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
现将《桐梓镇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武隆区桐梓镇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重庆市武隆区桐梓镇人民政府代章)
2021年4月12日
桐梓镇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实施方案
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新冠病毒疫苗在疫情防控中的“防火墙”作用,加快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按照重庆市、武隆区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我镇将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工作,为保障疫苗接种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现结合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确保4月30日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4414剂次。
二、组织机构
成立桐梓镇新冠疫苗预约接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社事办、卫生院、各村(社区)负责人和镇防控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事办,负责镇全民新冠病毒疫苗预约接种工作,日常工作由镇社事办、防控办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利用会议、专栏、宣传单、LED屏、小喇叭等形式,开展全民新冠病毒疫苗预约接种政策宣传活动,引导全民积极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内容包括:
1.预约接种对象:居住或工作在桐梓镇的居民,无论是否镇户籍,不区分是否参加医保;年龄18—59周岁;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未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同时符合以上三种条件即可预约接种。
2.接种次数:新冠病毒疫苗需要接种2次,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3.预约方式: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统一向镇社事办预约,散居人群按居住地向所在村(社区)预约。
(二)预约接种阶段。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接受居民预约登记,指导或帮助居民完成接种信息录入,及时通知居民前往接种点接种。提醒居民携带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等)。
(三)疫苗接种阶段。为保证疫苗接种现场秩序,镇社事办、防控办将落实专人配合接种工作,明确分工,确保登记、接种和观察区都有专人值守维持现场。接种过程中需确认个人信息,告知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并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接种。接种后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后才可以离开。如遇人员疫苗接种后出现过敏等不良反应,及时报告疾控中心和镇政府,并配合现场医疗保障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和不良反应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村(社区)书记作为接种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开展摸排,对辖区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进行接种意愿摸底调查,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引导力度,有效拓宽宣传广度深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认识度。
(二)发挥带头作用,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领导、党员、干部职工、志愿者要带头接种疫苗,引导督促单位所有无接种禁忌症人员接种,确保4月30日前完成区下发的接种任务。
(三)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接种任务分解到人,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各村(社区)统计好预约接种台账,按疫苗分配情况,有序安排预约接种。同时,镇纪委将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通报,对组织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村(社区)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1.桐梓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分解表
2.桐梓镇全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倡议书
3.通知
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
附件1
桐梓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村(居) |
户籍人口数 |
需完成剂次 |
备注 |
1 |
繁荣村 |
1643 |
556 |
|
2 |
官田村 |
1684 |
556 |
|
3 |
双凤村 |
2190 |
764 |
|
4 |
桐梓村 |
2185 |
764 |
|
5 |
香树村 |
1442 |
486 |
|
6 |
长征村 |
1761 |
624 |
|
7 |
同心居委 |
1229 |
416 |
|
合计 |
12134 |
4166 |
附件2
桐梓镇全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接种新冠疫苗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新冠肺炎传染最方便有效的手段。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整体部署安排及相关要求,为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桐梓镇将有序推进全民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一、2021年4月30日前哪些人群可以接种?
18-59周岁居民,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均可接种。
二、接种禁忌。
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 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 (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 妊娠期妇女。
本指南对说明书中所列部分接种禁忌或慎用人群,参照下述特定人群接种建议执行。
三、新冠疫苗需要接种几针?间隔多久比较好?
接种2剂;
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四、接种完疫苗后需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吗?
广大市民群众接种疫苗后,要继续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护自身和家人的生命健康。
附件3
通 知
各居民朋友:
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为巩固当前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成果,建立起全人群免疫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镇将全面开放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年龄在18岁-59岁没有禁忌症的居民均可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二、接种时间及接种地点
地点:桐梓镇中心卫生院接种点(原计划育生服务站)
时间:待定(根据向上级争取疫苗量确定),在各村(居)民小组登记后,听疫苗接种通知.
