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乡级有关单位、责任办室:
根据《重庆市武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批重点督办地市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对标对点,特制定《黄莺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批重点督办地市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经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黄莺乡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黄莺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批重点督办地市整改提升工作方案
武隆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因线索质量不高、“破网打伞”战果为零、常态化宣传力度不够、打击质效不好、整体战果不佳等原因,2019年在全市综合评价排名靠后,已被列为全国扫黑除恶第二批重点督办地市。为切实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努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好成绩,确保收官之年取得决战决胜,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工作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压力倒逼,压实主体责任和督导责任,补齐短板弱项,强力推动线索排查、案件办理、深挖彻查、打击质效等工作全面提档升位,专项斗争整体成效得到明显改观。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1.坚持乡党委会、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严峻性、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升履行好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压力倒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乡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各办室、各村(居)等主要负责人责任,排除各种阻力干扰,带头攻坚克难,抓好案件办理、源头治理等工作,真正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强大工作合力。坚决杜绝“无黑可打,无恶可除”“体量小、案件少、上不去”等消极认识。
(二)扩展线索来源,提升核查质效
3.拓展线索来源。结合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线索摸排责任,对容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矿产资源开发、非法采砂、农村宗族恶势力、破坏生态环境、串通投标、强迫交易、黄赌毒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摸排;加强对“套路贷”“校园贷”“软暴力”、非法放贷、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等领域中新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研判,有针对性开辟线索来源,深挖一批“漏网之鱼”;对近年来我区九类典型涉恶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信访案件、治安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加强排查梳理和串并分析;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供更多有价值线索,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有针对性地发动知情人员、问题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检举揭发,深挖隐藏在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逐案分析会商,落实主办单位,增强线索的精准性。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
4.持续加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动态排查整顿,切实摸清软弱涣散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多方会诊,对政治功能弱化、威信不高、担当不够和宗族宗教、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10类重点问题的村党组织全部纳入整顿对象,建立“一支一策”整改台账、制定整顿方案、实行挂牌整改。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
5.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人选联审和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等管理制度,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清理出去、挡在门外。
6.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建基本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切实提升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水平。
(四)深入开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7.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9次会议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作出的统一部署,按照《武隆区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武隆委政法〔2020〕10号),紧紧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个重点行业领域,合力配合牵头单位重点梳理梳理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加强对城乡接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校园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的整治,不断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源头管控,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五)深入广泛开展专项斗争常态化宣传
8.各村(居)、各单位,要组织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等深入村、企业、校园、机关、家庭开展正面宣传,展现党委、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例,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9.在全乡居民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10.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单位、各责任办室认真落实责任,强化整改措施,统筹部门资源力量,形成整体合力,统筹推进整改提升工作,把提升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各相关责任办室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主动衔接,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研究针对性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开展重点督导检查。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联合乡纪委监委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推诿的,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提升工作不到位、影响全区整改提升工作推进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抓好信息收集和报送。从2020年7月起,各村(居)要将《入户宣传登记表》在每月23日前报乡平安办,由乡平安办汇总上报。各责任办室要逐一对照《工作责任清单》将专项斗争整改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整改提升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及经验等报乡平安办汇总。调查问卷请于7月23日前报乡平安办。
附件:黄莺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提升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黄莺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提升工作责任清单
重点工作 |
具体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工作要求 |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
1.坚持乡党委会、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职工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全国扫黑办第9次主任会议精神、6月19日陈一新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 |
乡平安办 |
各村(居) |
7月底前 |
2.重点督办乡党委书记是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带动形成乡、村“二级书记”齐抓专项斗争的格局。各分管领导、各办室、各村等主要负责人责任,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好案件办理、源头治理等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的举措,确保专项斗争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
乡纪委、乡平安办 |
专项整治责任办室、各村(居) |
9月底前 | |
二、扩展线索来源,提升核查质效 |
3.结合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各牵头单位对容易滋生涉黑涉恶问题的矿产资源开发、非法采砂、农村宗族恶势力、破坏生态环境、串通投标、强迫交易、黄赌毒等方面开展拉网式摸排。 |
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责任办室 |
7月底前 | |
4.有针对性发动知情人员、问题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检举揭发,深挖隐藏在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逐案分析会商,落实主办单位,增强线索的精准性。 |
凤山水陆派出所 |
司法所,各村(居) |
7月底前 | |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 |
5.持续加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动态排查整顿,切实摸清软弱涣散党组织情况,对政治功能弱化、威信不高、担当不够和宗族宗教、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10类重点问题的村党组织全部纳入整顿对象,建立“一支一策”整改台账、制定整顿方案实行挂牌整改。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坚决调整撤换、及时选优配强。 |
乡组织办 |
乡纪委、凤山水陆派出所、司法所、平安办、民政办,各村(居) |
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
6.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人选联审和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等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坚决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清理出去、挡在门外。 |
乡组织办 |
乡纪委、凤山水陆派出所、民政办,各村(居) |
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 |
7.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党建基本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切实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切实提升凝聚群众、服务群众水平。 |
乡组织办 |
乡司法所、各村(居) |
长期坚持 | |
四、深入开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
8.按照《武隆区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武隆委政法〔2020〕10号),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十个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梳理行业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不断深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源头管控,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
凤山水陆派出所、司法所、经发办、应急办、食药监办、建环办、文体旅游服务中心、中心校、卫健办。 |
相关责任办室 |
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9.梳理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加强对城乡接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校园周边“敏感地区”、重点人群“灰色地区”的整治,不断深化系统治 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
乡平安办 |
十大行业领域整治责任办室,各村(居) |
9月底前 | |
五、深入广泛开展专项斗争常态化宣传 |
10.深入村(社区)、企业、校园、机关、家庭加强正面宣传,展现区委、区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例,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
宣传办 |
各(居)、有关责任单位 |
9月底前取得成效 |
11.对所辖全体居民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
乡平安办 |
各村(居) |
9月底前 | |
六、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
12.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
乡平安办 |
组织办、司法所、民政办 |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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