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5771561303/2026-0000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6-03-02
  • [ 发布日期 ]
  • 2026-03-02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石桥乡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石桥苗族土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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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政府部门最基层的单位,即乡人民政府,全乡辖6个行政村,43个农业社,1个居委。单位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乡村和谐。

(二)单位构成

政府现下5办事机构分别是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6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1.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22.37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932.70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99.3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6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52.1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3.1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349.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2.8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932.7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3.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69.33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7.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7.63万元,比2025年增加55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45万元,比2025年增加6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21.18万元,比2025年增加48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香龙村美丽宜居村庄整体提升工程以工代赈项目、砖房河石桥乡香龙村段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6.00万元,比2025年增加380.7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石桥乡市级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等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三公经费预算8.92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及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确保“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7.16万元,比上年减少34.11万元,主要原因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十六条举措,强化日常运行管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6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项目2个,264.8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陶依璇

联系方式:023-77747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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