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681461530D/2021-00178
  • [ 发文字号 ]
  • 武农函〔2021〕10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1-05-28
  • [ 发布日期 ]
  • 2021-06-18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复函
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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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振代表

你在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40万亩撂荒地的改造提质和集中开发利用纳入我区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第64号建议)办理方案(武农函〔202159号)已送您征得同意后,我委按照办理方案认真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近年来,我委积极遏制耕地撂荒,挖掘保供潜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统筹利用撂荒地,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发展,我委将切实解决耕地闲置和撂荒问题,纳入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同时,制定印发《武隆区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武农〔202172号),完善解决耕地闲置和撂荒问题扶持政策。我委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一、摸清情况底数,指导利用撂荒

近期,我委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辖区耕地撂荒和盘活利用撂荒地基本情况调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摸清现状。根据初步统计结果分析,我区现有撂荒地10万亩,主要原因为举家外出或家中无劳动力、设施条件差、灾害损毁或生态退化等。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我委将分类指导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

二、合理制定规划,防止耕地撂荒

我区撂荒地多是丘陵山区坡地或细碎地块,农业生产条件较差。为防止耕地撂荒,在“十四五”期间明确提出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宜机化改造范围,同时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化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耕地产出水平。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十四五期间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达到40.65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5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60%,有效防止耕地撂荒。

三、落实长效机制,严禁耕地撂荒

防止耕地撂荒是一项长期工作,需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制定政策明确对1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撂荒地,落实乡镇长包片责任制,挂图作战,引导复耕复种。在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并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的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加快无人机等新型农机设备的推广,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利用撂荒地恢复粮食生产,探索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同时,明确对长期撂荒耕地停止发放耕地地力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丘陵山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的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

四、规范土地流转,遏制耕地撂荒

缺乏劳动力是导致耕地撂荒的重要因素之一。十四五期间,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各类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利用农户撂荒地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户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同时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

以上办理结果答复函,你对此有何意见,请按《重庆市武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评价表》(一式两份,随本复函寄出),并寄回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528

(联系人:罗小强,联系电话:811250341890825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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