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8月3日,区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第118次会议分别传达学习了《重庆市第6号市级总河长令—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区政府区长、区总河长左军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区委书记、区总河长何庆作了相关强调。
左军对“河长制”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开展流域排查。各级河长要带头查,主动履职,积极担当,推进日常巡查由责任河流向流域小微水体延伸,做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建立问题台账。二是聚焦问题治理。制定开展贯彻落实市级第6号总河长令的实施方案,建立黑臭水体清单和整改台账,切实做到分批实施、限期整改、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河库“清四乱”,科学实施黑臭水体清淤疏浚工程,全面清理河库沿岸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物等问题。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各河流牵头单位要强化流域统筹,将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一河一策方案,稳步推进实施;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打表推进实施;区河长办要加强督查考核,将6号市级总河长令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武隆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实时跟踪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实效。
何庆强调,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是当前重大任务,是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区上下要扛牢“黑臭水体”治理重任,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6号市级总河长令的学习宣传,对标开展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城乡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动态整治、动态清零长效机制,切实整治群众身边水环境问题,务必还原“水清岸绿”的水生态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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