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印发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要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安排,区政府148次常务会研究确定,拟制了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二、目的意义
到2025年,全区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和51个重庆市卫生单位(乡镇)创建成果;创建国家卫生乡镇2—4个,覆盖率达到10%以上;创建重庆市卫生乡镇5—8个,覆盖率达到40%以上;创建重庆市生态卫生村80—100个,覆盖率达到50%以上;积极培育健康细胞样板,建设健康细胞10个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
三、研判过程
(一)文件起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和《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爱国卫生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爱卫办〔2021〕3号)精神,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初稿。
(二)区司法局文件合法性审查。经区司法局审查认为该《实施意见》为工作任务安排,不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按程序办理。
(三)印发实施。2021年8月3日,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武隆府办发〔2021〕13号)文件,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四、核心举措
(一)从三个层面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注重经费投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信息化、“互联网+”等手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畅通社会和公众监督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利用好爱国卫生考评督查机制,落实奖惩制度。
(二)从九个方面提出工作措施。一是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创建“文明城区”为载体,扎实开展“文明在行动·武隆更洁净”活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村庄清洁行动等活动,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补齐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短板。在城区重点开展“十个专项整治”行动。在农村以“三清一改”、“五清理一活动”为重点,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高群众生产生活品质。二是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到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以上。三是持续开展厕所革命。改造城区公厕、乡镇(街道)场镇公厕、学校厕所等达到“二类公厕”以上标准;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将医疗机构厕所建设和管理作为“美丽医院”创建的必备条件,推动医院厕所革命。四是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加快推进城区供水工程建设和乡镇(街道)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五是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压实部门、乡镇(街道)、村(居)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的病媒消杀,清除“四害”孳生环境。六是培育文明卫生习惯养成。深化“吃得文明”主题活动,引导群众革除饮食不良陋习,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公交、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环境建设,到2022年全区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党政机关。七是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好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到202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八是扎实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社区等活动,实施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九是有效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发挥“互联网+”作用。健全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心理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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