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政府部门的最基层单位,即镇人民政府,主要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机关的决定;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2023年度,纳入我镇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1个,与上年无差异。我镇内设办室11个,包括: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我镇下设事业单位7个,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888.47万元,含上年结转数38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89.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98.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10.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98.83万元,分别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鸭江小城镇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三个项目。二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如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等科目。三是包含了上年结转资金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88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1万元,国防支出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万元,教育支出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8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5.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3.6万元,农林水支出1030.01万元,住房保障100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10.2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鸭江小城镇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三个项目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科目增加,如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等科目。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89.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9.64万元,比2022年增加61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7.46万元,比2022年增加197.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二是项目增加,增加了国防、公共安全、教育、节能环保等项目,保障本镇各类工作正常有序进行。项目支出882.18万元,比2022年增加375.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城乡社区管理、水利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9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98.83万元,均用于项目支出。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8.83万元,用于移民补助;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6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2年减少0.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镇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及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比2022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70.4万元,比上年增加39.9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有新进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14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2.18万元(含上年结转项目12个,涉及资金3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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