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水土保持规划
(2018—2030年)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
目 录
1. 现状与形势..................................................................8
1.1 武隆区基本概况....................................................8
1.2社会经济条件.........................................................10
1.3水土流失现状.........................................................13
1.4水土保持现状.........................................................17
1.5现状问题和需求分析.............................................19
2. 指导思想和目标..........................................................23
2.1 指导思想................................................................23
2.2 规划基本原则........................................................23
2.3规划依据.................................................................25
2.4 规划水平年............................................................26
2.5 规划目标................................................................26
3. 总体布局......................................................................29
3.1总体方略.................................................................29
3.2总体布局.................................................................30
3.3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31
4. 预防保护规划..............................................................38
4.1预防范围与对象.....................................................38
4.2预防保护措施.........................................................39
4.3重点预防项目.........................................................40
5. 综合治理规划..............................................................43
5.1治理范围与对象.....................................................43
5.2措施配置 ...............................................................44
5.3重点治理项目.........................................................44
6. 监测规划......................................................................47
6.1观测规划.................................................................47
6.2信息化建设.............................................................49
7. 综合监管规划..............................................................50
7.1监督管理.................................................................50
7.2能力建设.................................................................51
8. 环境影响评价..............................................................53
8.1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53
8.2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54
9. 实施进度与投资匡算..................................................55
9.1 实施进度................................................................55
9.2投资匡算.................................................................56
9.3资金筹措方案.........................................................56
10. 实施保障措施............................................................57
10.1强化组织领导.......................................................57
10.2加大投入力度.......................................................57
10.3加强科技支撑.......................................................58
10.4加强规划衔接.......................................................58
10.5加强计划管理.......................................................58
10.6加强评估考核.......................................................58
10.7促进公众参与.......................................................59
水土保持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区生态安全、防洪安全、饮水安全和粮食安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和市水利局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新时期武隆区水土保持工作,区水利局组织编制了《武隆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作为全区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全区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有序开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期2018—2030年。到2020年,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得到初步预防保护,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6平方公里,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300万吨以下,水土流失率减少至30%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到2025年,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得到有效预防保护,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66平方公里,含巩固提高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280万吨以下,水土流失率减少至28%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到2030年,实现全面预防保护,全区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36平方公里,含巩固提高治理面积160平方公里,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250万吨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
武隆区水土保持功能区划属于渝东南武陵山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四级区,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和监督管理等水土保持方向以水源涵养和保土功能为主。《规划》进行了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确定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明确了预防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范围和对象,提出了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明确了武隆区近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项目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的范围、任务和规模。同时,《规划》明确了全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的工作重点,从组织、制度、资金、技术、宣传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 现状与形势
1.1 武隆区基本概况
1.1.1 地理位置
武隆区地处重庆市东南边缘,云贵高原大娄山褶皱带与武陵山系的交汇地区,地理位置:东经107°13'-108°05',北纬29°02'-29°40'。东邻彭水县,南接贵州省道真县,西靠南川区、涪陵区,北抵丰都县,是三峡库区淹没区之一。
1.1.2地形地貌
武隆区属渝东南边缘大娄山脉褶皱带,多深丘、河谷,以山地为主。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境内东山菁、白马山、弹子山由北向南近似平行排列,分割组成桐梓、木根、双河、铁矿、白云高地。因大娄山褶皱背斜宽广而开阔,为寒武系石灰岩构成,在地质作用过程中,背斜被深刻溶蚀。乌江由东向西从中部横断全境,乌江北面的桐梓山、仙女山属武陵山系,乌江南面的白马山、弹子山属大娄山系。木棕河、芙蓉江、长头河、清水溪、石梁河、大溪河等大小支流由南北两翼汇入乌江。由于深度溶蚀形成的深切槽谷交错出现,构成武隆区崇山峻岭,岗峦陡险,沟谷纵横。仙女山主峰磨槽湾海拔最高达2033米;大溪河口海拔最低为160米。除高山和河谷有少而小的平坝外,绝大多数为坡地梯土。
1.1.3气象
武隆区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其特点是:气候温和,降雨充沛,四季分明,光照不足,云雾多,霜雪少。春暖夏热多伏旱,秋凉多绵雨,冬冷而无酷寒,立体气候差异大。区内多年平均气温18.6摄氏度,最低气温-1摄氏度,最高气温41.7摄氏度。年均日照小时数1121小时,无霜期303天。多年平均降雨量1060.7毫米,最大年降雨量1417.2毫米,最大月降雨量183.9毫米,相对湿度78%,平均蒸发量1170.3毫米。
1.1.4水文
武隆区有大小河流50多条,其中:乌江为武隆境内第一大河流,横贯武隆东西向,境内全长79千米,江面宽150~600米,水位变幅达30米;芙蓉江为武隆境内乌江第一大支流,流经浩口乡、石桥乡,在江口镇汇入乌江,境内河段长32千米,天然落差123米。全区幅员面积2901平方公里,其中土地面积1889.4平方公里。
1.1.5土壤
武隆土壤类型以黄壤、黄棕壤、紫色土为主,表现为地带性分布,海拔500—1500米地区山地黄壤分布较广,山地黄棕壤多分布于海拔1500米以上中山区,紫色土则分布于海拔500米以下部分地区。
1.1.6植被
武隆区以中亚热带植物为主。植被类型有常绿阔叶林、常绿针叶林、常绿针阔混叶林、竹林、常绿阔叶与落叶阔叶交混林、灌木林、疏林草地及灌丛草地 。植被中有速生优质树种马尾松、杉木、铁尖杉、白花泡桐、香椿、檫木、南酸枣及一级保护树种银杉、珙桐、水杉,二、三级保护树种杜仲、鹅掌楸、胡桃、厚朴、银雀树;还有经济树种桐、茶、乌柏、漆、棕、刺梨、猕猴桃等。全区森林植被覆盖率63.12%。
1.2社会经济条件
1.2.1行政区划
全区幅员面积2901平方公里,辖凤山街道、芙蓉街道2个街道;白马镇、仙女山镇、江口镇、平桥镇、火炉镇、鸭江镇、长坝镇、羊角镇、土坎镇、桐梓镇、和顺镇、双河镇等12个镇;白云乡、沧沟乡、凤来乡、黄莺乡、接龙乡、庙垭乡、大洞河乡、土地乡、赵家乡等9个乡;石桥苗族土家族乡、浩口苗族仡佬族乡、文复苗族土家族乡、后坪苗族土家族乡等4个民族乡。
1.2.2社会经济状况
2017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604925万元,按可比价计算,较上年增长7.7%。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26998万元,较上年增长5.0%;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53085万元,较上年增长9.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24842万元,较上年增长6.5%。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4.1:40.7:45.2,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9.4%、52.7%、37.9%,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7、4.1、2.9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6305元,较上年增长7.7%。
1.2.3土地利用
武隆区土地面积2889.4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1975.03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68.35%;草地8.76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0.30%;园地面积3.44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0.12%;耕地面积800.75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27.7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54.52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1.89%;水域及水利设施面积36.44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1.26%;交通运输用地面积8.48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0.29%;其他土地面积1.98平方公里,占土地ff面积0.08%。
