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武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隆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武隆区财政局 武隆区住房和城乡建委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武隆区商务委员会
武隆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武隆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一、推出消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
1.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结合武隆消费发展和节假日消费特点,在节日假期、旅游旺季等针对汽车、家居建材、食品等开展行业消费促进活动,拉动住宿、餐饮行业消费,促进消费持续回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发展改革委)
2.优化消费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线上线下融合发行商贸、文化和旅游、体育联名银行卡,推出特惠商户、特定景区门票、特定体育场所、特定旅游项目、旅游区专属纪念品等持卡消费专项折扣活动。支持汽车、家电销售企业通过分期免手续费、赠送抵扣券、降低首付比例、补贴置换等方式,扩大大宗商品消费。(责任单位: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银保监管组、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3.保障困难群众等群体基本生活消费。巩固“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成果,保障农民工工资应发尽发及时发。推动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结合区财政实际情况提前分期预支年终奖励薪酬。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调整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深化工会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对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实施补助,开展走访慰问等活动,把合理福利待遇落到实处,进一步将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慰间军属和退役军人,特别是对困难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加大帮扶援助力度。(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总工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财政局)
二、稳定扩大重点和大宗商品消费
4.支持重点行业促销活动。支持大型家电、超市、百货、住宿餐饮企业以发放消费券、补贴、打折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促销、线上线下联动促销活动。鼓励引导企业向市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2022年前三季度累计零售额(营业额)正增长梯度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5.推动汽车消费升级。加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宣传,鼓励在2022年3-6月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乘用车自然人向市级主管部门申报每辆2000元的补助,激发汽车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6.积极促进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家电消费,支持家电、家具等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以换代弃”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商场、绿色饭店、钻级酒家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达标创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
7.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举办全区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并在全市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同步举办网上房地产暨家装展示交易会,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便民服务。(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
三、开展文化旅游消费行动
8.支持实体书店增强文化消费引导功能。鼓励支持实体书店引流消费,支持实体书店向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转型。鼓励以图书展现+全民阅读+文化旅游、餐饮消费、科技科普、医疗卫生、非遗传承等形式,赋能展会、助力书香武隆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
9.持续抓好景区抽奖消费。支持引导区内消费品生产企业与旅游景区、景区商家合作,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奖品以武隆喀斯特景区代表的品牌产品、文创产品以及武隆地方传统特色产品为主,激发居民消费热情。(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
10.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消费。围绕以国际化为引领的旅游“三次创业”为主题,持续与涪陵、南川等相邻区域开发跨区域的旅游优惠政策。支持开发康养避暑游、休闲度假游、家庭亲子游、研学体验游、农事乡村游等主题特色线路产品。挖掘农村旅游资源,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康养旅游等文旅业态,推动农商文旅消费聚集发展。推出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系列线上线下特色消费产品,鼓励街道、社区、小区物业为居民周边赏花、踏青等“一日游”提供停车、如厕引导等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
11.提升特色旅游住宿服务能力。支持指导区内民宿积极申报重庆民宿行业等级评定,促进民宿业健康有序发展。破解民宿、休闲农业等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农房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投入资金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支持绿色低碳环保、具有文化特色和休闲度假功能的住宿设施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人行武隆支行)
12.挖掘旅游购物潜力。强化“碗碗羊肉”“羊角豆干”“武隆苕粉”等品牌产品网络营销,支持“寻味武隆”“美团”“饿了么”等线上平台与商超便利、住宿餐饮等传统实体加强合作,鼓励电商平台设立销售专区或开展专门促销,支持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免费开设展销区,联动发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应用“社交电商”“直播带货”“小程序”等方式开展营销推广和消费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
13.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市场。支持旅行社“引客入武”,对以包机、包船、包列、自驾游、过夜游客、港澳台及境外旅游团队等形式送客到武隆的旅行社按照引送客人数、单次团队规模等予以奖励。具体实施参照《重庆市武隆区文旅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武隆旅游组客优惠奖励政策的通知》(武隆文旅领导小组办〔2022〕7号)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财政局、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
14.创新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和服务。开展“农副产品销售+乡村旅游景点套票+乡村旅游钜惠体验卡”三产融合促销模式,拓宽乡村旅游企业多元化销售渠道,实现乡村振兴与旅游消费的有效结合。创新推出购买万峰大米、大田荷花鱼等特色农产品,配套赠送呐溪原乡、木棕河漂流等乡村旅游景点套票。以及发行售卖1000元、2000元乡旅民宿通用体验卡等特惠产品。具体实施参照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出台实施细则执行。(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
四、优化消费环境
15. 统筹协调展会活动场地保障。支持商业运营中心、零售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房地产暨家装企业等在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公益性广场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对企业利用当地政府管理的公共场地举办展会活动的,在满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前提条件下,优先保障场地并减免使用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16.优化演出审批程序。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队、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年内跨区(县)举办两场及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对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仅需提供场地、安全等审核材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
17.优化技能培训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行业协会、专业市场、重点企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等重点人群的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互联网+”培训模式。(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18.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依法提供减交、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对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直接导致中小微企业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或者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适用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规则妥善处理。对受疫情引发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免费的企业公益法律咨询。(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
19.进一步做好精准防控。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区两级疫情防控要求实施精准防控,支持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正常合理需求。支持商品市场、零售商、食品批发、餐饮等在全市五个首仓运送进口冷链食品。加大保障物流畅通,公安交管部门对每日7点前实施果蔬食材配送的车辆推行报备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关部门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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