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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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渝卫基层发﹝2016﹞67号)要求,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合理分配与利用,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变,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基层卫生服务资源,促进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分级诊疗,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就医新秩序。

(二)主要目标。2017年起,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7年底,全区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30%和50%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基本建立,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签约服务主体及形式

(一)签约服务主体。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家庭医生以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乡村医生为主,鼓励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或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同时,吸收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二)签约服务形式。按自愿就近的原则,每个居民家庭可选择一个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签约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签约家庭可自主决定是否续约或另选家庭医生签约。如签约医生未发生变更,其上一年签约合约协议继续有效。

1.团队式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人员组成,也可吸收个体诊所医生加入。加强中医药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区级医院多点执业医师、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等加入团队,合理分工协作,为签约居民提供多元化服务。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在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组织下开展签约服务。

2.组合式签约。开展签约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与区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承接关系,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一所区级医院作为就诊和转诊的首选医疗机构,形成“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内,签约居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未经家庭医生转诊的签约居民不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优惠政策。

3.独立式签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政府举办医疗机构注册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和村卫生室的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乡村医生可以个人名义与附近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并承担法律责任,接受辖区内具有政府委托管理职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报送相关信息。

三、签约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签约服务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家庭,现阶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以重点人群为主,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重点人群包括:重特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和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困人员、低保户、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

(二)签约服务内容。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围绕全生命周期的健康需求,设计具体的签约服务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作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服务包基础上,根据居民个性化需求,设计适宜的有偿服务包,提供差异化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适宜的健康技术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健康咨询、预约门诊、普通转诊等服务,并定期收集与更新签约家庭健康信息,提出健康管理方案和健康维护意见。

2.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应当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各乡镇卫生院可根据居民需求,设计个性化服务包,满足签约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个性化服务包可提供预约挂号、专家会诊、特需健康体检、康复理疗、口腔保健、中医针灸、中医药“治未病”、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专项健康评估、远程健康监测等服务。

四、签约服务范围界定

(一)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签约服务工作。签约责任单位以村卫生室为主体,签约责任人以乡村医生为主体,实施签约并提供签约后的医疗卫生及健康管理服务。乡镇卫生院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签约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负责签约服务组织管理、工作推进、服务保障等工作;组建一支或多支由公共卫生人员、护理人员、执业(助理)医师组成的签约服务乡镇团队,团队队长由公共卫生人员担任,负责相关政策解释、服务咨询、转诊联系、信息收集等工作,一个团队对接一个或多个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区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对接名单(附件3)组建一支或多支医疗卫生专家服务团队,一个团队对接一个或多个乡镇卫生院的签约服务团队,为疑难疾病提供技术支撑,实施双向转诊和分级治疗,形成区级+乡镇级+村级的签约服务团队格局。

(二)巷口镇所在社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成立之前,分别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承担。区人民医院负责梓桐、红豆和中山社区,区中医院负责芙蓉中路、芙蓉西路社区,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复兴、油坊社区。各单位要成立签约服务科室,组建一支或多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展所分配社区的家庭医生签约及签约服务相关工作。

五、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

(一)签约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标准。开展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设计服务包,在打包提供有偿服务时可适当降低分项累计的收费价格。

(二)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三)建立签约服务费用分担机制。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1.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由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按规定支付。

2.公共卫生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根据筹资水平的变化逐步调整。2017年,每签约一户,按户内居民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支付签约补助金,主要用于签约服务家庭电话咨询及每年不低于2次的主动电话随访服务。家庭医生可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按规定执行。

3.签约居民付费。签约居民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相应的个性化服务项目,费用由签约居民自付。

六、签约服务激励引导机制

(一)健全家庭医生服务激励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签约服务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用于签约服务奖励。区级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医务人员倾斜,对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人员予以资金支持,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要按照规定给予表彰。

(二)引导居民参与签约服务。

1.开展便捷的助诊服务。建立家庭医生预约服务制度。预约门诊服务,签约居民可提前预约家庭医生门诊,在约定时段内至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优先就诊;预约会诊服务,对治疗效果不佳的签约服务患者,可由家庭医生预约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到签约服务机构会诊,改进治疗方案;预约挂号服务,将20%的号源提前下沉到乡镇卫生院,由家庭医生为需要转诊的签约家庭患者预约挂号。

2.提供方便的用药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优先选择基本药物,逐步提高二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的非基本药物主要用于高血压、糖尿病等特殊疾病患者。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上级医院医嘱开具延伸处方和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3.建立畅通的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专人负责,优先为签约家庭患者提供服务。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加快医联体建设,通过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为签约家庭提供预约门诊、住院、检查等服务。家庭医生对超出服务范围的需求,应为签约家庭提供转往康复、护理、养老等其他适宜机构的建议。

4.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险政策促进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居民医疗保险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实行定点管理,按人头付费。参保人员按规定转诊的,按就诊医院最高级别只收取一次医保起付线。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基层医疗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医保目录内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七、签约服务支撑

(一)搭建技术支撑平台。区级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与对接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指导,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诊断服务,为签约家庭提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各乡镇卫生院要适应家庭医生制度的要求,优化内部科室设置,为家庭医生开展有效服务搭建良好平台,可探索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成为家庭医生为居民提供服务的窗口。

