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2.扶助标准:现存一个男孩或两个女孩的,1080元/人/年;现存一个女孩的,156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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