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羊角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日期:2020-06-16
字体:【 默认 超大
分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2452050041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武隆区羊角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武隆区羊角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宗旨:开展兽医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主要职责:实施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和受委托承担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承担兽药、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管理;畜牧生产指导及种畜禽管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畜牧业生产信息统计等。

重庆市武隆区羊角镇烈女西路11号

法定代表人

吴乾胜

开办资金

1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武隆区羊角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

16

网上名称

重庆市武隆区羊角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9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一、生产发展。出栏生猪29875头,羊 2012只,禽13576只,牛751头。完成了2019年能繁母猪保险1131头及20000头商品猪保险工作。一是加大了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全面推行免疫标识制度实施;二是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制,实行群防群控,先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2次,参训36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三是规范禽类市场管理,实行了市场准入制,进一步落实了规范化检疫制度;四是强化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做到依法治牧;五是逐步建立健全饲料、兽药监测体系,狠抓畜牧兽医执法工作,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面达100%。 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镇级成立了以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以及年初镇政府与各村、镇畜牧兽医站与各村防疫员签订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层层强化责任,落实任务,一级抓一级。同时,划分责任片区,包片负责。建立了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畜牧兽医站全体职工包片负责,村防疫员共同参与防疫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举全镇之力抓动物防疫的良好氛围。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年共免疫注射猪瘟、猪口蹄42198,禽流感57671只、牛1000头,羊2560只,犬728只圈舍消毒面积达635574平方米,免疫率达到100%、消毒率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密度抗体监测水平全部达到部颁标准。共开展狂犬病免疫注射728只,在全镇范围内大幅度提高了群众对猪瘟、口蹄疫、牛羊蹄疫和狂犬病防制知识水平、大幅度提高了各种牲畜的免疫力、大幅度提高了免疫密度,杜绝了重大动物疫病的流入和流行,确保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稳定及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与发展。今年以来,共抽样送检禽血清样品240份,猪血清240份。禽流感、猪瘟、猪口蹄疫、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70%以上。2019年先后完成了以规模户为重点的疫病监测及普查12次,通过生猪户口普查、非洲猪瘟大排查实行了日报告,摸清了家底,掌握了疫情动态,为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真实依据。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防疫技术的科普宣传2次。一年来组织职工对辖区的规模养殖场(户)进行非洲猪瘟日排查,严防死守确保我镇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三、全面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坚持产地检疫日志制度,坚持到点检疫,进行临床观察。二是严格落实检疫工作规范,制定检疫值班制度。工作中,检疫人员严格按产地检疫规程检疫、对合格的动物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产地检疫证明收缴率达到100%,全年检疫生猪29875头、肉牛751头、禽类13576羽,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集中开展饲料、兽药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5 次,饲料经营门市4家。检查过程中,对不规范使用药物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养殖场每月进行2次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部分存在问题的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免疫记录、养殖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了整改规范,确保无违法添加物的使用。 四、养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别对镇内所有猪牛羊禽养殖大户进行清查并对有造成污染的养殖场下发整改通知书由养殖户签字认可,并要求养殖户按规定进行整改。限养区内养殖场严格控制饲养量,严禁增或扩大养殖规模。禁养区养殖场必须依法拆除,目前我镇禁养区内2家养殖场已全部完成拆除。2019年我镇整改完成了2家污染治理确保无直排偷排等现象发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冉旭  联系电话:18225378032  报送日期:2020年04月29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20015 ICP备案:渝ICP备11006838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202000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