1.2.4旅游状况
武隆区旅游资源丰富,拥有独立的三个喀斯特地貌系统,即芙蓉洞洞穴系统、天生三桥喀斯特系统以及后坪冲蚀型天坑喀斯特系统,被称为中国西部地质之乡,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三大金字招牌。有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阳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天生三桥国家地质公园、天生三桥自然遗产地、天生三桥市级风景名胜区、后坪天坑市级风景名胜区、后坪天坑自然遗产地、芙蓉江芙蓉洞自然遗产地、芙蓉江芙蓉洞国家地质公园、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芙蓉江黑叶猴县级自然保护区、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著名景区,武隆区也是重庆市十佳旅游区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1.2.5矿产资源概况
(1)资源特点。
武隆区已发现矿产27(含亚矿种)种,主要有天然气、页岩气、煤、地热、铁、铜、铅矿、锌矿、铝土矿、硫铁矿、重晶石、萤石、石灰岩(制碱用、水泥用、建筑用、饰面用、玻璃用等)、砂岩(玻璃用、砖瓦用)、页岩(含钾页岩、砖瓦用、水泥配料用)、水泥配料用泥岩、耐火粘土、铁矾土、方解石、矿泉水等。矿产资源的总体特征是:大、中型矿床少,小型矿床及矿点多;非金属矿产多,金属矿产少;贫矿多,富矿少。
(2)开发现状。
目前全区已开发利用的矿山共40个,其中建筑石料用灰岩28个,砖瓦用页岩7个,饰面石材2个,铝土矿1个,水泥配料用砂岩1个,石英砂岩1个。
1.2.6地质灾害易发区
全区在线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347处,其中滑坡238处,危岩37处,崩塌10处,斜坡48处,塌陷3处,塌岸11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分为四个亚区,分别为:
(1)Ⅲ1区:分布于乌江左侧支流鸭江两岸斜坡地带及平桥镇,属河谷丘陵地貌。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及滑坡为主。
(2)Ⅲ2区:分布于乌江左岸的和顺镇、白马镇、石梁河中游地带的长坝镇一带及乌江两岸,出露地层为侏罗系的砂岩、泥岩,三叠系石灰岩及二叠系灰岩、煤层,志留系页岩;斜坡结构类型为顺向坡或斜向坡。区内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及滑坡为主。
(3)Ⅲ3区:主要分布于乌江左岸一级支流石梁河上游的铁匠沟红宝村一带,属中山地貌,沟谷切割深,地形陡峭;处于长坝背斜南东翼;出露地层为二叠系灰岩及煤层,志留系页岩、砂岩;斜坡结构类型主要为有软弱基底的裂隙发育带。区内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及滑坡为主。
(4)Ⅲ4区:主要分布于江口镇黄桷村、蔡家村乌江沿岸一带,属河谷低中山地貌,斜坡坡度一般为20-30°;构造上位于芙蓉江背斜的北西翼,顺乌江发育-近南北向断裂;斜坡结构类型为顺向坡或斜向坡。区内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及滑坡为主。
1.3水土流失现状
1.3.1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
截至2016年武隆全区水土流失面积979.13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33.89%。其中:轻度流失面积258.86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6.44%;中度流失面积276.5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8.24%;强烈流失面积230.9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3.58%;极强烈流失面积143.05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4.61%;剧烈流失面积为69.7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13%。土壤侵蚀总量为308.23万t/a,土壤侵蚀模数为3148t/km2·a。
1.3.2水土流失形式与分布
武隆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辅以重力侵蚀。水力侵蚀表现为面蚀和沟蚀;重力侵蚀表现为崩塌、滑坡等。
根据重庆市2016年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成果,武隆区水土流失分布主要集中在坡耕地、疏幼林地、荒坡荒地。其中坡耕地占比最大,疏幼林地次之。另外,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水平提高;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及工矿建设过程中也有较为严重的局部人为水土流失。
从空间分布来看,中度以上侵蚀集中区域水土流失主要在西部弹子山中低山区、江北仙女山中高山区、东部桐梓山中高山区,涉及鸭江镇、江口镇、羊角镇、土坎镇、长坝镇、火炉镇、桐梓镇、后坪乡、文复乡、黄莺乡、庙垭乡等乡镇。
1.3.3水土流失成因
(1)自然因素。
武隆区地处武陵山脉和大娄山脉结合部的皱褶地带,地质构造的复杂性,构成了武隆地貌类型的多样性,由于径流的强烈下蚀,使地貌分割,立体差异增大,形成中山峻岭,沟壑纵横的立体景观,相对高差达到1873米,此种地貌形态,是武隆区土薄坡陡,水土流失严重的直接根源;武隆区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降水丰沛且年内分布集中,强度大,灾害性天气主要有连阴雨、洪涝等,加之武隆多峡谷、坡地,一遇暴雨,沟谷深切区洪水涨落较快,并伴有崩塌、滑坡等重力侵蚀灾害,形成沟、溪泥沙淤阻,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虽然全区林草覆盖率达68.86%,但森林的林龄结构不尽合理,林分结构单一,蓄水保土功能差。
(2)人为因素。
坡耕地是造成武隆区水土流失的首要策源地。全区坡耕地分布广且垦殖指数高,加之不合理的耕作方式,土质疏松,缺少植被的有效保护,且多顺坡起垄,上无背沟,下无地埂,一遇暴雨,泥沙顺沟而下,造成人工沟蚀,加剧了水土流失。
生产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近年来,随着武隆区旅游发展、经济社会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与城市规模的扩大,城镇规划建设、三峡移民搬迁以及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日趋强烈,旅游度假区建设、开发区建设、采石采矿、交通建设、水利及电力建设等,持续保持较高强度,生产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各地均有分布。
矿山开采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武隆区矿产资源丰富,破坏性开采开发行为毁坏植被、破坏山体,废弃矿山形成的地质滑坡、崩塌、危岩等地质灾害对植被、土地资源及地质景观等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危害。
1.3.4水土流失危害
(1)严重破坏土地资源,威胁粮食安全。
武隆区由于特殊的地形和山高坡陡的地势,加之降雨集中,强度大,水土流失严重,长期的水土流失,使肥沃的表土被冲刷,土层变薄、肥力衰退、严重的地方表土被冲失殆尽,坡地中的有机质和细粒土被带走,土壤粗化或石砾化,破坏土地资源,作物产量降低,威胁粮食安全,加大农村贫困,加剧了人地矛盾。
(2)土壤含水能力降低,旱涝灾害加剧。
由于人为活动频繁,加剧水土流失,使土层变薄,土壤板结,土壤对降雨径流的调蓄转换功能降低,暴雨时,洪水成灾,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少雨时,土壤的蓄水能力降低,区域内可利用的水分减少,加剧干旱。严重的水土流失,将使干旱和洪涝灾害频繁发生,直接影响区内工农业生产,并制约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3)淤毁水利工程,降低工程的灌溉和防洪效益。
水土流失产生大量的泥沙,随雨水冲刷,淤积江河湖库和城镇排水管网,降低河库行洪蓄洪能力,直接影响各种水利工程的效益发挥和使用寿命,诱发城市内涝,降低了蓄水设施的灌溉和防洪效益,影响全区防洪安全。
(4)破坏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在造成土地退化、植被破坏的同时,也使流域内野生动物的栖息地遭到破坏,生物群落结构和自然环境遭受破坏。部分山脊植被覆盖度降低,基岩裸露。另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裸露边坡大多没有得到有效防护,基岩露出,严重影响当地生态景观,水土流失在破坏地貌完整性的同时,还将影响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5)加剧面源污染,危及饮水安全。
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农药和化肥量增多、工业化废水的大量排放,水土流失携带农业、工业污染源和土壤中大量的氮、磷、钾等元素进入水体,导致水质富营养化,造成严重的面源污染,影响水质,危及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1.4水土保持现状
1.4.1综合治理
1989年至2012年,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关心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武隆区先后实施了基本农田建设、经果林、水土保持林营造、种草、封育治理、退耕还林、小型水利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得到明显控制,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明显。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十二五”期间,对区内矿山“三废”和其它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处理和整治,废弃矿山形成的地质滑坡、崩塌、危岩等地质灾害等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植被、土地资源及地质景观破坏得到了有效恢复;乌江沿岸关、停、并、转了一批污染企业,破坏性开采开发行为得到了抑制,缓解了数十年来遗留下来的保护区内毁坏沿线植被、破坏山体、污染环境的难题。
2010—2017年,全区先后实施了江口水库移民坡改梯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双河、白马、浩口项目区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当坝小流域、火炉、凤来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显著,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生产条件和土地生产力提高,农民经济收入明显增加。近年来,土地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水保林、经济林、种草、封育治理等项目齐头并进,通过水土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山、水、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逐年下降,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文明水平逐年提高。
2005—2017年,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已由1435.31平方公里降低至914.4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区幅员面积比例从49.48%降至31.65%。
1.4.2预防保护现状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为促进区内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持续加强区内水土保持预防工作。近年来,结合重庆市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总体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意见》和《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等文件,提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工程,加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湿地、重点湖库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的要求,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需相互协调配合,严格执行《重庆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区基础管护设施、管理机构。
1.4.3监督管理现状
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需求,区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并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全面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能力建设,坚持对于开发建设项目严格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工作,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杜绝毁林开荒、乱挖乱采和乱倒行为,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认真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用征收和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1.5现状问题和需求分析
1.5.1现状问题
(1)水土流失治理水平不高,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截至2017年,武隆区水土流失面积仍有914.4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较大,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同时,以往的治理项目投资标准偏低,只能按照水土流失治理迫切程度开展以点带面的治理,治理区域水土流失情况只能得到初步治理,水土保持治理效益未能高标准实现,水土保持工作的推进因为资金的限制不能高效推进。
(2)三峡库区消落带乌江沿岸土壤侵蚀问题依然严峻。
乌江作为长江一级支流,东西方向横贯武隆全境,水位变幅高达30米;芙蓉江为武隆境内乌江第一大支流,天然落差123米。三峡水库每年周期性调度,引起乌江水位涨落,形成出露于水面垂直高差大于30米的消落带,周期性的干湿交替加剧了消落带的土壤侵蚀。
(3)矿山开采、地质灾害和现代化建设等人为水土流失问题突出。
