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2〕1918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2023年春运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认真研判春运趋势变化,统筹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圆满完成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任务。
二、科学研判,准确把握2023年春运新形势
随着全国各地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新特点:
(一)旅客运输总量回升。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预计2023年春运客流规模总体呈快速恢复态势。经预测,2023年春运全区道路旅客运输客运量达20万人次、运送游客30万人次,分别较2022年上升23%、130%,与2019年基本持平。
(二)运输结构持续调整。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影响,跨省、中长途运输量将增加。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车探亲、旅游的比例以及路网交通流量预计迎来大幅度增长。春节期间,我区至中心城区和各区县,城区与乡镇之间中短途运输需求旺盛,部分重点线路及农村线路存在运力与需求不平衡的情况。
(三)一线人员感染风险高。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面临极大挑战,可能造成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导致驾驶员及交通场站工作人员人手不足,运力下降,运输保障不够及时有效。
(四)运输安全压力大。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我区部分高海拔区域,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交通安全压力突出。
三、精心组织,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
(一)切实保障出行畅通。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
(二)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出行,并通过电话、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公众及时查询了解有关防控信息,提前安排回家过年和返岗行程。
(三)加强运输组织。客运企业要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主动适应客流变化,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运力保障,鼓励企业为乘客提供定制个性化服务。铁路运输要合理增加动车、普速列车停靠武隆站车次;公路、水路运输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农村区域等运力供给;民航运输要根据客流需求加强运力调配。铁路、航空等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提供班次、客流量等到达信息;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运力做好接驳衔接,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区属客运企业要落实跨区县班线客运车辆不低于30台,农村客运班车不低于200台,机动应急保障车辆不低于30台,确保春节、春运期间区内、区外旅客安全、快速、有序出行 ;区旅游客运企业要切实保障仙女山、天生三桥、白马山等重点景区旅客高峰时段车辆的中转,落实旅客运输车辆不低于100台,并储备不低于70台的外租车辆,确保我区春运期间景区游客的中转出行。
四、加强协作,切实提高交通物流运行效率
(一)确保交通物流稳定运行。要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严禁擅自限制船员上岸流动。
(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加强运力调度,全力确保今冬明春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和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
五、周密部署,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条”“新十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实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快递领域疫情防控政策,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有序运行。完善重要客运枢纽、重点物流枢纽等交通运营场所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规模性疫情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重点物流枢纽不停工、不停运。
(二)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要督促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取消交通运输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要求,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的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要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生活。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能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三)加强乘客健康出行宣传引导。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督促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六、加强监管,切实保障春运安全
(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强化事前预防预警,督促企业对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生产作业等开展全面检查维护及隐患排查,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与春运。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违规载客;要加强港口、码头、渡口管理,完善安全设施。
(四)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要加强执法力量投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重点围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加大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及时劝导和纠正超员、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七、加强防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做好应急预报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微信等途径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运用手机信令、地图服务、搜索引擎、景区酒店预定等数据信息,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春运期间群众自驾出行态势,引导旅客错时错峰出行,避免旅客积压和道路拥堵。
(二)进一步强化保畅疏堵措施。公路管理部门要综合各类交通要素数据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要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春运期间进行干线公路养护作业。要全面梳理干线公路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安交巡警、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同时加强客流高峰时段及重点路段的巡逻工作。
(三)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和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从业人员应“两点一线”,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转,尽量减少疫情对行业正常运转的影响。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医疗救助,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不与社会面接触的感染者,若身体条件允许,可实行封闭运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道路运输客运企业要安排落实参与春运驾驶员不少于220人,备勤驾驶员不少于20人;旅游客运企业要落实参与春运驾驶员不少于110人,备勤驾驶员不少于80人;客运站要安排落实售票、安检等保障运转岗位工作人员不少于30人,预备队伍不少于20人,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春运期间正常运转。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应对,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结合实际制定并细化完善极端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疫情防控等各类应急预案。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该停就停、该关就关,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针对可能出现的大范围低温雨雪天气,各有关单位要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公路养护部门要提前准备铲冰除雪、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运输企业要落实好应急运力,做好积压车辆疏散和司乘人员保障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干线公路通行;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要做好景区公路除雪除冰保通保畅工作,及时调配运输工具和人员,疏散滞留旅客。
八、以人为本,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一)优化乘客票务服务。各交通运输单位要进一步拓宽售票渠道,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要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减少进站环节,方便群众快捷进站。要做好人员安排,及时疏导排队积压的售检票旅客。班车客运等领域按照规定调整价格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政策调整或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二)加强路网运行服务。落实好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避免收费站长时间长距离排队拥堵。加大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快速处置,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加强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严防车辆倒灌主线引发事故。
(三)提升乘客候乘体验。持续改善候车服务,确保候车(船、机)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视客流情况,及时增开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增配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在重点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着力改善旅客候车环境,提高交通场站卫生水平。
(四)做好重点群体服务。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农民工、学生等,协调对接购票、包车、专列(包车厢)包机等服务。鼓励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在客运场站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多元化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暖冬行动”等服务活动。要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便利措施和设施,加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公示并依法落实。
(五)持续推进企业纾困解难。各有关单位要用好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缓缴、融资担保、免征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免征客运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资金作用,做好相关扶持政策配套或延续。积极回应交通运输经营者诉求和社会关切,确保行业持续稳定运行。
(六)做好舆论宣传引导。要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提前发布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及出行服务信息等,引导公众加强个人防护,理性错峰出行。要大力宣传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和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感人事迹。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坚守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怀和服务保障,结合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做好职工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春运结束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假。
九、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副局长路长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非法营运集中整治工作,切实保障道路畅通。公安、武警部门要配备充足的值勤力量和机动警力,加强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区域的巡查管理,维护良好秩序。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管理,严查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确保春运票价稳定。气象部门要加强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准确发布气象信息,为有关部门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提供支撑。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春运一线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畅通民意渠道,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
春运期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铁路、民航、道路和水路运输等部门要按时按要求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2023年2月16日前,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将2023年春运工作总结报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汇总后报市交通局(联系电话:85610038、QQ邮箱:460447848@qq.com)。
有关春运工作联系电话:区交通局: 85613456。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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