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74862237F/2026-00007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6-02-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2-26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鸭江镇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
日期: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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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镇人民政府,主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机关的决定;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2026年度,纳入我镇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5个。行政机构内设5个办公室,包括: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事业机构包括: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76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4.11万元。收入较2025年减少1066.29万元,主要是本年项目拨款减少1066.2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76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51.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73万元,农林水支出96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2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减少1066.2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066.29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6.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6.11万元,比2025年增加24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59万元,比2025年增加53.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09.52万元,比2025年增加192.0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村综合改革、2025年三元村片区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城乡社区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2025年减少131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13.8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6.4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9.29万元,比上年减少73.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压缩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3个,金额495.4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所属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斌联系方式:023-7778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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