武隆区矿产资源丰富,破坏性开采开发行为毁坏植被、破坏山体,废弃矿山形成的地质滑坡、崩塌、危岩等地质灾害对植被、土地资源及地质景观等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危害。随着武隆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区旅游度假区、工业开发等也加剧发展,生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废土、弃渣随意堆放,造成水土流失问题越来越突出,尽管通过“三同时”制度的实施,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存在部分生产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4)水土保持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待提高,水土保持组织措施保障相对滞后。
现阶段武隆区内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措施仍然滞后,部门之间协调和配合没有明确的义务和责任划分,区级相关部门间的配合薄弱,综合治理性不强,未能最大化产生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另外部分单位和个人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水土保持的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到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和效益的发挥。
1.5.2需求分析
(1)水土保持工作任务的高效推进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需求。
为使水土流失治理区水土流失情况得到全面治理,不再以点带面,应按照“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的投入机制,拟优先争取中央、市级财政资金,并通过其他行业和社会融资等,提高治理项目投资标准,从而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水平,使水土保持治理效益高标准实现,水土保持工作任务高效推进。
(2)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需求。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必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武隆区地处长江支流乌江的下游,保护好乌江流域,做好乌江、芙蓉江岸线水土保持工程,降低三峡库区消落带土壤侵蚀程度,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是武隆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应尽之责。
(3)绿色矿山、地质灾害和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对水土保持的需求。
为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实现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应加大对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复垦复绿,加大对区内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推进武隆全域国土绿化刻不容缓;为有效遏制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应加强源头控制,全面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4)新时代,新形势对水土保持意识和观念的需求。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发展阶段,武隆区需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现有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提高防治效益,维护区内水土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因此,必须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2 指导思想和目标
2.1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及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结合全市国土绿化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构建科学合理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加快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把武隆区建设成为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2 规划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
从提高群众生产条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实际需求出发,以水土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来调动群众保护水土资源、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水土流失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的需求。
(2)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注重自然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坚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
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发挥水土保持整体功能,统筹兼顾城镇与农村、开发与保护、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水土保持与相关行业之间的关系,形成以规划为统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治理水土流失的局面。
(4)坚持因地制宜,分区布局。
在全国和全市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武隆区生态空间布局,按照水土流失特点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分区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和途径,科学合理布局和布置措施。
(5)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全区水土流失类型、形式、特点和防治需求,在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投入和地方财力,突出重点,分期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全区水土保持工作。
(6)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
严格遵循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创新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简政放权,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公众水土保持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7)坚持政府引导,公众参与。
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鼓励与支持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活动。激发群众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要提高农民的参与程度,保证综合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水土保持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引导,加大投入,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机制。
(8)坚持科技创新,注重效益。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强水土保持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示范推广,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效益。
2.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0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2年9月27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3)《水土保持规划规范》(SL335-2014);
(4)《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7号);
(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渝府〔2017〕19号);
(8)《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隆委发〔2018〕16号);
(9)《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意见》武隆委发〔2018〕42号;
(10)重庆市武隆区及巷口镇等26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1)重庆市武隆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12)重庆市武隆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实施方案。
2.4 规划水平年
(1)规划基准年:2017年;
(2)规划水平年:近期2018~2020年;近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2.5 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目标的确定,主要考虑满足《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与《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总体目标任务中分解属于武隆区部分的指标,并结合武隆区人、财、物力实际,按照需求与可能相结合原则,进行反复论证确定。
根据《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武隆区2016—2030年间,应完成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800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已完成治理面积64.67平方公里,剩余治理目标736平方公里。
2.5.1近期规划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与武隆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得到有效预防保护,强化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治理,初步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
全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6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逐步下降,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300万吨以下,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率下降到30%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防治。
2.5.2中期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武隆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得到有效预防保护,强化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治理,初步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
全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6平方公里,其中巩固提升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逐步下降,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280万吨以下,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8%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2.5.3远期规划目标
到2030年,建成与武隆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乡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全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6平方公里,其中巩固治理面积160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全面保护,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减少,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250万吨以下,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5%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
表2-1
规 划 目 标 表
主要指标 |
基准年 |
近期(平方公里) |
中期(平方公里) |
远期(平方公里) |
水土流失率(%) |
33.89 |
<30 |
<28 |
<25 |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
- |
136 |
466 |
736 |
巩固提升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
|
- |
60 |
160 |
年均土壤流失总量(万t) |
308.23 |
<300 |
<280 |
<250 |
