流设施、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等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

12

推广绿色包装

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根据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13

推动绿色运输与配送

畅通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

区交通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交巡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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