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武隆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解读
日期: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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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及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对照《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要求各区县为政务公开目录编制的实施主体,区政府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统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经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后,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25个试点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并要求在武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编制过程

区政府办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邓涛主任为组长,明确分管政务公开的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政务公开科、公文科和督察科等科室为工作成员的工作机制,统筹全区18个部门和26个乡镇、街道进行编制,并于9月14日、10月15日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对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集中培训,现场督导,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目录编制的合法性,严格按照“三审三校”的工作步骤开展此工作。浩口乡率先在全区编制完成《武隆区浩口苗族仡佬族乡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模板,做到了我区乡镇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与部门相关领域目录编制同步开展。

区政府办对全区18个部门编制的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初稿逐一进行审核,相关部门按照区政府办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后报送对应市政府部门复核,对经市政府相关部门复核反馈无误的标准目录进行汇总,于2020年10月19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征求意见,形成《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初稿,于2020年10月26日提请我区第116次常务会研究审定《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送审稿,经区常务会审议通过,最终形成《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定稿)。

三、25个试点领域公开目录情况及内容

按照《通知》要求,我区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涉及的事项共有2093项,分别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由区发改委牵头编制,公开事项26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由区政务办牵头编制,公开事项47项;义务教育领域由区教委编制,公开事项12项;户籍管理领域由区公安局编制,公开事项78项;社会救助领域由区民政局编制,公开事项13项;养老服务领域由区民政局编制,公开事项15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由区司法局编制,公开事项31项;财政预决算领域由区财政局编制,公开事项4项;就业创业领域由区人力社保局编制,公开事项20项;社会保险领域由区人力社保局编制,公开事项75项;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编制,公开事项20项;征地补偿领域(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编制,公开事项8项;环境保护领域由区生态环境局编制,公开事项42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编制,公开事项13项;保障性住房领域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编制,公开事项43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编制,公开事项16项;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由区住房城乡牵头编制,公开事项799项;市政服务领域由区城市管理局编制,公开事项43项;涉农补贴领域由区农业农村委编制,公开事项434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由区文化旅游委编制,公开事项99项;医疗卫生领域由区卫生健康委编制,公开事项166项;安全生产领域由区应急局编制,公开事项28项;救灾领域由区应急局编制,公开事项19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由区市场监管局编制,公开事项24项;扶贫领域由区扶贫办编制,公开事项1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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