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镇人民政府,主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机关的决定;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2024年度,纳入我镇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0个,与上年相比减少1个。我镇内设办室10个,包括: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我镇下设事业单位7个,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1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87.24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77.23万元,主要是本年公用经费拨款减少8.78万元,项目收入减少368.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51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7.1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5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3.00万元,农林水支出75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16万元,其他支出1950.2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77.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8.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68.45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2.00万元,比2023年减少25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8.68万元,比2023年减少8.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33.32万元,比2023年减少248.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城乡社区管理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97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79.24万元,比2023年减少119.5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项目支出。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9.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950.2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80万元,比2023年减少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40万元,比2023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镇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及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比2023年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6.63万元,比上年减少14.5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压缩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项目4个,金额525.32万元,此外上年结转项目3个,金额108.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斌 联系方式:023-77782158
附件2.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表(汇总).xlsx
附件3.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汇总).xlsx
附件1.重庆市武隆区鸭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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