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0086900349/2021-00007
  • [ 发文字号 ]
  • 武政函〔2020〕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成文日期 ]
  • 2021-01-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1-13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性 ]
武隆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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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锋代表:

你在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的建议》(第24号建议)收悉,经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等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乡镇的武装工作经费,按我区财政结算体制列入了各乡镇(街道)财力结算中,由各乡镇(街道)统一调度安排。

二、区人武部、区委组织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专武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等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着眼打造一支高素质专武干部队伍推动出台相关政策,确保专武干部把主要精力用在武装工作。

三、我区按照重庆警备区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区委书记、区长主持召开推进会,年底前将全部达标。

以上答复意见已经我部部长涂小奎审定,你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已随本复函寄出)上,分别寄我单位和区人大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武隆区人民武装部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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