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号 ]
  • 11500232739803215N/2024-00002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5
  • [ 发布机构 ]
  • 武隆区双河镇
  • [ 有性 ]
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日期: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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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行政单位下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等行政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2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488.43万元。收入较2023减少了1831.04万元,主要是2024年新增单独核算的预算单位。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2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1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7.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6.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3万元,农林水支出751.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减少1831.04万元,主要是2024年新增单独核算的预算单位

三、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6.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57.27万元,主要是各个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双河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1.87万元,比2023年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公务接待费3.68万元,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主要是我镇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9万元,2023年减少0.01万元主要是我镇强化公车管理,严格控制公车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5.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共3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0.84万元。上年结转安排预算项目4个,涉及资金486.4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垃圾清运车)、执勤执法用车0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小涵;联系方式:023-777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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