3总体布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充分考虑国家和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全区水土流失状况、防治现状、水土保持功能分区,以及水土保持需求,提出武隆区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做好武隆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武隆区土壤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维护水质安全。
3.1总体方略
预防保护。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重点突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和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河流两岸的水土流失预防。
综合治理。在水土流失区域,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和全区相关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相关项目(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绿化行动、生态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相结合,推进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全面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整治,促进绿色发展和民生改善。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与预警,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
3.2总体布局
武隆区属于渝东南武陵山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四级区。全区水土保持功能以水源涵养和保土为主。根据武隆区水土流失特点和侵蚀环境差异,结合规划目标,立足全区情实际,按照总体方略要求,综合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治理与修复、国土绿化行动、城乡建设等相关水土保持内容,提出水土保持区域布局。
预防保护方面,以保护区内生态系统和植被资源为核心,加强保护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天生三桥市级风景名胜区、后坪天坑市级风景名胜区、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屏障区域。
综合治理方面,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坡耕地集中区域,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田间作业道路和坡面水系,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在岩溶地区,以石漠化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农林复合型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依托长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开展新建果树、茶叶为主的经济林,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节水农业;以三峡库区、芙蓉湖库区消落区以及乌江、芙蓉江等流域实施河流两岸的水系绿化,做好防护林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国土绿化进程。
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强化“天地一体化”水土流失动态监管和综合治理“图斑”精细化管理,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矿产开发、旅游开发、城市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滑坡、泥石流等重力侵蚀监测预警和防治。
3.3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7号),武隆区属于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次规划前期进行了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中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结合区内实际情况拟定本次规划预防和治理项目实施区域。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结果(见附件)。
3.3.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武隆区全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包含4个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域,即:东北天坑群中高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东南芙蓉江低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西南白马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北部仙女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全部预防面积共计412.93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14.29%。含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阳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天生三桥国家地质公园、天生三桥自然遗产地、天生三桥市级风景名胜区、后坪天坑市级风景名胜区、后坪天坑自然遗产地、芙蓉江芙蓉洞自然遗产地、芙蓉江芙蓉洞国家地质公园、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芙蓉江黑叶猴县级自然保护区、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著名景区和自然遗产地,是武隆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植被生态条件较好,水土流失轻微,但潜在危险较大。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保护好区域林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1)北部仙女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Y1)。重点预防面积112.68平方公里。含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阳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天生三桥国家地质公园、天生三桥自然遗产地、天生三桥市级风景名胜区等。其中天生三桥市级风景名胜区和天生三桥自然遗产地核心区域涉及白果村和石梁子社区部分区域。该区林草面积94.25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83.64%,水土流失总面积27.02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23.98%,轻度以下土壤侵蚀面积98.20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87.15%。
(2)东北天坑群中高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Y2)。重点预防面积41.79平方公里。含后坪天坑市级风景名胜区、后坪天坑自然遗产地等。该区林草面积31.22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74.71%,水土流失总面积11.23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26.88%,轻度以下土壤侵蚀面积32.42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77.57%。
(3)东南芙蓉江中低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Y3)。重点预防面积186.20平方公里。含芙蓉江芙蓉洞园区自然遗产地、芙蓉江芙蓉洞园区国家地质公园、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芙蓉江黑叶猴县级自然保护区、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该区林草面积132.30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71.05%,水土流失总面积50.36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27.05%,轻度以下土壤侵蚀面积144.39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77.55%。
(4)西南白马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Y4)。含白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该区域范围全部生态红线覆盖区域内该区林草面积68.32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94.55%,水土流失总面积8.08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11.18%,轻度以下土壤侵蚀面积68.71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95.09%。
3.3.2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武隆区全部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共含6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即北部木根铺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西北仙女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东北桐梓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东部乌江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西部大溪河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西南白马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全部治理区面积共计669.22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3.16%,重点治理面积306.48平方公里。
(1)北部木根铺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XZ1)。重点治理区面积82.66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面积36.30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双河镇,是岩溶地区石漠化敏感区。林草面积58.47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70.73%;耕地面积22.30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26.98%;水土流失面积总计36.30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43.92%,中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24.10平方公里,占分区水土流失面积的66.38%;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策源地以坡耕地和疏幼林地为主。
(2)西北仙女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XZ2)。重点治理区面积120.09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面积62.12平方公里,主要涉及白马镇、双河镇、土坎镇、羊角镇等4个乡镇,其中土坎镇为岩溶地区。林草面积79.95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66.58%;耕地面积33.91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28.24%;水土流失面积总计62.12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51.73%,中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48.72平方公里,占分区水土流失面积的78.43%;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策源地以坡耕地和疏幼林地为主。
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在坡耕地集中区域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田间作业道路和坡面水系,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在岩溶地区以石漠化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农林复合型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3)东北桐梓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XZ3)。重点治理区面积115.06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面积44.43平方公里,主要涉及沧沟乡、桐梓镇、土地乡等3个乡镇,其中土地乡为岩溶地区。林草面积72.54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63.04%;耕地面积39.86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34.64%;水土流失面积总计44.43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38.61%,中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35.79平方公里,占分区水土流失面积的80.55%;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策源地以坡耕地和疏幼林地为主。
