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公示表(武隆区任务序号1)
日期: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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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序号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实施主体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公示日期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1日

整改任务概述

重庆市第二轮生态环保例行督察指出我区“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武隆区贯彻落实<武隆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班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以及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进展情况”2项措施,达到“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更加尽职”目标。

整改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生态文明理论学习。区委宣传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2026年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区生态环境局等生态环保重点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62次。区委党校常态化开设生态文明专题培训课程,今年以来共开展涉生态环境相关内容干部培训3期,覆盖干部113人次。

二是规范化落实生态环保议事制度。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2026年上半年,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3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相关工作6次。区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党委(党组)常态化组织学习生态环保最新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辖区及行业生态环保工作共计128次。

三是制度化压实生态环保履职责任。区政府第181次常务会专题听取2025年度区政府领导班子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全区31个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专项汇报,复盘履职成效、查摆短板弱项、提出下一步措施,筑牢生态环保责任防线。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武隆区政府办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对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77722712、7772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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