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文件精神,在前期江口镇试点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区司法局起草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7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围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见实效”的要求、主要任务、机制运行保障等,按照执法事项清晰明确、统筹整合执法力量、执法机制运行流畅高效、运用“数智赋能+网格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开展。
(一)明确执法权限,理清执法事项,划清执法边界。按照“法定+赋权+部门委托”执法模式,明确乡镇法定执法事项31项,街道法定执法事项24项;区级部门可委托乡镇(街道)执法事项37项,区级部门已实际委托乡镇(街道)执法事项10项;镇、街级赋权执法事项76项,乡级赋权执法事项59项,赋权执法事项主要涉及民政、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消防等15个领域。
(二)统筹执法力量,机制运行高效,强化纵向联动“首案共办制”。一是整合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行政执法力量,组建3-8人专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筹开展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区级执法部门在赋权执法前期选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执法人员对乡镇(街道)开展集中化、实战化培训;三是乡镇(街道)首次办理各类赋权执法事项时,区司法局全程参与指导,并组织区级对应领域执法部门指派1-2名办案经验丰富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全程共同办理,实行“首案共办”制。
(三)运用“数字赋能+网格化全流程闭环链条”执法模式。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纳入乡镇(街道)基层数字化治理中心,由“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进行统筹,推行“网格员+执法人员”模式,构建村居网格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传,“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系统第一时间推送、执法队伍第一时间到现场立案查处的全过程扁平化闭环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四)建立统筹协调指导督查长效执法机制,达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区司法局作为统筹执法监督指导部门,协同区委编办对乡镇(街道)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二是区司法局建立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案件督办、坐班指导、定期培训等多种机制,对乡镇(街道)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监督,严厉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五)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成立武隆区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人才队伍保障,乡镇(街道)要逐年招录法律专业人才充实执法队伍,利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执法指导;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据实保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所需费用,并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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