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在坡耕地集中区域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田间作业道路和坡面水系,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在岩溶地区以石漠化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农林复合型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4)东部乌江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XZ4)。重点治理区面积169.46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面积78.75平方公里,主要涉及火炉镇、江口镇、文复乡、仙女山镇、芙蓉街道等5个乡镇(街道)。林草面积102.15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60.28%;耕地面积61.00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36.00%;水土流失面积总计78.75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46.47%,中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62.6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9.51%;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策源地以坡耕地和疏幼林地为主。
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田间作业道路和坡面水系,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配套发展特色经济林,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5)西部大溪河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XZ5)。重点治理区面积107.43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面积51.33平方公里,主要涉及凤来乡、庙垭乡、鸭江镇3个乡镇,是武隆区工矿产业集中地。林草面积40.60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37.79%;耕地面积61.34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57.10%;水土流失面积总计51.33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47.78%,中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42.95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3.67%;水土流失严重,人为活动频繁,影响当地社会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策源地以坡耕地和疏幼林地为主。
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田间作业道路和坡面水系,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配套发展特色经济林,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6)西南白马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XZ6)。重点治理区面积74.52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面积33.54平方公里,主要涉及白马镇、白云乡、长坝镇等3个乡镇。林草面积40.67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54.57%;耕地面积31.20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41.87%;水土流失面积总计33.54平方公里,占分区面积的45.00%,中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25.2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5.13%;水土流失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策源地以坡耕地和疏幼林地为主。
水土保持工作重点。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田间作业道路和坡面水系,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配套发展特色经济林,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严格控制生产建设活动,有效避免人为水土流失。
4 预防保护规划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基本方针,按照水土保持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以治理为主向治理和自然修复相结合转变的要求,全面预防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引发的水土流失,促进水土资源“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强预防保护和局部治理,保护地表植被,扩大林草覆盖,将潜在水土流失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监督、严格执法,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4.1预防范围与对象
4.1.1预防范围
武隆区重点预防项目主要集中于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面积412.93平方公里,主要包括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阳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天生三桥国家地质公园、天生三桥自然遗产地、天生三桥市级风景名胜区、后坪天坑市级风景名胜区、后坪天坑自然遗产地、芙蓉江芙蓉洞自然遗产地、芙蓉江芙蓉洞国家地质公园、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芙蓉江黑叶猴县级自然保护区、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等。
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地包括中心庙水库(中型)、山虎关水库(中型)、接龙水库(中型)。
4.1.2预防对象
预防对象是指预防范围内需要保护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基本农田、人工水土保持设施。重点包括天然林、郁闭度高的人工林以及覆盖度高的草场、草地;受人为破坏后难以恢复和治理的难利用地;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地衣等地面覆盖物;河流、溪沟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4.2预防保护措施
1. 对现有森林植被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加强管护和培育。继续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和可培育成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划入天然林保护范围;继续加强公益林管护,严格落实管护区域、保护标志、管护任务、责任单位、管护措施、奖惩制度,落实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继续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实幼龄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质量;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后期管护,落实管护人员、管护制度和管护责任,持续发挥治理成效。对自然风景名胜区,把风景旅游资源保护放在首位,强化污水、垃圾的收集、处理工作,美化环境,植树造林,发展风景林,创建旅游特色。
2. 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建设和保护绿化隔离带;加强监管、防止养殖污染、保护水质、保持生物多样性;杜绝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对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面向库区的小流域设立封禁区,严格控制耕作等地面扰动活动,控制库区上游水土流失、库区面源污染的发生发展;控制大规模、重污染、高消耗的工业项目,加强农业和生活废弃物等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确保水源的清洁和安全。
3. 重视水土保持林的建设工作,合理建设片林、道路绿化和农田林网等水土保持林,层层落实管护责任制,加强水、肥管理,及时抚育、修枝、间伐、更新和进行病虫害防治,确保最大程度的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在林草措施实施区和封禁区域设立告示牌,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宣传,管护措施及管理要求。
4. 加强对江河、沟渠两岸现有林草植被、湿地的养护和管理,结合生态护岸型式加强河道岸坡保护,充分利用植物对污染物的吸附截留功能;加强对区内河流水系两岸防护林带、水生植被、河流湿地、浅滩岸坡的保护,严禁向河岸、滩地倾倒弃土石渣,严格限制河滩造地和利用河滩进行与保护水体和防洪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对水土保持水利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因建设需征用时,必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5. 加强监督和依法行政,采取严格的预防及管控措施,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活动等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4.3重点预防项目
按照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范围,结合其水土流失分布情况,充分考虑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区划,本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大预防、小治理”的指导思想,对重点项目所涉及区的水土流失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补充考虑预防保护的迫切性、集中连片、重点预防乡镇为主兼顾其他的原则,拟定重点防护项目的范围、任务和规模。
根据武隆区实际情况,本次拟定3个重点预防工程项目,分别为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防护项目。布局图见附图3。
4.3.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防护项目
在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内,严格执行《重庆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加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自然遗产地、自然湿地和重点湖库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完善自然保护区基础管护设施、管理机构,提升监管能力,形成以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天生三桥市级风景名胜区、后坪天坑市级风景名胜区、芙蓉湖国家湿地公园、芙蓉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马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生态屏障,并针对各森林公园、遗产地、湿地的水土流失现状特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并重、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基本方针,实行水土资源的治理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道治理相结合、田间工程与蓄水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的方针,因害设防,层层拦蓄,建立综合防护体系。全面实施25º以上坡耕地的森林营造和林相改造。加强溪流两岸的水土保持林建设,营造库岸绿带和护岸林,防止水土流失。针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进行坚决有效的治理,以防引发地质灾害。加强分水岭保护,严禁在分水岭进行任何建设活动。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造成的水土流失负责治理。
4.3.2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在中心庙水库、山虎关水库、接龙水库等饮用水源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建设和保护绿化隔离带;加强监管、防止养殖污染、保护水质、保持生物多样性;杜绝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对各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面向库区的小流域设立封禁区,严格控制耕作等地面扰动活动,控制库区上游水土流失、库区面源污染的发生发展;控制大规模、重污染、高消耗的工业项目,加强农业和生活废弃物等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确保水源的清洁和安全。
5 综合治理规划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对武隆区水土流失区域开展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国土绿化行动等,进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注重特色产业开发,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5.1治理范围与对象
5.1.1治理范围
2018~2030年,全区规划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36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治理项目区以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结合“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乡村振兴战略”范围以及区内特色林果、高山茶叶、中药材、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地等,综合统筹确定。近期规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6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后坪乡、羊角镇、文复乡、双河镇、土地乡、土坎镇等区域。中期规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3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鸭江镇、凤来乡、平桥镇、火炉镇等区域。远期规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7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庙垭乡、白云乡、火炉镇、鸭江镇、凤来乡、平桥镇等区域。