三、接种材料
1.接种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
咨询电话:
桐梓中心卫生院接种点 赵 斌:13193289342
桐梓镇人民政府防控办 姚政强:023-77795009
附件4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
(第一版)
目前,我国已有5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附条件批准上市的3个灭活疫苗和腺病毒载体疫苗III期临床试验期中分析结果显示,疫苗保护效力均达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预防用疫苗临床评价指导原则(试行)》的要求,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新冠病毒疫苗目标产品特性》推荐的指标要求。临床试验和紧急使用阶段及前期重点人群较大规模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数据表明,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良好。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0细胞)II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基于我国获批疫苗的临床试验研究数据和新冠肺炎的流行病学特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组起草了本指南,并经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指南供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预防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使用。
一、疫苗种类
(一)灭活疫苗。
附条件批准上市的3个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产品分别由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其原理是使用非洲绿猴肾(Vero)细胞进行病毒培养扩增,经β丙内酯灭活病毒,保留抗原成分以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
(二)腺病毒载体疫苗。
附条件批准上市的腺病毒载体疫苗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康希诺)生产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其原理是将新冠病毒的刺突糖蛋白(S蛋白)基因重组到复制缺陷型的人5型腺病毒基因内,基因重组腺病毒在体内表达新冠病毒S蛋白抗原,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
(三)重组亚单位疫苗。
获批紧急使用的重组亚单位疫苗为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智飞龙科马)生产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 (CHO细胞),其原理是将新冠病毒S蛋白受体结合区(RBD) 基因重组到中国仓鼠卵巢(CH0)细胞基因内,在体外表达形成RBD二聚体,并加用氢氧化铝佐剂以提高免疫原性。
二、推荐免疫程序
(一)适用对象。
18周岁及以上人群。
(二)接种剂次和间隔。
1. 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接种2剂。2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2.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接种1剂。
3. 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接种3剂。相邻2 剂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8周内完成,第3剂尽量在接种第1剂次后6个月内完成。
(三)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
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迟种补种。
对2剂或3剂次程序的疫苗,未按程序完成接种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对在14天内完成2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在第2 剂接种3周后尽早补种1剂灭活疫苗。对在14-21天完成2 剂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的,无需补种。
(二)加强免疫。
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
(三)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
暂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免疫球蛋白时可不考虑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
(四)不同疫苗产品替换。
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五)新冠病毒感染及抗体筛查。
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六)接种禁忌。
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6. 对疫苗的活性成分、 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7.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8.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 (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9.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10. 妊娠期妇女。
本指南对说明书中所列部分接种禁忌或慎用人群,参照下述特定人群接种建议执行。
四、特定人群接种建议
(一)60岁及以上人群。
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III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但I/II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二)18岁以下人群。
目前已有的疫苗尚未获得用于该人群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推荐18岁以下人群接种。
(三)慢性病人群。
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四)育龄期和哺乳期女性。
如果在接种后怀孕或在未知怀孕的情况下接种了疫苗,基于对上述疫苗安全性的理解,不推荐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采取特别医学措施(如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虽然目前尚无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哺乳婴幼儿有影响的临床研究数据,但基于对疫苗安全性的理解,建议对新冠病毒感染高风险的哺乳期女性(如医务人员等)接种疫苗,考虑到母乳喂养对婴幼儿喂养和健康的重要性,参考国际上通行做法,哺乳期女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继续母乳喂养。
(五)免疫功能受损人员。
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是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尚无新冠病毒疫苗对该人群(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该类人群疫苗接种后的免疫反应及保护效果可能会降低。对于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接种;对于腺病毒载体疫苗,虽然所用载体病毒为复制缺陷型,但既往无同类型疫苗使用的安全性数据,建议经充分告知,个人权衡获益大于风险后接种。
(六)既往新冠肺炎患者或感染者。
现有研究数据表明,新冠病毒感染后6个月内罕见再次感染发病的情况。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
五、其他事项
随着更多新冠病毒疫苗的获批使用、疫苗临床研究数据的不断完善以及疫苗上市后监测和评价数据的增加,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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