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2012年起,国家重点高校在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安排适量计划(全国2017年6.3万人),面向我市14个集中连片的国家级贫困区县生源实行定向招生(不硬性要求回所在区县工作)。专项计划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为主,专业计划详见当年《招生计划汇编》。招生对象为贫困区县中具有当地初、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六年及以上学籍并就读,同时具有当地六年及以上户籍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在提前本科批录取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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