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在我区江口镇试点,以切实解决乡镇(街道)执法能力薄弱问题,提高乡镇(街道)执法水平和效率,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实现今年年底逐步在全区各乡镇(街道)推行综合执法改革,结合我区实际,区司法局起草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围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见实效”的要求、主要任务、机制运行保障等,按照执法事项清晰明确、统筹整合执法力量、执法机制运行流畅高效、运用“数智赋能+网格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开展。
(一)明确执法权限,理清执法事项,划清执法边界。按照“法定+赋权+部门委托”执法权限,根据权限划分,明确江口镇法定执法事项31项,赋权执法事项74项,区级执法部门可委托执法事项37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江口镇执法权共计142项,主要涉及应急管理、水利、消防、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15个领域,较综合执法改革前,江口镇新增80项执法事项,执法领域覆盖更加全面。
(二)统筹执法力量,机制运行高效,强化纵向联动“首案共办制”。一是整合江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相关科室行政执法力量,组建4-6人专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筹开展日常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区级执法部门在赋权执法前期选派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执法人员对江口镇开展集中化、实战化培训;三是江口镇首次办理各类赋权执法事项时,区司法局全程参与指导,并组织区级对应领域执法部门指派1-2名办案经验丰富的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全程共同办理,实行“首案共办”制。
(三)运用“数字赋能+网格化全流程闭环链条”执法模式。将江口镇综合行政执法纳入乡镇(街道)基层数字化治理中心,由“一中心四板块一套网格”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进行统筹,推行“网格员+执法人员”模式,构建村居网格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传,“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系统第一时间推送、执法队伍第一时间到现场立案查处的全过程扁平化闭环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
(四)建立统筹协调指导督查长效执法机制,达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区司法局作为统筹执法监督指导部门,协同区委编办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二是区司法局建立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案件督办、坐班指导、定期培训等多种机制,对江口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监督,严厉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法不规范问题,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五)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人才队伍保障。江口镇党委、政府要逐年招录法律专业人才充实执法队伍,利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执法指导;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大对江口镇执法装备、技术和能力建设、聘请法律顾问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解决江口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所需经费,并在今后将行政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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