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人民政府(汇总)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下设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板块;下设双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双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双河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双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双河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五个事业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93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0.41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101.41万元,主要是2025年农村入户路建设项目20.00万元、2025年武隆区双河镇—仙女山街道产村融合发展项目103.00万元、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市派)工作经费2.00万元等结转至2026年。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93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81.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3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9.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5.08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684.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5.1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101.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4.0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25.41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9.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9.41万元,比2025年增加10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97万元,比2025年减少2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至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0.44万元,比2025年增加125.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农村入户路建设项目20.00万元、2025年武隆区双河镇—仙女山街道产村融合发展项目103.00万元、乡村振兴驻乡驻村干部(市派)工作经费2.00万元等结转至2026年,主要用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乡村振兴驻村工作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部门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5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1.86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3.67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强化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8万元,比2025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4.27万元,比上年减少17.05万元,主要原因为我部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方针政策,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项目2个,金额330.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3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董秋媛 联系方式:023-777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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