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武隆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2023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武隆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上下达考核指标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 实施“城市安全数字赋能行动”建设。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建设集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安全智慧大脑”。加快基础数据汇聚,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燃气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
2. 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出台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指导实施方案,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五有”标准,启动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2023年年底前,基层“五有”建设达标率不低于30%,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3. 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系统化治理,开展今冬明春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3个、火情智能监控点132个,加快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上下达的抗旱基础工程建设指标和水毁修复工程建设指标。完成地灾防治排危除险项目等建设20处,安装智能监测预警设备30套,完成地质灾害避险转移500人。
4. 实施安全科技推广应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信息化增效”。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科学理论、政策法规以及事故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等技术研究。
5. 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等活动。推进安全体验馆(室)等安全科普体验基地群建设,制作一批短视频等安全教育产品。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重大事件安全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1.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完善常态化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
2. 强化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重点报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绩效情况、存在不足情况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各乡镇(街道)、区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一岗双责”领导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履职专题汇报,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3. 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在建项目行业与属地分责共管,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4. 强化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探索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工作模式。强化各级安委办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同级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定期上报安全履职情况及督查考核情况。优化调整“两委十一办四指”组织架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强化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力度,建立专项安全办公室月报告、年述职机制。
5. 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按区、乡镇(街道)分级明确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及时调整优化,统一挂牌公示。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一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督管理。
1. 坚持执法严格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执法问效,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查建议”要求,加强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调查追责力度。严格“互联网+执法”,做到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100%。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攻坚年行动,规范执法程序,每月定期开展执法通报,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现象。
2. 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区应急管理部门严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道路运输、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性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区级有关部门要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落实防汛抗旱、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工作。加强应急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3. 加强隐患排查“回头看”行动。狠抓督促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突出重大隐患三级“挂牌督办”和重点“补课”,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期复查销号。
4. 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每季度对典型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严重违法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开展警示曝光。
5. 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体制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加强举报奖励系统平台建设,提高平台使用效益。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 加强安全监管法治保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组织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确保“记得住、说得明、做得到”。
2. 压实自然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城市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城镇(工业园区)易涝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单位,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长效机制。
2. 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30公里,改造公路危旧桥梁1座。建设施工领域,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实“一统四抓”安全管理,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行业、烟花爆竹(批发)等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专项整治。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消防火灾专项整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加强文旅领域、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加强自然灾害防范专项整治。
3. 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等行为;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4. 深化中介服务整治。严格落实《重庆市武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武隆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和名单的通知》(武隆安委办发〔2022〕87号)规定,建立畅通申诉、投诉、举报、约谈、通报等机制,强化专家履职服务监督管理。聚焦“两虚假”“两出借”等问题开展检查督导,严格查处超资质承揽业务、重复收取费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最后防线。
1. 加强应急预案修订。加快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统筹推进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强化各类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
2. 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强化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实施灾害风险区划管理。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切实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3. 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出台应急力量三年建设规划,完善“专常群”应急力量体系,形成行业主建、政府主用、平台调度、社会参与的队伍体系格局。强化区级专业救援队伍结构化调整充实,推动区综合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财政保障机制、执行任务费用补偿机制。2023年,乡镇(街道)应急队伍建设完成率100%。
4. 加强指挥和通讯保障。建立集中统一、反应灵敏、高效有序的现场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落实现场指挥官制度,提高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处置应对能力。加强应急指挥通讯保障,提升现场通信网络开设、通信紧急恢复等保障能力。
5. 加强物资装备保障。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确保满足Ⅲ级救灾应急响应需求。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提升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武隆周边区县救灾物资保障应急联动,确保区级救灾物资2个小时内运抵受灾区域,确保满足3000人紧急转移安置需要。及时开展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100%。
6. 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强化与周边区县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加强区域救援协作,积极参加跨区域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完善周边地区应急联动机制,推动重点乡镇(街道)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联合应急预案,推进军地应急力量训练资源开放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论证机制,积极规划一批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巡查范围,实施督考联动。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实行资金奖补支持,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行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奖励,提升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开展全区应急干部大培训,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附件:2023年武隆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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