5.1.2治理对象
本次规划重点对水土流失治理范围内水土流失面积比例较大、水土保持配套措施不完善的坡耕地、经济林地、荒山荒坡等区域进行治理。
5.2措施配置
本次规划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措施配置主要包括:坡耕地综合整治、林草措施、农业技术措施等。
5.3重点治理项目
本次规划结合武隆区内特色林果、高山茶叶、中药材、乡村旅游等优势产业进行水土保持综合整治。全部规划期内共规划5个重点治理项目,共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6平方公里,分别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国土绿化行动等。近期项目任务分解表见(见附件4)。
5.3.1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1)治理范围。
近期治理范围:后坪乡项目区,含中岭村、文凤村、高坪村、白鹤村、双联村、白石村。羊角镇项目区,含茶岭村、庙岭村、艳山红村、田弯村。文复乡项目区,含铜锣村、漆树村、西山村。
远期范围:沧沟乡、鸭江镇、庙垭乡、凤来乡、平桥镇、长坝镇、白云乡等。
(2)治理任务。
结合项目区内水土流失情况,主要措施配置为: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沟坡兼治,完善渠系建筑物、道路硬化等配套工程;15~25度集中连片坡耕地营造适合本区域发展的特色经果林,形成农业产业化项目基地;坡度大于25度区域实施退耕还林,营造水保林;对原有的疏幼林地实行补植、封禁管育等生态自然修复措施,尽快提高郁闭度。
(3)治理规模。
近期规划新增治理面积68平方公里;中期规划新增治理面积80平方公里,巩固提升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远期规划新增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巩固提升治理面积100平方公里。
5.3.2高标准农田建设
(1)治理范围。
项目区涉及火炉镇、桐梓镇、后坪乡、土地乡、白马镇、土坎镇、仙女山镇、羊角镇、文复乡等。
(2)治理任务。
依托《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措施,全面提档升级农村生产条件,改善武隆坡耕地多、宜耕性弱的土地现状。
(3)治理规模。
近期规划治理面积13平方公里,中期50平方公里,远期治理面积40平方公里。
5.3.3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
(1)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
(2)治理任务。
依托《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新建果树、茶叶为主的经济林,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坡改梯、节水农业;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配套发展特色经济林,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3)治理规模。
近期规划治理面积15平方公里,中期30平方公里,远期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
5.3.4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1)治理范围。
项目区涉及顺水沟、清水溪等流域,为武隆区岩溶地区。
(2)治理任务。
依托《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以石漠化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农林复合型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3)治理规模。
近期规划治理面积8平方公里,中期10平方公里,远期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
5.3.5国土绿化行动
(1)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
(2)治理任务。
依托《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土绿化行动项目,保护与修复森林生态系统,坚持守住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努力实现应绿尽绿、宜绿则绿。在25度以上坡耕地和15度~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推进长江防护林三期、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工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开展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形成“绿带、绿廓、绿楔、绿心”等城乡绿化结构,加快武隆区国土绿化进程,增加武隆区森林覆盖率;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为目的,以三峡库区、芙蓉湖库区消落区以及乌江、芙蓉江、大溪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区域为重点,大力实施建成区内溪河流域两岸的水系绿化,做好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强化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
(3)治理规模。
近期规划治理面积32平方公里,中期100平方公里,远期80平方公里。
6 监测规划
在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框架下,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完善武隆区水土保持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增强武隆区动态监测能力,实现预防监督“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和综合治理“图斑精细化”管理。
6.1观测规划
6.1.1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按照重庆市监测工作安排,积极配合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监测总站完成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任务,及时掌握武隆区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分布、强度和动态变化,为武隆区水土保持工作和生态明文建设提供支撑和依据。
6.1.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
借助高清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方法和手段,结合地面观测和典型调查,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图斑精细化”管理,全面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的位置、数量、质量、工程量及工程进度,对工程实施后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为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提供依据。
6.1.3江河水库泥沙量监测
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借助区内已有水文站,及时掌握乌江、芙蓉江等流域泥沙含量,为保护好三峡库区和乌江,提升乌江、芙蓉江等江河流域防洪安全建设提供依据。
6.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运用遥感、无人机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对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或运行过程中水土流失危害较严重的项目,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地表情况,对比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布局,分析生产建设活动和防治措施的合规性,为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
6.2信息化建设
统筹利用武隆区水文泥沙站点、生产建设项目和综合治理项目,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采集武隆区水土保持基础信息数据,在重庆市水利局已完成武隆区小流域单元划分成果基础上,完善武隆区水土保持数据库,补充、推动武隆区“智慧水利”及“大数据”建设。
7 综合监管规划
7.1监督管理
武隆区作为拥有“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 “中国绿色旅游示范基地” “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多项荣誉称号的可持续发展城市,为实现“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应全面加强预防保护武隆区内地表植被,扩大林草覆盖,将潜在水土流失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相关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法,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通过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实现“三提高” “三增强”的目标,即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区水土保持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全民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增强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加强源头控制,全面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对不符合法律规范和标准规范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借助高新技术手段,及时精准发现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查处;依托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行政执法大队,按水土保持督查程序化及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及时调解水土保持纠纷,严格执法行为,保证监督执法行为规范、严谨;加强与发改委、国土、环保、规划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了解生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自主验收等程序,依法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管理维护主体责任。
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资金。应加大征收力度,全面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7.2能力建设
7.2.1监管能力建设
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以区内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市专家为辅,完善区级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实现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进一步提高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做好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即时监控和处置能力,形成对地方、社会、市场的有效管控体系,为准确有效执法和落实政府目标责任提供依据。
7.2.2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强化水土保持宣传,建设和完善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迅捷的水土保持信息。推进水土保持中小学科普教育和进党校活动,强化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
7.2.3信息化建设
依托国家及水利行业信息网络资源,统筹现有水土保持基础信息资源,建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全区水土保持信息平台,推进预防监督的“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控、综合治理“图斑”的精细化管理和监测工作的即时动态采集与分析。
依托市现有水土保持信息平台,按照国家及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要求,做好录入开发建设项目的项目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等信息,实现水土保持机构和技术服务单位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
建立并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数据库,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归类、登记、建档: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等。
8 环境影响评价
