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美丽重庆建设,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5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重庆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武隆区开展了重庆市第二轮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3月13日向武隆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会议播放第二轮第四批市级例行督察典型案例警示片,督察组组长唐鹏程通报督察报告,武隆区委书记范立新作表态发言,区委副书记、区长魏新贵主持会议。刘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武隆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武隆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重庆建设工作要求,一体推进“九治”攻坚,狠抓督察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压实。武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区人大、区政协充分发挥机构作用,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压实各部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二是生态环境治理取得实效。2024年和202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6%和5.4%,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在94%以上。乌江、芙蓉江、大溪河水质连续五年稳定保持Ⅱ类,12个水功能区、4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稳定保持100%。2024年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达96%。
三是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成效明显。创建“两山转化成效榜”优秀案例26个,打造“巴渝和美乡村”重点村10个、“巴渝和美院落”142个,2024年全区旅游消费达228亿元。先后获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新开发应用12款绿色金融产品,全区绿色贷款余额达132.4亿元,2024年全区生态经济GDP占比达70%。
武隆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截至2026年1月5日,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35件,责令整改39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1.6万元。
督察指出,武隆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成效,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和市政府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相比,工作仍有一定差距。
一、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部分部门和镇街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区住房城乡建委对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统筹不力、行动迟缓,未牵头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机制;未完成城区内保有不少于1座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工作任务。区交通运输委以督促交通项目建设单位自查,代替对交通项目建筑垃圾的检查和督办职责。有关街道2024年以来未按要求排查整治辖区内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部分乡镇级、村级河长巡河频次不达标,巡河发现问题整改敷衍。区农业农村委开展秸秆露天焚烧禁烧执法检查上报发现问题少。个别乡镇报送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问题部分有近80%的内容雷同。
二、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一是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监管缺位。部分重点工程未编制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个别弃渣场无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露天堆存工程渣土,侵占林地、耕地。个别企业利用工程弃渣生产砂石,无审批手续侵占林地、采矿用地及建设用地。二是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运行不规范。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弃渣场超出审批范围侵占林地。城区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运行管理不规范,分拣设备长期闲置,未对塑料、泡沫等废弃物进行前端分拣就直接破碎回用,造成二次污染。三是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多发。督察组进驻期间,发现武隆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16件。四是部分问题整改存在反弹。羊角街道鹅岭村乌江边堆放弃土弃渣、侵占林地问题长效监管不到位。羊角街道鹅岭村G65高速公路项目弃渣消纳场封场复绿效果差。
三、自然生态保护存在短板
一是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不到位。部分项目建设损毁林地和超审批占用林地、耕地。仙女山街道、凤山街道、黄莺乡森林资源破坏问题整改效果差,复绿林地植被稀疏。文复乡三栋农村自建房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超审批面积占用林地。二是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不到位。20座小水电站监控数据未按要求接入区级监管平台。接入平台的13座电站未实时上传生态流量泄放数据。部分电站所在河道存在断流现象。个别电站未按规定对生态泄放流量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不到位。武隆区4家已关闭矿山未通过生态复绿专项验收。2家待关闭矿山未完成生态修复方案编制。个别煤矿煤矸石边坡生态修复验收后,未进行有效管护。四是河道岸线保护不到位。石梁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堆放建筑弃渣未按整改要求全面清除。已关停的粪沱码头未按整改要求拆除设施和开展复绿。乌江羊角大桥下违规堆存砂石材料及凤山街道黄渡村一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点占用河道。
四、其他需要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水污染防治存在短板。芙蓉、凤山、羊角等街道缺陷管网中仍有部分未开展整治。部分游客聚集区存在管网覆盖不足、破裂堵塞或污水处理设施缺失等问题。城区污水主管网改造工程进展缓慢。部分已整治入河排污口水质超标。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存在重要工艺设备损坏情况。部分畜禽养殖场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运行不正常和粪水溢流问题。3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存在地下水监测不规范问题。部分搅拌站废水直排。二是大气环境治理有差距。部分重点监管单位存在采用低效类废气治理技术、控尘措施不到位、未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问题。2家加油站油气泄漏值超标。部分项目施工工地未采取湿法作业,扬尘问题突出。部分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弄虚作假;个别汽修店为重型柴油货车刷写尾气作弊软件。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未安装餐饮油烟收集净化装置或净化装置清洗不及时。三是企业违规占地问题多发。个别企业违规流转土地,侵占基本农田、林地。鹅岭村充电站,侵占林地、果园地。双龙农业社沥青搅拌站用地批建不符,占用采矿用地、农村道路用地。羊角街道、凤山街道10个建筑材料堆存点侵占林地、耕地。
督察要求,武隆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有效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为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作出贡献。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深化自然保护地、天然溶洞、河道岸线和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协同推进大气环境深度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项目审批和各种用地审批监管,依法查处整治各类占地毁林突出问题。
督察强调,武隆区委、区政府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对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武隆区委、区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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