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二轮第四批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
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4批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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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 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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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隆电20251215001 |
白马山天池坪长坪小组居民安置点公路外生活污水未进管网,污水外流。 |
武隆区白马镇 |
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排污口设置管理 |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居民安置点位于白马镇豹岩村天池坪组,该路段已修建污水排放管网,并要求全部新建房农户将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经深入排查,该安置点有5户农户因其负楼与所建管网存在高低落差,负楼生活污水无法排入临近污水管网系统,故采用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但其中2户农户由于旅游旺季管道排污能力不足,导致管道脱落污水溢流。 |
属实 |
一是立即组织农户进行管道维修;二是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接通入户管网。 |
一是已启动排污管道整改维修工作,目前农户已完成整改,并要求农户定期巡查管道;二是由白马镇牵头,区旅产集团配合实地勘察设计污水管道接入污水管网的方案,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修建污水管道接入污水管网。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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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武隆电20251215002 |
长坝镇红光村工业园区迪峰气站产生的噪声扰民。 |
武隆区 |
环境污染防治-声环境-工业噪声污染 |
经现场排查,产生噪声的企业为武隆工业园区长坝组团内的重庆迪丰天然气有限公司。该公司一期建设有一座35万m3/d页岩气液化加工处理LNG生产线。2025年12月13日,该公司开始试生产,试生产期间,需对设备、工艺参数等进行优化调试,因原料气进气只达到设计规模的20%左右,冷剂隔断系统不能稳定运行,导致冷剂隔断阀不断开启和关停,开启和关停时,冷凝系统管道震动,产生瞬时噪声对周边群众造成了影响。 |
属实 |
责令重庆迪丰天然气有限公司立即整改,10日内消除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一是12月17日核查当天,该公司承诺立即整改,立即增加原料气进气量,达到设计规模70%以上,确保冷剂隔断系统稳定运行,严防噪声扰民。根据整改安排,预计12月27日完成整改。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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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武隆电20251215003 |
仙女山街道依云美镇小区对面王家大院街边烧烤店油烟排放大,影响居民生活。 |
武隆区 |
环境污染防治-大气环境-油烟整治 |
经核查,仙女山街道黄家大湾依云美镇小区附近的烧烤店目前均已停业。今年以来,我区多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黄家大湾烧烤经营门店的烟道、油烟净化处理器等设施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仙女山新区的生意淡旺季明显,一般经营时间在7—8月,经营期间,个别商户为节约成本、减少投入,营运时未开启油烟净化设备的情况偶有发生。 |
部分属实 |
配套完善油烟净化处理设施设备,确保产生的油烟经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严防油烟污染及扰民情况出现。 |
一是督促黄家大湾烧烤经营店安装监控设备,并接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阳光厨房”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进行实时监管;二是已将黄家湾居民安置点配套油烟治理设施建设纳入2026年老旧改小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三是划定经营红线,将烧烤摊点集中区域与居民区隔离,设置缓冲带,规定营业时间;四是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营运时未配套开启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油烟污染及扰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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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隆电20251215004 |
凤山街道建设中路红豆社区58号,污水管网破裂污水外流。 |
武隆区 |
环境污染防治-水环境-排污口设置管理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凤山街道建设中路红豆社区58号,周边多栋居民住宅楼,住宅楼底部确有2户住户出户污水管道接头损坏,导致渗漏污水情况。 |
属实 |
一是立即采取措施,维修安装损坏管道;二是持续强化排查,提高问题发现能力,避免生活污水溢流的情况发生。 |
根据现场核查结果,一是已落实由管网运维单位(武隆污水处理厂)组织施工队伍,立即购买材料进场维修安装,截至12月17日,已完成破损管道维修;二是要求管网运维单位,属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巡查,将巡查工作做深做实,严防生活污水溢流、渗漏情况发生。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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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武隆电20251215005 |
投诉人反映称鸭江镇三元村的垃圾填埋场一到夏天蚊虫很多,臭味大,并与周边居民住房距离低于500米(大概直线距离只有400多米)。 |
武隆区鸭江镇 |
环境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生活垃圾污染 |
一是关于夏天蚊虫及臭味问题:鸭江垃圾填埋场于2025年7月封场之前,一直在接收生活垃圾,蚊虫较多问题属实。 二是关于鸭江垃圾填埋场与周边居民房屋距离低于500米问题属实,但投诉人不符合搬迁避让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鸭江填埋场建设及早期搬迁情况:鸭江垃圾填埋场于2011年9月启动建设,2013年12月竣工,2014年1月正式投用。投用当年,共完成4户居民的拆迁或迁移工作。 2.卫生防护距离的设定依据:项目可研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据《重庆市武隆县鸭江镇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号:渝(武)环准〔2011〕52号),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101号)要求,明确在填埋库区场界外设置500米环境防护距离,并对该范围内的4户居民实施环保搬迁。 3.投诉人房屋未纳入早期搬迁的原因及流程说明:防护距离范围内的4户居民已全部完成环保搬迁。对于投诉人房屋,因填埋库区与该房屋之间有山体阻隔,且受当时电子技术限制,其未被识别为距离填埋场仅430米的环境敏感点。在开展周边居民房屋征拆迁工作前,多次组织项目征拆迁区域内居民召开院坝会,充分听取并征求意见,同时对拟征收的集体土地进行了公示。在此过程中,投诉人未提出任何质疑,征拆迁流程规范且完整。 4.投诉人原址翻建房屋的环境防护距离合规性:投诉人原址翻建的房屋至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依据2024年9月1日发布实施的最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其中明确规定“填埋场的位置与常住居民场所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以及防护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确定”。 根据《重庆市武隆县鸭江镇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文测算,投诉人房屋与填埋场的环境影响最大防护距离应为235米,其原址翻建房屋的实际情况不符合上述2024年9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相关规定。 |
属实 |
一是强化垃圾填埋场场地消杀;二是分别在鸭江镇、和顺镇和平桥乡增加生活垃圾临时接驳点,从根源上切断生活垃圾处置造成的蚊虫多现象;三是加强政策宣传。 |
一是责令项目业主立即加大加强厂区封盖和消毒,截至12月9日,该垃圾填埋场已经完成消杀48次;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分别在鸭江镇、和顺镇和平桥乡增加生活垃圾临时接驳点;三是鸭江填埋场于2025年7月不再接收生活垃圾,沿途已无垃圾车行驶,已从根本上解决因生活垃圾处置造成的蚊虫多现象。 二是由鸭江镇人民政府牵头,积极对接投诉人,加强政策宣传。 |
已办结 |
无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武隆区部门街镇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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