8.1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规划方案涉及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本规划的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将极大地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农田生态系统多样性,减轻水土流失危害,对农村聚落生态环境带来深刻的影响;通过对水土保持监测结果的数据分析,既为当前的水土保持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又为制定防治土壤侵蚀、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规划落实后,全区水土流失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治理群众从重点治理项目中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经济收入得到稳步提高,有效助推小康社会和扶贫攻坚目标的实现。通过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可及时掌握区内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和时空分布,从而指导人们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水土资源,减少对库区生态脆弱带的干扰和破坏,限制一切导致环境恶化的因素,在确保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的前提下,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是本规划实施过程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将对局部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工程占地、扰动地表、植被破坏和造成局部新的水土流失,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产生的不利影响。
8.2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后,有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将对局部区域带来一定不利的环境影响。
一是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优化项目选点,避免选址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避免占用基本农田,避免破坏古树名木和文物保护单位。
二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应避开雨季,并在施工期采取各项积极有效的临时拦挡措施,注意表土的保存和利用,减少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加强治理成果的后期管护。
三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应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要求,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减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9 实施进度与投资估算
9.1 实施进度
根据武隆区水土流失情况,结合武隆区《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意见》武隆委发〔2018〕42号、《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武隆委发〔2018〕16号等文件,按照水土流失轻重缓急、先易后难来安排本次规划重点项目和实施进度。
本次规划近期(2018-2020年)综合治理规模约136平方公里,中期(2021~2025)综合治理规模约330平方公里,远期(2026-2030年)综合治理规模约270平方公里,全部规划年内累计水土流失治理约736平方公里。
表9-1
实 施 进 度 安 排 表
单位:平方公里
项目 |
2018~2020年 |
2021~2025年 |
2026~2030年 |
合计 |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总目标 |
136 |
330 |
270 |
736 | ||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
新增治理 |
68 |
80 |
20 |
168 |
巩固提升治理 |
- |
60 |
100 |
160 |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13 |
50 |
40 |
103 | ||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 |
15 |
30 |
20 |
65 | ||
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
8 |
10 |
10 |
28 | ||
国土绿化行动 |
32 |
100 |
80 |
212 |
9.2投资估算
本规划投资估算结合武隆区近年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资情况,取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投资估算标准10万元/平方公里、重点治理项目投资匡算标准30万元/平方公里。
按照投资估算原则,计算得近期工程投资15683万元,其中:重点预防项目投资4129万元;重点治理项目投资11254万元;水土保持综合监管投资300万元。
(见附件5)
9.3资金筹措方案
水土保持工程为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的投入机制,拟优先争取中央、市级财政资金,其余通过其他行业和社会融资、以及群众投劳进行筹措。应加强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林业国土绿化资金等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积极鼓励和引导特色产业的发展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相结合。
10实施保障措施
10.1强化组织领导
水土保持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区政府应从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执行基本国策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全社会参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各级各部门要把水土保持作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应保证水土保持规划落实到位,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确保实施过程中“上下之间”、“同级之间”的有效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形成水土保持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全区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
10.2加大投入力度
水土流失治理资金应根据全区的水土流失情况、财政收入状况,采取国家、地方财政投入与受益群众集资、投劳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应把防治水土流失目标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与使用管理。区政府可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财政补助、税收优惠、低息贷款、保险服务等,通过宣传优惠政策,安排配套项目解决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强化软环境吸引社会力量在水土保持规划区内建设投资,同时加大在技术、信息等领域的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和市场信息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从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10.3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支撑,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机构,提高规划实施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规划实施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必要的水土保持的专业培训,且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当不断强化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的学习,切实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10.4加强规划衔接
强化顶层设计与落地控制,从目标、任务、方略、预防、治理、监管、项目等各个层级建立本规划与全市水土保持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关系。强化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任务和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10.5加强计划管理
对近期规划的重点治理项目,加强计划管理,以保障项目落地实施。行政主管部门从招标、设计、施工各个环节全方位监督管理,对项目质量严格要求,项目进度及时把控;强化项目业主职能,落实项目责任制,将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年底考核。
10.6加强评估考核
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依法履行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检查、不依法查处等失职、渎职行为采取严格问责。
10.7促进公众参与
建设和完善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新技术,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和广度,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迅捷的水土保持信息和技术服务。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园区建设、国策宣传进党校和科普教育进学校建设,强化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广大公民和法人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保持水土就是保护人类生存家园的自觉性。
附件:
1. 武隆区各乡镇(街道)水土流失情况统计表
2. 武隆区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情况统计表
3. 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表
4. 武隆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20年)治理项目任务分解表
5. 武隆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20年)重点项目投资估算
6. 武隆区土壤侵蚀图
7. 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图
8. 武隆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重点预防项目布局图
9. 武隆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20年)重点治理项目布局图
附件1
武隆区各乡镇(街道)水土流失面积统计表
乡镇 |
微度侵蚀面积(平方公里) |
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
土地面积 (平方公里) | ||||||
轻度 侵蚀 |
中度 侵蚀 |
强烈 侵蚀 |
极强烈侵蚀 |
剧烈 侵蚀 |
小计 |
占土地面 积比例 | |||
白马镇 |
141.99 |
18.64 |
21.35 |
13.10 |
6.87 |
2.52 |
62.48 |
30.56 |
204.46 |
白云乡 |
24.53 |
4.37 |
4.53 |
4.57 |
2.00 |
0.40 |
15.87 |
39.27 |
40.40 |
沧沟乡 |
46.31 |
7.82 |
7.77 |
7.32 |
2.30 |
0.54 |
25.75 |
35.74 |
72.06 |
凤来乡 |
34.11 |
4.31 |
3.44 |
6.14 |
4.29 |
1.93 |
20.11 |
37.09 |
54.22 |
浩口乡 |
58.35 |
4.14 |
4.73 |
6.23 |
6.15 |
3.08 |
24.32 |
29.42 |
82.67 |
和顺镇 |
65.80 |
14.12 |
11.12 |
9.90 |
2.93 |
0.71 |
38.78 |
37.08 |
104.57 |
后坪乡 |
57.85 |
5.10 |
4.99 |
6.97 |
4.74 |
3.17 |
24.96 |
30.14 |
82.81 |
黄莺乡 |
112.64 |
9.78 |
8.91 |
9.80 |
6.45 |
3.10 |
38.03 |
25.24 |
150.67 |
火炉镇 |
100.74 |
19.37 |
21.71 |
19.48 |
9.40 |
3.76 |
73.72 |
42.26 |
174.45 |
江口镇 |
93.84 |
7.05 |
12.10 |
11.22 |
9.43 |
5.81 |
45.61 |
32.71 |
139.44 |
接龙乡 |
90.32 |
4.50 |
9.53 |
5.79 |
5.55 |
3.71 |
29.09 |
24.36 |
119.41 |
庙垭乡 |
23.54 |
2.90 |
2.31 |
3.27 |
2.10 |
0.70 |
11.29 |
32.41 |
34.82 |
平桥镇 |
48.13 |
3.98 |
5.74 |
4.89 |
3.13 |
1.85 |
19.59 |
28.93 |
67.72 |
石桥乡 |
76.84 |
4.59 |
6.71 |
8.25 |
6.30 |
3.29 |
29.13 |
27.49 |
105.97 |
双河镇 |
99.64 |
23.14 |
22.91 |
12.33 |
6.93 |
1.96 |
67.27 |
40.30 |
166.91 |
铁矿乡 |
41.84 |
7.87 |
3.61 |
4.81 |
2.57 |
2.62 |
21.49 |
33.93 |
63.33 |
桐梓镇 |
58.88 |
4.47 |
6.71 |
11.02 |
7.72 |
4.90 |
34.82 |
37.16 |
93.69 |
土地乡 |
54.10 |
2.39 |
3.44 |
7.33 |
5.07 |
2.31 |
20.54 |
27.52 |
74.63 |
土坎镇 |
18.84 |
4.38 |
10.42 |
3.64 |
3.14 |
2.77 |
24.35 |
56.38 |
43.20 |
文复乡 |
76.78 |
7.01 |
8.66 |
10.66 |
8.21 |
2.01 |
36.55 |
32.25 |
113.33 |
仙女 山镇 |
156.22 |
35.31 |
20.57 |
11.21 |
5.63 |
3.12 |
75.85 |
32.68 |
232.07 |
凤山 街道 |
123.25 |
23.93 |
18.84 |
13.48 |
5.85 |
2.09 |
64.19 |
34.25 |
187.44 |
芙蓉 街道 |
60.79 |
10.79 |
7.55 |
4.50 |
3.18 |
2.10 |
28.12 |
