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392A/2025-0002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5-04-08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8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林业局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关于区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5号建议办理方案的答复函
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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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丽萍代表:

您在区十九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推进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建议》(第125号建议)收悉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旅游产业(集团)公司、江口镇、石桥乡、文复乡、浩口乡共同研究,按照规定,该建议分为A类,现答复如下:

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于2002年成立,总面积10075公顷,范围涉及江口镇、石桥乡、文复乡、浩口乡。《芙蓉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年—2020年)》已于2020年到期,因2020年国家林草局启动了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整合优化范围内,其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暂时搁置。

20233月,我局已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上报至国家林草局,20241015日至1021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在官网公示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

2025年,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经国家林草局正式批复后,我局立即启动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届时我局将充分征求各部门和乡镇意见,紧紧围绕武隆旅游国际化“三次创业”,结合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和资源保护等,进一步挖掘芙蓉江片区旅游资源,充分发挥芙蓉江和芙蓉湖“水”资源优势,优化风景名胜区布局,实现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发展“双赢”。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贺俊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一次评价。

重庆市武隆区林业局

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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