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乡政府文件的决定
石桥府发〔2023〕70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机关各内设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
经乡党委2023年第8次会议审议,决定对《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环芙蓉湖沿线非法进行土地流转交易和项目建设的通告》(石桥府发﹝2017﹞21号)、《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及设施农用地建设备案制的通知》(石桥府发﹝2017﹞42号)等2件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
序号 |
制定机关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环芙蓉湖沿线非法进行土地流转交易和项目建设的通告 |
石桥府发﹝2017﹞21号 |
2 |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及设施农用地建设备案制的通知 |
石桥府发﹝2017﹞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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