31.63 |
88.91 |
鸭江镇 |
75.44 |
7.36 |
10.46 |
13.69 |
10.63 |
3.23 |
45.38 |
37.56 |
120.82 |
羊角镇 |
55.64 |
8.25 |
22.86 |
6.32 |
4.05 |
2.55 |
44.04 |
44.18 |
99.68 |
长坝镇 |
73.06 |
8.73 |
9.03 |
10.39 |
5.07 |
2.16 |
35.37 |
32.62 |
108.43 |
赵家乡 |
40.83 |
4.53 |
6.53 |
4.59 |
3.38 |
3.42 |
22.44 |
35.47 |
63.28 |
总计 |
1910.31 |
258.86 |
276.52 |
230.92 |
143.05 |
69.78 |
979.13 |
27.59 |
2889.4 |
附件2
重庆市武隆区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情况统计表
地类 |
微度侵蚀面积(平方公里) |
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
土地面积(平方公里) | ||||||||
轻度侵蚀 |
中度侵蚀 |
强烈侵蚀 |
极强烈侵蚀 |
剧烈侵蚀 |
合计 |
占全区水土流失面积比例(%) |
合计 |
占全区土地 面积比例(%) | |||
林地 |
高度覆盖灌木林地 |
720.49 |
|
|
|
|
|
379.68 |
38.78 |
1975.03 |
68.35 |
中高覆盖灌木林地 |
3.78 |
63.10 |
38.55 |
|
|
| |||||
中覆盖灌木林地 |
2.86 |
9.44 |
39.59 |
|
|
| |||||
中低覆盖灌木林地 |
0.03 |
0.01 |
0.07 |
|
|
| |||||
高覆盖有林地 |
847.64 |
|
|
|
|
| |||||
中高覆盖有林地 |
9.32 |
155.84 |
56.58 |
|
|
| |||||
中覆盖有林地 |
0.67 |
1.76 |
6.40 |
|
|
| |||||
中低覆盖有林地 |
0.05 |
0.01 |
0.31 |
|
0.12 |
| |||||
高度覆盖其他林地 |
9.94 |
|
|
|
|
| |||||
中高覆盖其他林地 |
0.27 |
3.28 |
1.21 |
|
|
| |||||
中覆盖其他林地 |
0.24 |
0.81 |
2.41 |
|
|
| |||||
中低覆盖其他林地 |
0.07 |
0.05 |
0.13 |
|
0.00 |
| |||||
草地 |
高覆盖草地 |
0.58 |
|
|
|
|
|
7.16 |
0.73 |
8.76 |
0.30 |
中高覆盖草地 |
0.04 |
0.44 |
0.82 |
|
|
| |||||
中覆盖草地 |
0.89 |
1.81 |
3.47 |
|
|
| |||||
中低覆盖草地 |
0.11 |
0.05 |
0.37 |
|
0.20 |
| |||||
园地 |
高覆盖果园 |
0.22 |
|
|
|
|
|
|
|
3.44 |
0.12 |
中高覆盖果园 |
1.49 |
|
|
|
|
| |||||
中覆盖果园 |
0.44 |
|
|
|
|
| |||||
中低覆盖果园 |
0.16 |
|
|
|
|
| |||||
茶园 |
0.06 |
|
|
|
|
| |||||
其它园地 |
1.07 |
|
|
|
|
| |||||
耕地 |
坡耕地 |
44.88 |
22.27 |
126.61 |
230.92 |
142.33 |
69.78 |
591.92 |
60.45 |
800.75 |
27.71 |
水田 |
105.12 |
|
|
|
|
| |||||
梯田 |
58.84 |
|
|
|
|
| |||||
城镇及工矿用地 |
城镇用地 |
11.49 |
|
|
|
|
|
|
|
54.52 |
1.89 |
独立工矿企业用地 |
2.87 |
|
|
|
|
| |||||
农村居民地 |
40.18 |
|
|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7.49 |
|
|
|
|
|
|
|
8.48 |
0.29 |
机场用地 |
0.00 |
|
|
|
|
| |||||
农村道路 |
0.49 |
|
|
|
|
| |||||
铁路用地 |
0.50 |
|
|
|
|
| |||||
水域及水利设施 用地 |
沟渠 |
0.03 |
|
|
|
|
|
|
|
36.44 |
1.26 |
河流水面 |
24.14 |
|
|
|
|
| |||||
湖泊水面 |
0.01 |
|
|
|
|
| |||||
坑塘 |
2.78 |
|
|
|
|
| |||||
水工建筑用地 |
0.22 |
|
|
|
|
| |||||
水库水面 |
1.83 |
|
|
|
|
| |||||
滩涂 |
7.43 |
|
|
|
|
| |||||
其他土地 |
裸土地 |
|
|
|
|
0.38 |
|
0.38 |
0.04 |
1.98 |
0.07 |
其他土地 |
1.6 |
|
|
|
|
| |||||
合计 |
|
1910.32 |
258.86 |
276.52 |
230.92 |
143.05 |
69.78 |
979.13 |
- |
2889.4 |
- |
附件3
重庆市武隆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表
防治区 |
序号 |
分区名称 |
分区代码 |
防治区面积(平方公里) |
防治面积 (平方公里) |
涉及范围 | |
乡镇 |
行政村 | ||||||
重点 预防区 |
1 |
北部仙女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XY1 |
112.68 |
112.68 |
火炉镇 |
关桥村 |
仙女山镇 |
白果村、龙宝塘村、明星村、石梁子社区、桃园村、仙女山林场 | ||||||
2 |
东北天坑群中高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XY2 |
41.79 |
41.79 |
后坪乡 |
高坪村、文凤村、中岭村 | |
桐梓镇 |
繁荣村 | ||||||
3 |
东南芙蓉江中低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XY3 |
186.20 |
186.20 |
浩口乡 |
浩口村、何家村、三汇村、接官村、邹家村、落心村 | |
江口镇 |
黄桷村、三河村 | ||||||
石桥乡 |
八角村、贾角村、六棱村 | ||||||
文复乡 |
铜锣村 | ||||||
4 |
西南白马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XY4 |
72.26 |
72.26 |
白马镇 |
白马山林场、车盘村 | |
黄莺乡 |
复兴村、群力村 | ||||||
凤山街道 |
蒲板村、走马村 | ||||||
羊角镇 |
碑垭村、永隆村 | ||||||
赵家乡 |
新华村 | ||||||
|
总计 |
|
412.93 |
412.93 |
|
| |
重点 治理区 |
1 |
北部木根铺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XZ1 |
82.66 |
36.30 |
双河镇 |
团兴村、坨田村、新春村 |
2 |
西北仙女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XZ2 |
120.09 |
62.12 |
白马镇 |
杨柳村 | |
双河镇 |
荞子村、石坝村、仙女山林场 | ||||||
土坎镇 |
五龙村、新坪村 | ||||||
羊角镇 |
峨岭村、庙岭村、青春村、石床村、田弯村、艳山红村 | ||||||
3 |
东北桐梓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XZ3 |
115.06 |
44.43 |
沧沟乡 |
大水村、仓沟村、关庙村 | |
桐梓镇 |
繁荣村、桐梓村、香树村、长征村 | ||||||
土地乡 |
六井村 | ||||||
4 |
东部乌江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XZ4 |
169.46 |
78.75 |
火炉镇 |
筏子村、万峰村、向前村、岩峰村、云峰村 | |
江口镇 |
花园村、黄草村、荆竹坝村 | ||||||
文复乡 |
楠木村、西山村 | ||||||
仙女山镇 |
庙树村 | ||||||
芙蓉街道 |
青吉村、三坪村、堰塘村 | ||||||
5 |
西部大西河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XZ5 |
107.43 |
51.33 |
凤来乡 |
临江村、青龙村、送坪村 | |
庙垭乡 |
凤游村、和平村、蒲坪村 | ||||||
鸭江镇 |
保禾村、高兴村、双河园村、送月村、谭平村、羊岩村 | ||||||
6 |
西南白马山中山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XZ6 |
74.52 |
33.54 |
白马镇 |
东升村、灵山村 | |
白云乡 |
红色村、红云村、莲池村 | ||||||
长坝镇 |
鹅冠村、红光村、胜利村 | ||||||
|
|
总计 |
|
669.22 |
306.48 |
|
|
附件4
重庆市武隆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20年)治理项目任务分解表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实施年限 |
涉及乡镇(村) |
土地面积(平方公里) |
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
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重点治理项目 |
武隆区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后坪项目区 |
2018年 |
后坪乡(中岭村、文凤村、高坪村、白鹤村、双联村、白石村) |
83 |
25 |
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沟坡兼治,完善渠系建筑物、道路硬化等配套工程;15~25°集中连片坡耕地营造适合本区域发展的特色经果林,形成农业产业化项目基地;坡度大于25度区域实施退耕还林,营造水保林;对原有的疏幼林地实行补植、封禁管育等生态自然修复措施,尽快提高郁闭度。 |
区水务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武隆区2019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羊角项目区 |
2019年 |
羊角镇项(含茶岭村、庙岭村、艳山红村、田弯村) |
52 |
23 | ||||
武隆区2020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文复项目区 |
2020年 |
文复乡(含铜锣村、漆树村、)西山村 |
62 |
20 |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2018-2020年 |
火炉镇、桐梓镇、土地乡、白马镇、土坎镇、仙女山镇、羊角镇、文复乡 |
- |
13 |
依托《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措施,全面提档升级农村生产条件,改善武隆坡耕地多、宜耕性弱的土地现状。 |
区国土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 |
2018-2020年 |
全区 |
- |
15 |
依托《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新建果树、茶叶为主的经济林,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坡改梯、节水农业;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配套发展特色经济林,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
区农委 | ||
石漠化治理 |
2018-2020年 |
双河镇、火炉等 |
- |
8 |
依托《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以石漠化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农林复合型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
区林业 | ||
国土绿化行动造林项目 |
2018-2020年 |
全区 |
- |
32 |
依托《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土绿化行动项目,保护与修复森林生态系统,坚持守住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努力实现应绿尽绿、宜绿则绿。 |
区林业 | ||
小计 |
|
|
|
136 |
|
|
|
附件5
武隆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20年)重点项目投资估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模(平方公里) |
综合单价 |
总投资(万元) |
备注 |
1 |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项目 |
412.93 |
10(万元/平方公里) |
4129 |
|
2 |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 |
136 |
|
11254 |
|
2.1 |
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
68 |
|
2040 |
|
2.1.1 |
武隆区2018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后坪项目区 |
25 |
30(万元/平方公里) |
750 |
|
2.1.2 |
武隆区2019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羊角项目区 |
23 |
30(万元/平方公里) |
690 |
|
2.1.3 |
武隆区2020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文复项目区 |
20 |
30(万元/平方公里) |
600 |
|
2.2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13 |
- |
2938 |
投资引用《武隆区实施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对应项目 |
2.3 |
农业生态综合治理工程 |
15 |
- |
3060 | |
2.4 |
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 |
8 |
- |
560 | |
2.5 |
国土绿化提升工程 |
32 |
- |
2656 | |
3 |
水土保持综合监管 |
|
|
300 |
|
3.1 |
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
|
50(万元/年) |
150 |
|
3.2 |
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 |
|
30(万元/年) |
90 |
|
3.3 |
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及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
|
20(万元/年) |
60 |
|
合计 |
|
|
15683 |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
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印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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