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招聘基层服务管理岗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全方位地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服务管理岗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基层服务管理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无残疾、无智障、无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病、肺病、癫痫或传染性疾病;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法律。
(三)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
(四)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工作内容:新春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安排的事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审判尚未作出结论人员;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被开除职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近五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近期登记照两张、户口簿(本人页、增减页、户主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报名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五、面试
由我镇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通过筛选的人员参加面试。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手机畅通,并及时查收短信,因联系不畅导致无法通知报名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未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与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期限不超过三年,应聘者在聘期内可继续寻找其他就业方式,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相关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期考察,试用期经考察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综合工资2100元/月,另为聘用者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交纳部分在综合工资内自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3-77730953;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单位地址: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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