(二)加强信息化支撑。推进区级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预约诊疗、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依托现有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二级医疗机构内科、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专家信息库和家庭医生信息库,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网上对接、网上咨询、预约挂号、预约会诊、预约转诊、服务提醒等功能,通过采集、分析签约服务家庭和个人信息,为改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决策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健康一体机实现与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对签约服务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管。

(三)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快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加强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专业)、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全科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加强全科医生注册管理,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注册或加注为全科医师,做到应注尽注。

八、签约服务监督管理

(一)明确签约服务管理责任。区卫计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明确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准入标准,建立退出机制。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的日常管理,根据辖区内地理交通条件和服务人口,本着就近原则,合理划分家庭医生服务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团队成员的具体项目包、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监管。

(二)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区卫计委和区人力社保局分别将医疗机构是否设立转诊协调机制、双向转诊开展情况、专家号源预留情况、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工作的帮扶支持情况、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数量、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及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等业务考评体系中,考核结果要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群众满意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基本服务项目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家庭医生团队和独立签约服务医生每年至少开展1次考核,考核结果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差、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签约居民及社会人士代表参与签约服务考核评价和日常监督,相关反馈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家庭医生及所在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责任风险防范。区卫计委要按照有关要求,统一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各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好医疗机构参保工作。各单位可采取为家庭医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九、签约服务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和工作推进,下设办公室于区卫计委,负责加强对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部门协调、资金分配和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

(二)推进改革融合。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委等部门各司其职,推进签约服务有效开展。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医保控费、双向转诊等统筹考虑,推进以家庭医生为基础的有序诊疗机制的建立。通过上下联动,形成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医疗保健服务链,满足居民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三)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查制度,通过定期走访、暗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围绕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开展日常督导,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定期对签约服务工作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

附件:1.武隆区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接乡镇卫生院名单

      2.武隆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项目费用标准

      3.武隆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惠明细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附件1

                      武隆区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接乡镇卫生院名单

区级医疗单位名称

对接乡镇卫生院名单

武隆区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

巷口镇、仙女山镇、江口镇、火炉镇、羊角镇、土坎镇、桐梓镇、双河镇、石桥乡、黄莺乡、沧沟乡、文复乡、土地乡、后坪乡、浩口乡、接龙乡16个乡镇卫生院

武隆区中医院医疗联合体

平桥镇、鸭江镇、和顺镇、凤来乡、庙垭乡5个乡镇卫生院

武隆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联合体

白马镇、长坝镇、白云乡、赵家乡、大洞河乡5个乡镇卫生院


附件2

                       重庆市武隆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项目费用标准

表一:初级包

编号

服务包

名称

适宜

对象

服务项目明细

费用

总计

(元)

个人实际付费(元)

选择

1

初级包1

所有

家庭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及时更新健康信息;3、妥善保管档案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4、宣传普及健康素养、健康促进行动;5、健康教育及危险因素干预;6、健康咨询、健康知识讲座、举办健康教育专栏;7、宣传普及医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8、发放健康教育宣传精美画或健康礼物。

50

0


2

初级包—   儿童型

0-6岁

1、新生儿家庭访视、满月随访;2、婴儿健康管理;3、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4、预防接种。

478

0


3

初级包—   孕产妇型

孕产妇

全程

1、发放叶酸;2、孕13周前建立保健手册;3、孕妇健康评估;4、定期产检;5、产后访视;6、产后健康评估及避孕指导;7、母乳喂养指导;8、免费避孕药具发放;9、享受农村住院分娩补助400元(限农村户口);10、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补助(自付部分除外);11、艾滋、乙肝、梅毒检测;12、孕早(或中期)唐氏筛查。

1350

(估算)

0


4

初级包—    老年人型

65岁及以上

1、健康管理及评估;2、健康体检;3、健康指导;4、健康危险因素干预;5、自理能力评估;6、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7、膳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94

0


5

初级包—    高血压型

高血压

患者

1、35岁及以上首诊免费测1次血压;2、健康体检;3、随访评估;4、分类干预;5、用药指导;6、每年4次随访。

116

0


6

初级包—   糖尿病型

糖尿病

患者

1、每年4次监测空腹血糖及随访;2、健康体检;3、健康危险因素干预;4、分类干预;5、用药指导。

165

0


7

初级包—严重精神障碍型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1、健康管理;2、随访评估;3、分类干预;4、健康体检;5、3—5级及肇事肇祸情况报告;6、协助转诊。

152

0


8

初级包—  肺结核型

肺结核

患者

1、健康体检;2、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3、分类干预;4、结案评估。

220

0


9

初级包—中医药健康管理型

0—3岁

中医健康指导、膳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传授摸腹和捏脊方法、穴位按揉。

60

0


10

初级包—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型

所有

家庭

1、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发现和登记、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宣传教育;2、结核病及防艾宣传。

0

0


11

初级包—卫生计生监督型

所有

家庭

1、食品安全信息报告;2、饮用水安全巡查;3、学校卫生服务;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报告。

0

0


12

初级包—家庭医生签约型

所有

家庭

1、签约服务协议;2、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5元/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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